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摘抄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摘抄

2020-11-25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The Moon and Sixpence 读后感 

  《The Moon and Sixpence》是一本由W. Somerset Maugham著作,Dover Publications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5.95,页数:1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Moon and Sixpence》精选点评:

  ●读过对高更开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2017.12.13-2017.12.24

  ●学校的外语藏书还是很给力的。英语词汇量和艺术史知识量使得我的阅读也是印象派的,但此书依然给力。

  ●for the beauty we both pursue.

  ●重读,不过这次是英文原版的。毛姆虽是一贯的不冷不热的笔触加睥睨冷酷的姿态,却在描写这样一位“狂人”的时候让读者试着去体会一颗真诚的艺术、追求、牺牲、超越、超脱之心。

  ●2013夏,巴黎,看到里面出现的rue,出现的le jardin du luxembourg 当时真是万分亲切。 故事一般,但语言精彩

  ●Fabulous description of isolated world in South Pacific. However, it's not deep enough in discussing human bondage. The final story of Strickland is also rigid and not believable. But anyway it makes me cry, a lot..

  ●看得我心情沉重。

  ●Chapter XLII以后看着就没意思了 果然原版也是这感觉吖

  ●现在清一色解读成现实与理想,是否过于偏颇?毛姆的文章,读来算是轻松,这篇小说,也不足以使之成为文学大师,还是要读读他其它的文章。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一):月亮与六便士英文版

  这个版本排版太烂了,建议大家不要再买这个版本的了。行距窄到划个下划线都勉强,不要说备注些东西。字号也很小,实在太不读者友好了。已改读薄荷的电子版。大家认准封面图,不要再入这个版本的坑了。140字够了吧140字够了吧140字够了吧140字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够了吧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二):IQ和EQ?

  我对于毛姆是很喜欢的。特别是他的中篇和短篇小说,看了比较多。一直以来都有看。

  这篇是最近看的他的比较长的小说。还是毛姆的风格,故事在作者的观察,和旅行中展开。毛姆的风格,很典型的风格,就是第一人称的观察,和在旅行中的观察。

  小说写了一个不近人情的,偏执的画家,追求自己的艺术,直到天涯海角,直到人生终点。展现了天才和平庸的对比。

  我喜欢毛姆,非常的喜欢。我想有很多的原因,第一他的故事都震撼,都有激情。于平凡生活中的平凡人物身上迸发出生命的激情,或是破坏力,让人目瞪口呆。第二是他的故事都是在旅行当中,有一种飘零的味道。一种离异了故乡的孤独,也更催发出人自身的个性和追求,更多的放浪形骸和无拘无束。这大概是得益于蒸汽轮船,和大英帝国带给作者的旅行便利,倒是让毛姆预先品尝了做国际人的机会。虽然他的故事是主要还是白人的,中国人,黑人,土著,苦力也会在他的书中出现,他们一般都在背景和边缘出现,一些不多的描述也还算是异国情调和浪漫情怀吧,也勾画出当时的背景。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三):平凡的世界

  好久不读书,脑子生锈长毛,逼着自己读完一本书好难,写个书评更是难上加难。这本书我是断断续续用了一年才读完的。尽管这个过程拖拖拉拉,但是这本书对于眼下的我仍有一些启示。

  毛姆的作品总是令人陷入对于生活的遐想,或者是对于“生活中的其他可能”的思考。他书中总有一个主角,闪耀着常人不可匹及的光芒,让平凡人如你我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衡量着现实和理想之间的距离。我自己也是个自诩为有点艺术天分的人,也一直追逐“生活中其他可能性”,对于毛姆书中闪闪发光的主人公们总会感觉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在读到Strickland大方辞去工作,离家弃子去巴黎学画时,我内心大声叫好,觉得这英勇一幕在未来也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成为一个流浪画家对于我这种人来说简直是一种终极浪漫。

  但当我渐渐读到他流落街头,食不果腹,除了画画对生活的所有其他方面都充满钝感的时候,我与他的共鸣渐渐熄灭。对于一个出生在90世纪初的中产阶级家庭的独生女来说,这简直是一个不可想象的世界。从小到大的精英教育以及周围的朋友圈子让这种想法变得更加遥远和不现实。更直接的感触是最近我开始工作,在经济独立这条路上走得艰辛,让我更加意识到生活的不易和能通过自己努力达到自己一贯生活状态的成就感。在我现在这个年纪,作为一个刚刚脱离父母庇护的初入职场的菜鸟,我想的只是establish myself,“生活的其他可能性”可以再等等。

  书中描绘了太多Strickland的苦难,但是Strickland自己却全然不觉,好像夸父追日一样一直在傻傻的奔着一个目标奔跑。即使最后染上麻风病,双眼失明面目全非,他却如凤凰涅槃一样提炼出了自己一生的真谛:beauty。我感慨于他生命的纯粹,但也感激自己生命的平凡。艺术的美往往摄取着创作者的心血。众多伟大艺术作品的创作者也都经历过常人无法忍受的苦难。这种用生命的奉献换来的美神的眷顾,是生命的伟大壮举,但这又同时与自然界的众多的鱼虫鸟兽没有什么不同 — 鲑鱼的死亡洄游也只是为了繁衍后代,非洲角马的大迁徙也无非是为了寻找食物。作为一个平凡人,我感激自己的平凡双眼能看到人世间的更多种的乐趣和风景。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四):你的梦想,强大到能让你抛弃一切吗?

  这本书早在3年前就出现在我的豆瓣猜推荐里。被月亮、便士这两个毫不相干的隐喻弄得一头雾水,想来书名就如此晦暗难懂,读起来也不会轻松,故一直没有找来拜读。

  鉴于梵高是我抑郁症期间的精神宣泄出口,他的好伙伴高更便顺带被我熟悉。月亮与六便士再次进入我视野的时候,我恰好再次处于浮躁的低谷阶段,看到评论简介说这是根据高更改编的作品,讲述伟大的艺术家如何抛家弃子不顾及世俗眼光,勇于追求自己梦想的故事。看到如此描述,让我感觉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心中呐喊着:这就是我想要的!可惜,在又一次对印象派画家的了解后,我发现Gauguin并不像小说剧透的那样抛家弃子,他很爱自己的妻子儿女,也曾很努力追随妻子的脚步一起共同生活,只有在最终这一切都破灭时,才独自一人追求艺术。现实终究没有艺术作品中的极端夸张。而这一事实,也暂时浇熄了我对毛姆这一同人本的极大兴趣。

  几月后,因为听写材料里正好有这本作品,也因为心里依然对高更的同人本念念不忘,总想看看毛姆到底怎么描述这么一个追求梦想的故事。我不敢说自己在几个月后可能是更加成熟,亦或者更加世俗实际,但辞职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今年我是够呛会实施。

  这本书里面很多句子讲得幽默又深刻,看了简直让人全身心都赞同:说的简直太对了!有些人在所处环境里永远是过客,总是在寻找灵魂的故乡。像这种话也许很多人会说:陈词滥调!这么矫情又叛逆的话你也好意思再认同?但这些句子还是深深的打动着我。虽然我不喜欢书中描述的Strickland,强烈怀疑能有如此自私又仿佛有崇高理由的败类,我也不同意No man is an island这种鬼话,但隔绝自己和外人的前提总不能给别人造成痛苦吧,人可以是孤岛,可以摆脱世人眼光和流言蜚语,但不能不受道德和良知的禁锢。但这只是我的善恶观,因此我对这个同人形象强烈厌恶,又不排除能够追求梦想这一可能。

  就像书中如此强烈极端的人物形象一样,追求梦想的手段一定要这样惨烈吗?或者说,作为一个没有才华的普通人,就没有资格找寻自己想要的东西吗?你的梦想有没有大到不去追求,继续苟且度日,便不能忍受的地步?如果没有到达这种成度,是否就不算梦想。而你又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吗?你又才能毅力和勇气吗?问完这些问题, 估计早就把自己的梦想吓跑了。

  所以。有时候,情势所逼,不用想那么多,机会到了也许就水到渠成。真若强求?我是不会把Strickland这种人作为精神偶像来追随的。

  我喜欢也同情Gauguin,但他绝不是这个Strickland.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不像世俗虚伪低头,从心而活,依然是让人深感认同的。

  《The Moon and Sixpence》读后感(五):let me go

  去年就在淘宝上买了这本书的英文原版,此后翻了几页就没怎么看了。前端时间在kindle商店看到这本书的英文版是免费的就下下来了。上上周看完《书剑恩仇录》之后终于下决心把这本书看完。直到今天,终于刷完了。

  这不小说并不长,在kindle上显示的体量,大概只有《书剑恩仇录》的三分之一吧,但还是看了将近十天。平时这个长度的中文小说大概只要三天就可以刷完。一直都觉得除了日本的文学作品翻译成中文后看起来能有点感觉之外,其它的语言翻译过来,总觉得不是那个感觉,家里有一本《飘》,翻译惨不忍睹,翻了几页就放下了。所以有机会还是去看原版的东西比较有好(虽然这本书很多细节的地方都是连蒙带猜的,但并没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原谅我英文水平太菜,不能写英文的书评。下面进入正题。

  很少有书能颠覆我的三观,这本书绝对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个年过四十的男人,事业顺风顺水,家庭美满。突然有一天,在给妻子留下了一张“晚餐准备好了”的便条后,Charles Strickland 带了一点钱便只身前往巴黎。 Strickland的妻子以为他和情妇私奔了,而托“我”去质问。结果是:这和女人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他抛弃一切只是想去画画,去追寻小时候的梦想( Strickland小时候喜欢画画但却被父亲逼着从了商)。在伦敦的家里,他不能随心所欲一心一意地去画画。“She can do everything for me but let me alone",这是他离开的理由。

  有的人说, Strickland可以抛弃一切去画画,因为他不是个一般的男人而是个天才。我只能说这和天才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他只是想画画而已,能不能有成就又有多的关系呢。大多数的时候我们总用世俗的眼光和道德去评判和绑架一个人(所以上次文章的事件,我非常痛恨网上写的那些东西)。

  看到”我“和 Strickland在巴黎的谈话时,真的让人很震撼。对于家庭,妻子,孩子,事业,朋友,他的评价大多只是twopenny之类粗暴的字眼,从决定离开的那一刻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感情。差不多没有什么东西是他在意的,在巴黎吃了上顿没下顿,没有钱就去借或者临时找点事做挣点钱,基本不喝任何人来往,甚至差点一个人孤零零死在旅社,这些都没有任何关系,只一点,他一直在不停地画画。

  后来有经历了各种坎坷的经历,直至流落到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岛,在那里找个土著女人画画过完余生,在最后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光里,在家里的墙壁上画完自己的巅峰之作,死前让那个土著女人将这个房子烧掉。

  相形之下,我们自己,追求的东西越多,自己给自己加的束缚越多,直至被生活推着前进而无任何反抗的力量甚至连这个想法都没有。诸如我们要对身边的人负责,周围人的评价看法以及各种道德舆论的东西等等这些理由,让我们很多时候只能被迫去做自己在他人眼中应该做的事,中规中矩地念书,工作,在适合的年纪结婚然后勤勤恳恳地经营小家,最后将生命的能量耗尽而死掉。

  现实生活中基本没人会像 Strickland那样去完全一心一意地追求自己心中的东西(联想到前段时间在网上流传挺挺广的一组图片,一个小伙儿骑行一年后从阳光帅气变成了乞丐模样,很多人的评论只是冷嘲热讽,我只能呵呵),并将理由归结为各种条件的不允许,但我觉得,最重要的原因是自己有没有那么强大的心理去坚持自己心中所向往的东西,从这点来讲, Strickland和安迪,是一类人:自己心中的想法是任何其他的东西都干扰不了的。

  所以如果想去做什么,就去想办法克服一切障碍去做吧,just let me go。不是为了名不是为了利,也不是为了炫耀和显摆,只是遵从自己内心比较纯真的想法,觉得这个是我自己想做的,对自己而言比较有意义,做起来感觉还不赖,仅此而已。

  2014年5月28日

  y 如鱼饮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