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郊狼读后感摘抄

最初的郊狼读后感摘抄

2020-11-11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最后的郊狼 读后感 

  《最后的郊狼》是一本由(美) 迈克尔·康奈利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4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最后的郊狼》精选点评:

  ●一波三折,哈里博斯以复仇为名。查出真相,惩罚凶手。这个凶手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真是应了那句话,第一个排出的。往往是凶手

  ●博斯真的酷到炸,总是按照他的习惯,几十年积累起来的行为准则对待任何人。纽约这个地方好像又一次被他描绘的像地狱一样,所有人都了无生趣。出现了两个女人,一个医生,一个是意外的邂逅。这两人的意义在哪里?我想还是为了从不同的方面来拯救博斯。最后结束了,但是我觉得博斯好像没有得到多大的解脱。

  ●过程格外复杂波折,但总觉得精彩程度对不起“博斯最耿耿于怀的案子”

  ●读的版本有问题,缺失了好多内容,太影响阅读体验了。

  ●结局还是康奈利的惯例:在接近结尾处得到一个似乎令人信服的答案,然后再最后几章中再推翻它,峰回路转。不过本书的结局处理得比《诗人》要好,似乎也更令人信服。

  ●结尾差点就写坏了。

  ●还不错硬汉系列,但是更喜欢作者的诗人。

  ●中规中矩的警探小说,吉敷竹史类型的热血警探设定,250+w字之作,读来不算太累,作者的写实能力和人物描写均有一定水准

  ●案情不怎么复杂,但迈克尔康奈利还是写了近五百页

  ●读过。悬念小于人性的推理小说。拍成电影应该是不错的,作为小说语言一般。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一):孤独、执着、逆转

  我看的版本是新星出版社的红皮版,厚厚地捧在手里,阅读着冷峻的文字。书封面印着一句话“孤独感就如同垃圾箱里燃起的火焰,是他借以取暖的东西”。的确,主角被潮水般涌来的孤独感所吞没,住的房子因地震而变成危房,又因殴打上司而被停职接受心理辅导,而他就像一匹孤独的郊狼,执着地查找着三十年前自己母亲被害的真凶,坐着红眼航班,往返与洛杉矶和佛罗里达,寻找着答案,让自己得到救赎。。。

  核心主题--三十年前的抛尸案,则体现了作者对读者心理的把握和诱导,一个案件,牵扯出三四个案件,核心人物在其中交织,而真凶始终未能浮出水面,作者也有意识地诱导读者作出错误判断,以求在真相大白时的震撼达到最大。作者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快结尾时的连续逆转的确给力,有点日系作品的风格。

  主角在佛罗里达邂逅了一位女子,在酒吧的对话,“爵士乐是什么味道呢?” “大概是午夜的烟草味吧”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二):除了结局都很平淡的书

  书里面提到一首歌叫“世界真美丽”,本来还在疑惑阿姆斯特朗什么时候唱了这歌,想了一下应该是“what a wonderful world”。

  一直猜男主是不是叫“Boss”,后来发现他叫“ Bosch”。不喜欢他的性格,太犟,这书里写了多少句“怒气从他心里慢慢升腾起来”,案子办的这么曲折,大部分都是男主自己找的麻烦。

  打架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口,脑子不够用才会想到拳头。

  这本书整个写的像部无聊商业电影,应该有的元素都有,硬汉、阴谋、悬疑、官场勾结、泡妞、打架、千钧一发命悬一线、happy ending...要是找个肌肉帅哥来演,说不定卖座,但是这都不能掩盖这书很无聊的事实。案子不吸引眼球,结局有个小反转,母亲的死原来是妓女之间的争风吃醋,终极大boss挂掉的太容易,两个有枪的男人被脑袋被打裂的男主用一个台球搞定,警匪枪战乱打一通之后男主平安无事坏人中枪身亡,坏人跳楼的跳楼自尽的自尽,连无关的庞兹警官都被写死了(叫你跟男主作对!)这就是主角光环,扯淡不扯淡?

  有心理医生的部分通通不喜欢,这个人物空白的像个符号。至于这本书跟郊狼有什么关系...估计作者都喜欢他们孤独而深沉的背影...

  书的最后,女画家说:

  我想了,要是我画你的话,你就会回来的。

  我挺喜欢这句话,因为它够天真。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三):我们都是最后的自己

  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大意是过去未必是美好的,而人们之所以怀念过去,相当一部分的原因是因为在过去我们还拥有更多的选择,我们还有更多的可能性。所以我们总愿意寻找我们生命中的某些节点,比如当时如果我那样选择,我现在可能就是另一个样子;比如当时不发生那件的事情,我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我在想,这种对于自己的过去不停探求的努力,也在通过某种方式塑造着现在和未来的自己,比如本书的主角——哈里?博斯,他在探寻往事的过程中,是否发现了自己未来的路呢?

  说实话,牵扯上所谓政治阴谋的悬念小说,有时谜底会让我觉得很千篇一律,很无趣。无非便是政客们道貌岸然,制造丑闻后又去掩盖丑闻,以便形成更大的丑闻,主角则努力戳穿他们。可能就是政治文化使然,政客的形象在美国总是负面,所以要将他们“关进笼子”,所以美国人的作品总是出现类似的题材,只是当你读得多了的时候也就会有那么一点乏味了。

  而且当故事发生在警察身上时,也还是雷同的路数在重复,周围的同事和上级不是官僚愚蠢,就是胆小虚伪,遇上案子唯一的贡献就是到处给主角掣肘,而不多的能帮上主角忙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角色,就是主角的红颜知己。我想这也是美国文化使然吧!一定要让主角身陷绝境,方能显出孤胆英雄的本色嘛!只是我在想这一定是艺术的夸张,否则美国就真的要成为犯罪的天堂了。

  我总觉得男主角哈里?博斯有那么一点天赋,总能在短时间内让和他相处的同性产生一种得教训一下这家伙的冲动,即使这个人是想帮助他,也许混蛋能闻出其他混蛋的气味,也许这就是当了多年警察养成的本能一般的嗅觉,也许这就是过去在他身上留下的印记,而又也许这便是哈里想要破解往事谜团的原因吧?他想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而我们又何尝不想这样做呢?

  但其实我们原本就是如此的不同,无论命运对你施加了如何的改造,你都会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当你纠结于你可能会与现在的自己拥有不同的命运之时,却不曾意识到自己早已与众不同,早已如同大自然中的各种物种一般,早已不可复制、不可替代,因为我们都是最后的自己。

  故事坚持了作者一贯的最后大转折的特点,只是前面的故事稍微欠缺新意,我给本书打三颗星。

  《最后的郊狼》读后感(四):我喜欢的迈克尔 康奈利

  不知不觉,我居然买了四本迈克尔 康奈利的书,而且我唯一的一本小红皮(《血型拼图》)和唯一的一本大红皮(《诗人》)居然都是他的!

  不太喜欢博斯,一直觉得他其实不是个好jc,他总是那种“不走寻常路”的人,脾气很臭,人缘不好,查案的方式非常规,蔑视一切规定,经常越界钻空子……

  这个人可以跟杰弗里 迪弗笔下的莱姆作比较。莱姆也是个“体 制 外”的jc,但他查案的程序一直是基本符合规定的,或者至少是“上面”有人首肯了,而且会有实权人物在莱姆前面帮他挡住大部分阻力,会有一群合作者帮他去做各种具体的事情(这也是毫无办法的事情)……而莱姆几乎完全信任他的搭档们,即使调查因他们误入歧途。

  而这一点,正是博斯与莱姆最大的区别。由于种种原因,博斯是一个“个人英雄主义者”,他喜欢单打独斗,好像不信任任何人,几乎已经到了病态的地步……

  有时候我总会为埃德加和庞兹抱不平:在我看来,埃德加已经算是一个很称职的搭档和很好的朋友了;至于庞兹,博斯一边不停地腹诽,一边不停地以庞兹的名义四处查案,这在我看来颇有点“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意思……

  由于博斯的种种致命缺点,他时而会把事情搞砸,甚至会造成极严重的后果(死几个不该死的人之类),每当事后博斯表示自责与惭愧之时,总会有一个漂亮女人在一边说:算了,这事又不能都怪你,你也是好心……

  这里有一个悖论,难道为了高尚而正确的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了吗?这是纳粹法西斯的逻辑……

  但是博斯很坚持,他很坚定的认为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他让人违反政策帮他鉴证指纹,就直接把证物扔给人家,然后说:“我知道你会做”,而且事后他会说:“你做了你该做的事,感觉很爽吧”。

  我一直在想,是什么让博斯有如此强大的自信呢?大概与他们普遍信教的背景有关。信仰是一种寄托,赋予了个体的行动以极大的正当性,类似于“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意思。

  这种源于信仰的极大自信现在已经成为了美国的一个“国家人格”,而且成为其“世界jc”角色的重要依傍:“我们国家的各项制度跟事物那都是最好的,你们别的国家都得照我这个来,不照我这个来的你们都是不对的”……

  祝博斯好运,祝美国好运……

  :我本人对于迈克尔 康奈利作品的阅读顺序是《血型拼图》-《黑色回声》-《最后的郊狼》-《诗人》。感觉质量一部比一部好。

  关于《血型拼图》的小说,算是还不错的书,除了结尾稍显仓促之外,我说不出什么来,但我要吐槽的是《血型拼图》的电影。

  说实话,这个电影我没看过,但我只看了演员表就想吐槽。

  克林特 伊斯特伍德!

  男女主角的年龄小说一开始就已经说了,男不到50,女30出头,所以在我心中男主角应该是布鲁斯 威利斯一代的演员,而当时的老爷子已经72岁高龄了(2002年),这就像用许还山演贾政一样违和……

  72岁的男主角和51岁的女主角(女的这个还勉强可接受,老爷子就太……)还有床戏,真替老头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