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重纱舞典范读后感有感

七重纱舞典范读后感有感

2020-11-23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七重纱舞 读后感 

  《七重纱舞》是一本由E伯爵著作,花冠文化有限公司出版的2007图书,本书定价:15,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七重纱舞》精选点评:

  ●看得时候总觉得脑子里响着CCTV6的英译片,故事推进的很好,但没有令人惊艳的地方

  ●广播剧正在筹划中……

  ●谁说最喜欢的文一定要好好藏着不让别人发现的?!

  ●好棒,画面感很强。扣一星是因为正如詹姆斯说的,不懂博士这样的人如何还能谈恋爱。

  ●凶手竟然不是莫里斯实在有点失望(是你三观太歪),推理前期案件的布局写得相当精彩,E伯爵的文风读起来爽快又惊险,可往后真相解谜以及揭露黑历史一段就开始陈俗无味,一直期待的寓意高潮全部落空整个故事都变得庸乏常见于各种英美侦探电视剧套路,莎美乐的贯穿成为一个空噱头。谁让莫里斯不是凶手!(够)后来细想也许E伯爵只是想写两个最终走出背德的罪恶上帝并没有放弃他们的可怜男人们的爱情,可究竟怎么样得到了彼此的救赎和爱?我却也没看出来。说到底还是都怪莫里斯不是凶手!(放过博士吧他连肉腥都没吃到)

  ●故事讲得那么好,但也清水地让人泪流= =

  ●感情线和结尾较为仓促。

  ●刚刚读完这本书。 当我读到莫里斯的过往的时候,真的,一阵心惊。和自己的母亲做爱,难怪他在十三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喜欢女人了。而那所谓爱的结晶,更是一遍一遍的提醒他那不堪的过往。 真的,是本好书! 我不会从什么写作手法,写作角度做什么专业的分析,我只是想说我喜欢这个故事!

  ●中学在公交车上读的吧

  ●让我想起《七宗罪》

  《七重纱舞》读后感(一):毫无逻辑的梦呓

  今天纯粹抽风买了这本,看不完是肯定的,先不说作者臆想的纽约和美国人有多做作,推理小说好歹给点逻辑啊,哗众未必能取宠!

  一开始警方就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认定凶手是男性并怀疑其性取向,被下药以致昏迷的男性为什么没可能被女人杀害?算了为这种书吐槽都是浪费。

  《七重纱舞》读后感(二):好莱坞类型篇的剧本

  宗教、暴力、乱伦,这些因素强烈暗示着这是一个美国故事。无论从张力还是场景,它都具备了好莱坞电影的所有元素。

  我已经很久没看到这么连贯一气又没有BUG的故事了。无论是凶案的发现还是调查取证,都在几天之内完成,中间也穿插着阿莱克斯的细腻情感和莎乐美的玄幻传说。真怀疑自己看的是不是电影。另外,它的写作风格虽然不是太华丽,但也透着淡淡的欧美风,这在一般小说中恐怕是很难见到的吧?

  《七重纱舞》读后感(三):不算耽美吧

  我从未给任何文章打评过差,作者的水平我达不到。读者的级别也不高。郁闷。

  看有人评惊艳才兴致勃勃的去看的,可惜我。。。

  哎,难道是因为先前接触到的推理悬疑小说较多所致?要不就是因为我昏昏欲睡没进入到角色情景里。

  挺正常的一部短篇,挺正常的看完了。

  《七重纱舞》读后感(四):温柔揭开面纱

  这是一本令人惊艳的小说!

  我读的第一本E伯爵的书就是这本《七重纱舞》,我很开心能看到兼具耽美与推理的优秀作品,他在《推理世界》上发表过很多作品,所以说他首先是悬疑推理小说作者,才是一名耽美小说作者。

  阿莱克斯,本文的主角,一名中国混血的警探,因为自己的性向而与妻子离异,并且很少见到自己的宝贝儿子。由于把看儿子的时间给了工作,他接受了一个凶杀案,也结识了年轻英俊的教授莫里斯。

  【七重纱舞】出自圣经中的一个故事,这是一种舞蹈,是当时希罗底怂恿自己的女儿莎乐美索取圣徒约翰头颅时,所献给希律王的一种褪去自己身上层层薄纱的舞蹈【本人理解为脱衣舞】奥斯卡王尔德写过以《莎乐美》为名的剧作,其中颓废而华丽的台词与整个凶案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莫里斯身负着灰暗而沉重的过去,阿莱克斯因为自己的取向而充满负罪感,两个人在整个案件解决后最终走出阴影。

  【简单来说就是温柔攻与别扭受的追逐故事,清水,温馨(喂……)】

  《七重纱舞》读后感(五):还是想和你在一起

  E伯爵其人,神秘、低调,徜徉在耽美、推理、历史的世界里,编织着一个个光怪陆离的情爱故事。这个“只见其文不见其人”的女性作家,似乎对BL、百合有着近乎执着的追求,也因此在耽美界获得大神的称号。她更擅长的是多种语言风格的自然转换,那些以中世纪、纳粹、纽约为背景描写的奇异片段,充满了浓厚的欧式氛围,几乎让人以为这确实是出自于欧美作家笔下。除了语言,硬朗、简练、理性的逻辑思维也往往不是中国作家的强项,但E伯爵都做到了。

  《七重纱舞》就是这样的一部异域小说。

  中西混血的纽约警察局警探阿莱克斯?李,因为是个同性恋而不得不与妻子、儿子分开。离婚了的他在侦办一起“年轻男性断头案”时,结识了纽约大学的莫里斯?诺曼博士,后者是一个“断头情结”研究专家,当然也是个同性恋。之后又陆续发现三具同样被割断头颅的尸体,差不多都是年轻、俊美的男性。两人携手侦破此案,不知不觉中逐渐坠入“爱河”。凶手最终伏诛,男主人公们也收获了Happy Ending。

  看起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故事,但内容却十分沉重。由《圣经》中人物莎乐美、王尔德所著戏剧《莎乐美》那里吸取“断头”灵感引发的连环凶杀案、不正常性取向导致的家庭破裂、乱伦环境下生长的畸形心理,以及对责任、忏悔的审视等等。E伯爵在耽美的外衣下,往里填充了诸多深刻的内涵,形成了迷离却又复杂的重重纱幕。

  不仅如此,整部小说的节奏非常紧张,很少有多余的描写,阿莱克斯?李和他的朋友、同事们只用了几天便侦破了此案。对于推理过程的演绎(CSI、验尸等),也都翔实、合理,几乎没有什么牵强附会的硬伤,符合欧美执法机构科学破案、注重客观的特点。分尸、爆炸、同性恋这些重口味的情节安排,如果拍成好莱坞电影应该很叫座,阿莱克斯?李由杰克?吉伦哈尔来演就最好了,哈哈。

  小说中人物不多,除去两位主人公之外,搭档、凶手、FBI警探、神父、前妻、小儿子等角色虽然较少侧重,但都具有很鲜明的性格特征。值得一说的是,对温柔的莫里斯?诺曼的描写很有故弄玄虚的技巧在内。光听名字,以为是柯南道尔笔下莫里亚蒂教授那样的双面人物,他也一直以微笑、坦诚的形象出现在读者面前。我们很难不认为他跟凶杀案没有关系,却又害怕看到双雄对决的结尾。为此,作者采取了一种折中的方式:没错,莫里斯曾深陷其中,但最后他完成了救赎。

  稍稍遗憾的是,作者对人物的代替性描绘有些过头,多次出现的“黑头发的男人”、“绿眼睛的男人”充斥全文,显得不伦不类。英文语境中虽然有这样的现象,在使用频率上还是有所把握的。但E伯爵终究是中国人,能写出这样地道、栩栩如生的欧式侦探小说,已经足够惊艳了。前几年见过她在《推理》等杂志上刊登的文章,就曾给过我这样的深刻印象。

  最后,对于同性恋,你们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