《To Kill a Mockingbird》的读后感年夜全

《To Kill a Mockingbird》的读后感年夜全

2020-11-24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To Kill a Mockingbird 读后感 

  《To Kill a Mockingbird》是一本由Harper Lee著作,Harper Perennial Modern Classics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15.99,页数:33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o Kill a Mockingbird》精选点评:

  ●翻完的时候终于被这本无聊的书感动到了。如此看来,作者用了一个非常不讨好的叙述结构--即用乏味的流水账开篇直到后半法庭进入小高潮然后是回家遇袭却得救的大高潮。Boo Radley的短暂献身给予了这本小说一种极为有力而有成熟稳重的气息,正如atticus一样,人的温情总是在你需要开门之后看到。Nothin's real scary except in books 勇敢面对生活的糟糕和冷酷 珍惜每一个静静地为你付出温情的人

  ●Bildungsroman and Southern Gothic play, i like the metaphor of the mockingbird

  ●哎,“在教育界使用广泛”。。。故事还是挺引人入胜的吧,就是我的大脑现在已经不适应这种黑白分明的道德观了。

  ●"...Atticus,he was real nice..." "Most people are,Scout,when you finally see them."

  ●前半部分并不讨巧,后面很精彩。1960年写出这样一本书的确意识很超前。

  ●One of the greatest masterpieces of last century,I suppose

  ●I read this book long ago when I was a college student.

  ●理想人格

  ●未尝不是一部《小镇畸人录》。和Gilead一样,虽然故事都发生在犄角旮旯的小地方,也代表着某种"美国性",Gilead是宗教意义上的,强调博爱,Mockingbird是法治,关键词是正义(平等),老年人的叙述视角和儿童视角亦相映成趣(虽然别人可能觉得这两本书毫无可比性)。和主线故事相比,我更喜欢那个"诱邻出动"的故事,最后那声"Hey, Boo",使人热泪盈眶,想起啐啄同时的典故。

  ●陪我度过了无数个夏天无眠的晴雨夜

  《To Kill a Mockingbird》读后感(一):非常感动

  我不要跟你们说这个书的内容是什么

  因为我自己最反感的那类“读后感”就是透露小说内容

  那岂不是侵犯到别人渴望去看的权利吗?

  总之,我很被里面的人物的所作所为所感动

  可以肯定的是,里面的精神,我会一直记着,来告诉自己,我也应该要这么做。

  《To Kill a Mockingbird》读后感(二):臭豆腐的理论

  臭豆腐的思路就是:闻起来很丑,可是吃起来很香。

  这本书的很多事情也是这样,往往表面和真实的东西看起来不一样。

  2007年这本书选为弗吉尼亚州类似年书的东西,几乎每个人都喜欢Scout单纯而充满色彩的童年。七岁女孩子的疑惑带一些只有黑白的纯粹,这些疑惑到现在甚至还是我们的疑惑。

  就像一首小小的寓言,不会让人看得心情大起大落的,每天晚上睡觉前瞄几眼,那个小村子里善良而正直的人的小生活,倒是有点返璞归真的感觉,虽然它事实上在讨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种族(race) 。

  换了一种肤色就是换了一个文化背景,同样是人类,完全不同的对待。在美国南部就更加凸现出来,Atticus最后的决策还是非常让人尊敬的,虽然结局仍然是无奈。

  《To Kill a Mockingbird》读后感(三):关于书名

  从书的内容里面,Atticus把来福枪送给Jem和Scout的时候叫他们不要射杀知更鸟:因为知更鸟从来没有伤害任何人。

  黑人Tom Robinson被指控强奸罪,从受害人Mayella的伤势来看,她是被一个左撇子的人打伤的;而其父Ewell正是左撇子,而被告Tom的左手几乎残废了。

  Tom就如同知更鸟一样,没有伤害任何人,却被审判有罪。最后被射杀。

  而除了文中所提及的,书名也明显和《鹅妈妈童谣集》中的《谁杀死了知更鸟》(Who Killed Cock Robin)有联系。

  在童谣里面,知更鸟被麻雀杀死了,其他动物都在不知不觉中成了帮凶。反观书中Atticus开始为Tom辩护,Scout在学校便开始受同学的为难排斥,乡里的男人们不客气地来他们家里的恐吓,还有根本不知实情的少妇们自作聪明的评论。

  Tom Robinson 之死反映的是整个社会扭曲的种族歧视,与童谣暗相呼应。

  《To Kill a Mockingbird》读后感(四):Harper Lee有这个资格傲慢。

  她在书前面有一小段话,大意就是我要说的都在书里了,你们路人(评论家们)就少来恶心我了。

  书的内容在五十多年后的今天看来还是发人深省,美国的种族主义以及类似种族主义的毒瘤到底有没有清除掉?几代人的努力换来的是什么?即使是相同肤色的人是不是也互相鄙视,这种鄙视与种族歧视无关,而完全是由阶级、地位、金钱生发而来,是不是就是justified了?

  前面1/3的篇幅都是在为杀死知更鸟做铺垫,而真正对于被杀的无辜的知更鸟却着墨不多,我看见的是一只在枪口瞄准之前就已经毫无生望的可怜的小鸟。女主是个小姑娘,通过她纯洁的眼睛我们观察到这个世界,她对她的父亲毫无疑问的是崇拜和无条件的信服的,对于她有种族偏见的邻居们和姑姑也是不忍苛责,她那个奇怪的邻居更是因为救了她而在众人的眼中得到了救赎。她的哥哥、朋友更是新时代的象征--公正、正义,以后他们长大了,就可以自上而下地给予被压迫的人们正义了吗?

  这两天,美国最高法院在重新审视大学录取新生时是否应该对黑人、西班牙裔以及印第安土著这样的少数民族族裔继续倾斜政策。平权法案已经几十年了,但是黑人仍然感到是被抛弃和侮辱、白人也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黄种人向来是在录取新生的时候是被歧视的所以更是愤愤不平,黑人之中少数奋斗出来的人总是觉得自己不管多努力还是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审视。这样的录取政策以肤色为基准,是不是本身就是对平权法案的讽刺?虽然监狱里关的黑人数量与美国整体的黑人数量不成正比,但是很多黑人在犯罪后仍然可以轻轻地被放过(律师一般会提出他们在成长的时候受到了社会的忽视),这真的是马丁路德金等人奋斗的目标吗?

  遗憾的是,杀死一只知更鸟没有给也给不出答案。

  书里大量用南方口音的美语,比较形象。

  《To Kill a Mockingbird》读后感(五):It i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已经不是第一次阅读关于美国历史上种族歧视的书籍了,但这却是我第一次这么饱含真情,阅读中的眼泪有对于故事中主人公Atticus律师的悲悯和尊敬,也有对于孩子们成长中这段重大事件的思考。六七岁的孩子,正是认识世界的最好时机,却看到了人性中无知与丑陋的一面,但我想他们也学会了去接受,去明白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改变都需要时间。

  cout和Jem的爸爸Atticus是名正直的律师,而他也以身作则,教育自己的两个孩子如何分辨是非。他在法庭上的不卑不亢,一度让我相信人们是会选择正义的,直到最后,尽管陪审团用了远比以往更久的时间来协调,可结果还是判决被告Tom Robinson有罪。也许应该从另外的角度去看,他们用了更久的时间,说明人们已经在思考谁对谁错,而不仅仅是看肤色;The judge选择有经验的Atticus做被告的辩护律师,也是试图让Atticus能够说服陪审团。社会在改变,只是很慢。

  cout和Jem的兄妹情谊也让我想到自己的堂哥。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我和Scout还是差不多的年纪的时候,家住县城的堂哥常常会回到老家和我们玩耍,而且他还经常从后院翻墙过来,给我们一个惊喜。小时候的我崇拜堂哥,因为他来自县城,知道的新鲜事儿比我多,我会跟着他还有他的伙伴们一起跑到村头嬉戏,完全忘记自己是女孩子。直到后来,他们慢慢不带我玩了,就像Scout一再被警告Try to be a lady。这样的兄妹俩在一起总有许多趣事,也不时让我想起我和堂哥小时候的快乐时光。只是另一个转念想起的却是这些年来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却是越来越远了。工作、成家、官场,每一步都预示着他和我在朝着相反的路走。

  有时候,我只是很怀念那些过去单纯、美好的少年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