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的读后感年夜全

离歌的读后感年夜全

2020-11-17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离歌 读后感 

  《离歌》是一本由饶雪漫著作,万卷出版社出版的243图书,本书定价:39.00元,页数:2008-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离歌》精选点评:

  ●初中看过的第一部小说,马小羊?

  ●重看离歌,三分都给上半部出于少年情谊,下半部之狗血之烂俗之歪……请问作者把好好的角色写毁了犯不犯法啊?

  ●我不做外星人很多年

  ●让我在半夜哭泣的小说 小女孩的痛苦童年 让我心疼

  ●佩服马卓的果敢和无所畏惧。可那只是一个虚构的故事。现实哪有那么容易让人果断决绝。

  ●我误打误撞拿起的第一本小说,即使后来读过了很多文学哲学作品,再去读它依然能带给我很多东西。

  ●我爱林果果

  ●马卓的妈妈林果果被害后 马卓就和林果果男朋友阿南和阿南妈妈一起生活 名列前茅 男二肖哲备胎命 颜舒舒喜欢肖哲选了爱自己的结婚肖哲喝多了的后果离婚 于安朵情敌心理病态喜欢自残 毒药夏泽就是个痞子分分合合 毒药姐姐夏花神似林果果和阿南在一起后又不长命 脑残洛丢丢被方律师害 洛丢丢神助攻男女主 毒药为了救火救人失明

  ●第一次接触,一眼就相中了

  ●很接近生活却又很幻想

  《离歌》读后感(一):离别在唱歌

  我没有经历过那么多离别,便无法感同身受。

  那样奋不顾身来爱,也有些难以理解。

  但感受描述得很细腻,让我身临其境。

  也许这就是吸引我的原因吧。

  马卓,有点少数名族风情的名字,却也像一匹卓越的马,在成长的道路上越跑越远,令我钦佩。

  饶雪漫有很多小说让我感觉匆匆收尾,鲜有韵味。

  她在后记里说如果设置了一个圆满的结局,就叫“爱歌”而非“离歌”了。

  我觉得,亲人的离别,城市的离别,朋友的离别,相恋的人多年的离别,早已满满的融入书中。

  何必为了一个标题,对马卓的身世那么严苛呢?

  故事的发展不坏,本可以渐渐圆满的。

  《离歌》读后感(二):终一曲离歌

  其实现在看这本书已经算是很晚的了,而且本不该属于我这种年纪看的。曾经有一段时间很迷饶雪漫,便是高中的时候,她的《左耳》,她的《沙漏》我都完完整整看过,是在上课的时候放在教材下压着偷偷看的。独独没有看《离歌》,太长了没时间去看。后来高三了忙于学习考试什么的就慢慢把它丢下了,再后来大学了就对这一类型的书籍失了兴趣,如今虽然每天都读书,但看的都是与专业相关的书籍,什么外国的当代的现代的,分流派的去看。只是近来突发的想看一些过去迷恋的东西,就上网下载了这本高中未读完的书,本来只下载了一部读来试试看,结果读了第一部后,还是忍不住将剩下的两部都下载了,即使里面的语言早已不是我喜欢的故作忧伤或者矫情的调子,书里透出的淡淡的疼痛感还是感染了我。因为马卓,我想起了曾经的自己。

  风决定了蒲公英的方向

  你决定了我的悲伤

  痛教会我这一季的成长

  也教会我什么叫原谅

  当你离开 我也出发

  去向你说过的

  无法抵达的远方

  这一首离别的歌

  是如此回味悠长

  这是放在最开始的一首诗,不得不说,我已经过了十七八岁的年纪,看到这些小女生喜欢的句子,并没有排斥,却是激起了淡淡的惆怅。是啊,我们都有那些年少轻狂的时候,内心都曾梦想过一场酣畅淋漓的爱情,有过那些青涩的回忆。跌跌撞撞中,伤害,奋不顾身,离别,疼痛,正是我们成长过程中最最宝贵最剜不去的一部分,就像是从此缝进了生命里了一样,稍微用力,就疼得钻心。

  年少时,我们离马卓都很近,那样一个倔强敏感的女子,也许,我们不如她美好,但那份倔强那份敏感那份执着却像是青春里注定的一般,在每个成长的心底生根发芽。说实话,我现在并不是非常喜欢马卓,甚至有点烦她的过于倔强,过于自我,生怕来的一丁点儿迁就。我甚至觉得,就是她的过于敏感倔强,埋葬了她与毒药痴缠多年的爱情。我觉得马卓是自私的,如果她对毒药多一点儿信任,如果她不是那么自以为是的去“为了成全别人”,那么这曲离歌,是不是就该终止,是不是不会奏响。然而,我不能怨怼马卓,她的一切敏感倔强冷漠自以为是不过是她太在乎,她害怕,从小经历过那么多,她亦不过是一个小女生,却要承受比同龄人多出几倍的伤害与压力。她不过是在保护自己。在这里,我想起了你。

  这本书里,最心疼的,是阿南。对这个男人,每个有关他的情节,我都会全身心的融入,读着读着,有一股隐隐的心疼直窜心窝。是的,我在心疼,心疼他对爱的执着,和义无反顾的付出。他没有义务要如此,那个女人并没有给过他任何的承诺,也没有给过他多余的爱恋,更没有为他生有一儿半女。而他,付出热忱父爱去爱护的这个女孩,不是他的孩子,和他没有丁点的血缘关系,她只是他深爱女人的孩子而已。我们曾感动于痴缠一生的生死之恋,也曾为那些想扶到老的情感洒过眼泪,这就谈到爱情的境界问题上来了,有人说爱情的最高境界是生与死,也有人说习惯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当你习惯一个人的时候,你就爱上他了,在这里,我又想到了你。但我要说,这都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最高境界,就是像阿南,对林果果的爱,没有空间,没有时间,只有爱。是的,我始终都无法去忘记,阿南在林果果死后对马卓说的那句话:“那个男人是你妈妈最爱的人,我是最爱你妈妈的人。”我也始终无法忘记,他凝视她时,那无限眷恋的目光。终其一生,他都是最爱她的人,她离去经年,仍未改变。

  《离歌》读后感(三):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初读离歌,是在2009年,初二的时候。

  那时候整个网络充斥着非主流为主流的流行气息,火星文猖獗,每个人情感的表现都是悲伤逆流成河,初中那个青涩的年纪里,懵懂的跟着网上的流行节奏,看着一本本青春疼痛的小说。印象中比较深刻的有饶雪漫的《离歌》《沙漏》《左耳》,但仅仅是对书名有印象,内容几乎忘记。那时候还疯狂迷恋郭敬明的最小说系列,觉得手里捧着一本杂志或者青春小说,自己仿佛就如同小说中的女主那么与世无争,清新脱俗,会有那么一个男生,陪着你度过漫长的岁月。

  现在的2016年,我最近喜欢上了歌曲《离歌》,听了各种版本,突然前几天兴致来了在手机上搜索了小说便囫囵的看了起来。相隔七年,情感巨大变化。

  一开始我只相信 伟大的是感情

  最后我无力的看清 强悍的是命运

  林果果在外奔波多年,在马卓9岁的时候选择将她带回成都和自己居住,生活放荡不羁,妖艳的女人带回了村里质朴的一个小女孩,给她买了公主一般的衣服,却因为后面的不愉快一件件把衣服撕了,奇异的母女相处模式,后面就是常见悲情小说中母亲因仇家的报复身亡,留下女儿独自一人。有故事的女人总有一个男人那么死死的守护着。阿南翻着相册给马卓看:“这是你妈妈最爱的男人” “那你呢?” “我是最爱她的那个男人”,于是阿南便将对林果果所有的爱与守护给了她唯一的女儿,看着相似无比的脸庞,充满了温柔与爱意,如同亲生女儿般的照顾下去。阿南应该是我在整个小说里面最不想吐槽的一个人了,另外一个是马卓的奶奶。

  马卓成绩优异,与世俗无争,与周边的妖艳贱货不同,自然而然引起了小说中最帅的男主毒药-夏泽的注意,马卓无意帮助夏泽,继而发生了很多正常男女主应该发生的一切事情。

  各种吐槽就不说了,在我这次看小说的时候 我就觉得马卓是一个土气得不能再土气的女孩了,但因为各种原因我去翻看了电影,女主竟然是清新脱俗可爱无比的陈意涵去演的,那我就将我的印象定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吧。电影的夏泽 让我有一点点失望,哎 最后男女主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自然分开了。但现实一点说,男主既然可以在深圳有几家旺铺,北京也有房产,你一个大学生刚毕业,别人这种条件还配不上你我也就不评价什么了,放在这个年代,这种男人也是相当抢手啊

  男主姐姐和阿南扯我就不说什么了,还去破坏女主和男主真实B了够。

  我的第一篇书评处女作献给了《离歌》,就当回忆一下我的懵懂的青春。

  用心跳送你 心酸离歌

  年轻(初中)的时候 谁没有碰上几个让自己心动的男孩子,都喜欢那么酷酷的男孩子,都喜欢所有女生觉得帅的男孩子。你甚至连手都不敢和他牵,只能在刚刚火的QQ上和他聊着天,玩着QQ游戏,做着游戏里的伴侣,就已经让你心跳不已,小鹿乱撞了。

  那个时候他只用在班级门口或者家门口等你,你们一起去压马路,喝喝奶茶,随意聊天,就觉得幸福。你们珍惜着每一条简讯,打电话的时候避开父母,你们一起去照大头贴,去河边玩,女孩心目中是如此幸福与开心啊,众人觉得最帅的他 你竟然可以天天和他在一起。后来你们分别了,渐渐的失去了联系,他正式的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了,才发现其实这样的经历幼稚却又难忘,我想回忆起比较多的事情,可是记忆却又模糊,有印象貌似又没有印象,看着手中已经磨损泛黄的那些照片,不免心酸苦涩,那样的穷小子,没有出息的小子,现在看来不怎么帅,个子也不够高的小子 我也曾深深的迷恋过,不曾后悔自己认识他。手机里还有QQ,却不再联系了,回忆是美好的,别去打破了,

  当发现他已经与回忆不同了,那一切都变了。

  他刺痛你的心 你不肯觉醒

  你说爱本就是梦境 跟你借的幸福 我只能还你

  想留不能留 才最寂寞

  没说完温柔 只剩离歌

  心碎前一秒 用力的相拥着沉默

  用心跳送你 心酸离歌

  《离歌》读后感(四):饶雪漫《离歌》:毒害少女的致幻剂

  饶雪漫《离歌》:毒害少女的致幻剂

  因为最近对韩寒代笔门的关注,时常耳闻另一个写手饶雪漫。出于好奇,读了她的近三十万字的《离歌》。读毕,深感惊愕,发现当今的畅销文学,都被这种胡编滥造、缺乏营养、语言劣质的口水文学充斥与挤满了。

  如果在文字上的苍白与无聊还罢了,但这样的小说,却含着极带蛊惑力的毒素,会在二十岁之前的女孩心里产生了严重的误导。这种误导的严重性在于,作者并不是凭着一种真实的生活中的原型,来提供一种事实真相的揭示,从而在把握生活的精准性上,能够给予少男少女以一种良性的合乎事实的指导。作者出于一种不可告人的动机,即为了打造所谓的畅销品质,不惜在情节上以耸人听闻为出发点,编造一些曲折离奇的情节,并通过这种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的虚假生活状况的再现,来潜移默化地宣扬一种对于涉事不深的少女们非常有害的理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少女们的正常成长与心理上的发育。所以,我将这种小说称之为一种“致幻剂。”它是毒素的一种。它让少男少女们沉湎在一种不可能存在的虚假的浪漫体系中,去浸泡在一种有害的生活理论之中,一旦少男少女被动地接受了小说中所宣扬的浪漫情怀这种带着甜味的毒素,就可能会后悔一生。

  那么,既然如此认定饶雪漫小说的这种阴险的质地,我们就有必要来分析一下这种致幻剂的构成与心理是什么。

  一、诱惑女生献身坏男人。

  即以《离歌》而言,它设计了一种非常危险的浪漫。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代号

  “毒药”,实名叫夏泽的少年,是一个看上去对少女们极度危险的人物,但作者不知出于什么样的动机,却是在宣扬一种危险的理念,就是这个坏孩子,却可以给少女带来一种无尽的浪漫的满足,让女孩获得一种心灵与肉体上的疼痛。在饶雪漫的小说中,她努力在诉说着一个理念,就是疼痛是青春期的一种享受过程,没有这种疼痛的青春期是没有意义,平淡无味的。所以,饶雪漫在《离歌》中,与现行的家长护子习性与社会道德唱起了反调,公然为一个无恶不作的坏孩子,进行一种曲意的美化,其产生的严重后果,就是让女孩子失去对同一类坏男人的戒心,放松警惕,并心甘情愿地投入虎口,去追求这种有着疼痛的浪漫。

  一般作者在操作少儿乃至青少年文学时,都不敢作出如此诲淫诲盗的另类阐述,但是,也许与韩寒一样,饶雪漫可能是出于畅销的目的,踢开了现有的社会道德与默认的价值观,在小说里,不惜与常识走上了一条离经叛道的道路。不管作者出于什么样的目的,实际上这样的小说,正在行使着一种诱惑的使命,危险地诱惑着青少年走上一条与社会正道相违背、相逆行的道路。

  我们不妨看看小说里那个令主人公念念不忘的坏男孩“毒药”干了一些什么事。

  在《离歌》里,“毒药”的最惹人注目的长处,就是他的帅。帅成了他可以任意地玩弄别人感情的理由。还从没有一个女性作家的笔下,对男孩的帅进行如此夸大其词的讴歌。饶雪漫在创作这个小说的实际年龄,应该接近于四十岁了。她的照片,可以在网络上查到。她模仿的叙述者马卓,最初出现的年龄不过十几岁,以四十岁年龄的中年女人心理,去洞察一个初入青春期少女的心态,饶雪漫抓住了一个“帅”字的无坚不摧的诱惑力。好像少女在一个男孩的帅面前,心理上立刻是土崩瓦解,无法招架的。我不知道一个女孩对男孩帅是否是这样的不设防的,但是,在小说中塑造的一群拱卫在帅男孩身边的女孩,都好像是一群从未见过帅哥、从而奇货可居、一触即破的脆弱一族。这种心理会在什么样的心态的情况下才会出现?恰恰是一个一直被环境公认为丑女孩的人物心理上,才产生一种对帅哥的趋之若鹜、无法抗拒的心态。而这种心态,我们对照一下饶雪漫的照片,或许可以理解,这是不是饶雪漫自成长一起,一直自卑地受着她的自我的相貌的压抑,从而使她只能在小说里,把一个男人的帅放在了首位,并产生了一种变本加厉的定律:就是帅哥可以对女孩唯我独尊,无所不为。

  也就是说,对帅的失态的赞美,只能出现在一个丑女孩的心理阴影与积淀中。从这里,恰恰可以洞见饶雪漫在小说里一直加以抨击的土气,却是作者无法逃脱的基调。

  就是“毒药”这个帅哥,在未与小说里的“我”接触之前,就已经风闻他的大名,说每天有众多的女性,结伴站在放学的校门口,等待着一睹他的帅姿,众多的女生,围绕在他的身边,只为他能一顾。有这样的令女生放弃她们的尊严,而一顾倾城的帅哥吗?反正饶雪漫出于我们上面分析的种种心理动机,炮制出了这样一个杀伤力极强的帅哥出来。

  那么,这个帅哥,对“我”又究竟做了一些什么事情呢?从小说的描写中,“我”与“毒药”在公车上有了第一次相遇,之后在商场里,“毒药”似乎是将毒品放在“我”的包里,并借助于我的背包,顺利进行了传输。可以说,他一开始出现的时候,就是对“我”的利用。之后,“毒药”出现在学校里,导致学生物品失窃,“我”也因此而向毒药索要同学丢失的家传之物,在与“毒药”的追打中,被“毒药”强吻,强搂,强抱(“我”的情敌于安朵也是因为被“毒药”抢了东西,而追着他,陷入他的毒手中的,可见“毒药”哪里是凭着帅来吸引女性,而完全是强取豪夺,天生的一个劫罪)。可以说,在这时候小说塑造出的“毒药”,是一个随时随地对女性进行性侵犯的危险人物,但是作者却一厢情愿地强调,总在“毒药”动手动脚的关键时刻,他停止了侵犯。

  作者在这时候强调一个危险的理想,就是一个色狼会在关键时刻停下手来,转而露出辣手护花的可爱面目。这是不可能的。女生们切勿上了饶雪漫的当。除了奇丑者,才可以拱手送出自己。

  作者这时出于洗白人物的目的,开始炮制出另一个邪恶人物“大帮”,后来第二次在“毒药”身边发现“我”的同学颜舒舒丢失的物品时,小说解释道是“毒药”从“大帮”那儿夺回来的,在这一刹那,“毒药”成了一个战胜邪恶的侠客了。这与前面的那个穿堂入室、贩运毒品的小痞子迥然不同。作者在这里成功地转换了“毒药”身上的邪恶因素,把他表现出一个黑暗中的侠客。

  作者为了给“毒药”贴金,接着又描写“毒药”如何带“我”雪野回家,为“我”冻伤的双脚揉搓,营造出一个帅哥又多情的浪漫时刻。于是,“我”立刻在他的面前融化了,恨不得把身体奉献给他了。

  从这个大致的情节可以看出,作者在努力宣扬一种理念,只要是帅哥,他的坏,都不是他自己的责任。从小说给“毒药”设定的背景来看,他很小的时候,父亲服刑,母亲生病,这种悲惨的生活际遇,在作者笔下,根本没有给人带来一种生存的压力,反而让人产生一种误解,会给男孩女孩一种现行教育体制下难得的自由,并在这种无人管束的境遇下,获得一种我行我素的浪漫。

  于是,作者在她自认为的水到渠成的叙述笔调之下,认为女孩可以为这个帅哥献身了。作者写道“如果真的前世我欠了他的,就让我还了吧。还了这一切,从此再无任何瓜葛。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为自己曾有的天真和幼稚买单,从此摆脱恶魔无休无止的纠缠。”

  作者诱导女孩们,相信她的爱,可以感化那些纯粹动物性的冲动,认为有一种爱,可以来拯救他们。这正是很多少女轻信的根本原因,而作者在这里典型的是一个教唆犯。本身缺乏社会经验,涉足到黑暗的世界,认为少女是一束健康而纯洁的光,可以融化阴霾,这完全是痴人说梦,女作者的幼稚与对男人的不了解之处就在这里。

  可以说,小说里的“毒药”喜怒无常,动辄施以暴力,比如,在毒药与‘我”在一起亲昵的时候,仅仅因为“我”的另一个同学肖哲打来了电话,便怒不可遏,用脚踢“我”。这种心胸狭窄的男人,还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优点。可以说,“毒药”身上的浪漫与他的凶狠,缺乏有机的合理的联系,作者完全是为制造疼痛而制造,根本不能统一到一个男人身上。这个形象的塑造是彻底失败的,只不过是作者的一种想象与概念化的产物,其目的就是实现对少女读者的误导。

  可以说,作者标榜的疼痛的浪漫,构成了作者自鸣得意的发现,殊不知,这种疼痛的严重后果,作者不是佯装不知,就是曲意隐讳。最终结果,就是作者不知不觉地诱惑着年轻的女孩们,去作出这种危险的尝试,去用她们的天真与善良,去拯救那些十恶不赦的坏男人们,最终这样的女孩必定是遍体鳞伤,成为社会上让父母心疼、让社会头疼、让色狼男人得瑟怜疼的那些问题女孩。

  二、欺骗女生有个性就可以胜出。

  在小说里,“马卓”这个角色认定,是很矛盾的。从小说里的描写看,偶有称她为美女的,但是在“我”的自述中,又可以看出,她是很土的,不施打扮的。马卓的优势,被作者认定为就是她“敢于顶嘴”,敢于反抗,作者在推行一种理念,一个女孩,可以凭着自己的强悍的个性,自己对尊严的维护,就可以获得男人的迷恋。

  在小说提供的氛围里,我们可以看到,“毒药”身边从来不缺乏女性,任何一个女性,都要比“马卓”美丽得多。连马卓都承认,于安朵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女生,她跳芭蕾舞得到了全国大奖,后来又考上了电影学院,应该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女孩,但就是这个女孩,在“毒药”面前,却低声下气,苦苦乞怜,把马卓作为生死情敌。

  但是,就是在这个美仑美奂的校花面前,作者却编造了一个神话,让帅哥“毒药”对于安朵一次次冷落抛弃,而对马卓热烈追求,并制造了把马卓当成仙女般对待的超级浪漫,比如,“毒药”在自己家的花园里,专门打造了一个“马卓的花园”,这种物质的礼品,可是少女们最盼望的梦境。

  那么,凭什么马卓在“毒药”身边的众女人面前胜出呢?小说在这里却显得中气不足。马卓也不得不在叙述中,显示出自己的孤傲不群,企图暗示,她凭着这一点,就可以捕捉住帅哥的心。其实在这里,恰恰是一种女性作者的自恋情结在作怪。

  女性作家在想象中,自知在资质上并无特别的长处,所以,女性作家总是强调,凭着自己的个性,就可以战胜那些美若天仙的同胞,从而获得自尊与满足,凸现自己的价值。

  在本小说中,前面所写的众女对一个男人的望归,只不过是衬托出自己的高人一等,战胜了许多女人而已,这是女人自恋的一个典型的标志。就是先设定一个男人受到很多女人的青睐,而自己曲高和寡,对这个男人不以为然,但这男人,却神奇般地对这女人俯首称臣,抛弃了许多别的女人,只对自己苦苦追求,从而使女人产生通过那个男人战胜自己的同性情敌的快感。这是女人虚荣心的最大的满足。所以,女人有一个奇特的习性,越是人抢的多的男人,越成为炙手可热的宝贝。而男人恰恰是相反的。这种女人的自恋情结,在最近的大热“甄嬛传”里得到了再一次淋漓的展示。小说里的“我”也是性情冷淡,不屑男人,但男人偏偏垂青于她,把众多直接向上爬的女人,纷纷打落马下。这可以说是女作家的通病,也是女人神话的最典型的结构。

  《离歌》就源自于女作家的这种自恋基础,炮制这种青春疼痛小说的虚拟的世界,让不谙世事的少女耽迷其中,相信这种虚假的神话,获得自尊心的满足。所以,这样的小说,赢得了很多少女读者,产生了一帮自得其乐的粉丝,可是一到社会上,却知道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自恋产生的肥皂泡,终究会破裂,在社会上也根本没有什么立足的余地。所以,这种小说只是一种垃圾而已,根本不能反映出社会的深刻的心理,这也是这类快餐式的小说,与真正的经典文学名著的差距所在。

  三、为打造曲折离奇的故事,不惜编造另类的社会。

  大部分人的青春都是平淡无奇的,没有故事的。特别是校园生活,可以用校园无故事来概括。如果有什么故事,那么,无一不是通过悲惨与破损来达到的。

  小说主人公马卓首先就生活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里。她家在四川,父亲与母亲没有结婚,父亲就被人砍死,母亲另嫁,不久,也被人杀死,自己只得被追求母亲的江苏人带到南京附近的地方生活。这样的人生,可以说是相当悲惨的,但在小说里却被作者作为一种常态,一点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

  再看看小说里坏孩子“毒药”,也是从小父亲做牢,母亲生病,只与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相依为命,自小就跟上了黑社会老大当小弟,偷窃、打架、运送白粉,生活极度不正常。

  于安朵是小说里非常漂亮的一个女生,但是,她的家庭也很不正常。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毒药”,父母关系也不好。

  小说第三部分九零后洛丢丢,没有看到父亲的描写,也是生活在一个不正常的家庭之中。

  从小说里看,这些同学都生活在一个不正常的家庭之中,所以他们才肆无忌惮地放任自由,获得一种疼痛的浪漫。这种不正常给少年带来的伤害可以说是灭顶之灾式的,但作者却轻描淡写,来借此营造一种虚假的浪漫,给少年读者一种误导,至少会在心理上形成一种定势,让人情愿偏离常轨,而去涉足危险的为社会道德不容的黑暗世界。作者教唆读者,说明不幸的家庭,才会有更多的时间与空间能够创造浪漫。比如“毒药”长得帅,有自己的车子,有一个地下室的自由空间,可以为女友打造“花园”,这是一个循规蹈矩的好孩子不可能提供的。作者把女孩子们的浪漫,都引诱到坏孩子身上。在导向上,作者自觉不自觉地再次扮演了一教唆犯的职责。

  作者在编造离奇情节的时候,移用了侦探剧的样式,在故事中,设置了一些耸人听闻的惊悚故事,但是,由于作者缺乏这种社会与黑暗的基本的常识,所以情节编造得漏洞百出,前后脱节,丢三拉四。

  比如,开始的母亲之死,作者不了了之,一笔抹过,胡乱成文,毕竟那时候马卓尚小,不可能知道详情,尚可以说得过去。但之后进入中学时的几起迷雾,作者抛出迷底时,也觉得心中有鬼,所以,只是通过一个人物嘴里和盘托出,却没有任何的分析与逻辑推理。“毒药”被怀疑成偷颜舒舒东西的情节,小说设置成是大帮偷盗,“毒药”反而是犹如侠客一般,从大帮那里抢回了赃物,他倒成了一个英雄,令情节实现了反转。

  后来一个情节更是匪夷所思。马卓与“毒药”在一起厮混的时候,发生了殴斗案,于是,马卓出来证明,她是与他在那作案的那一刻,正是上床时间,证明他的清白。但作者也不敢坚持地写下去,因为这毕竟是一个中学生啊,于是,只得稍稍透出了这个风声,最后还是靠警察的聪明脑袋,才让“毒药”无罪释放。

  再看第三部分洛丢丢的事情,开始的时候,洛丢丢是帮助她的男友叶贱贱的,才被那帮贩毒的人认为她是藏货的,遭到了绑架,但作者后来也不敢坚持下去这个不可能的情节(因为九零后的小女生,怎么会被贩毒分子认为是藏货的人呢?),于是,在接下来的情节上,作者继续胡编说成方律师是母亲的老同学,是方律师设计绑架了洛丢丢,如此在情节上,随机应变,朝三暮四,正反映了作者在编造情节方面缺乏信心与恒心,这些犯罪情节的加入,固然使小说充满着血腥味与紧张味,但作者的阅历与笔力无法担当的,所以小说里这种故事往往是徒有其表,虚张声势,最后却不了了之。

  小说里的情节的拼凑的味道,连作者都觉得有一点太离奇了,觉得是电视剧里的经典俗套,或者是好莱坞电影里的情节的翻版。作者在情节接续不下去的时候,不得不通过偶然的因素,延续故事冲突。比如作者从北京回一趟南京,竟然无巧不成书地在机场遇到了四年多没有见过的“毒药”,这种概率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作者竟然大言不惭地用了这样的巧合,重新接榫上“毒药”这根线索,实在可以让我们看到作者在梳理小说脉络时已经力拙技穷。试想一下,四年有多少天,而这四年间的一个时间点,一个具体的地点,竟然能够遇到四年前失散的恋人,这可以说是一个概率为零的事件,就是凭着这种风险极大的偶然性,小说居然又轰轰烈烈地开展下去了。

  《离歌》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努力让小说显得时尚一点,常常有意地插入一点时尚的流行歌曲以及流行用品、穿着,还有一些网络流行用语,但作者在运用这些时尚的障眼法的花饰的时候,却并没有融入到情节之中,完全与小说的核心情节与心理互不干联,一眼就可以看出它是硬性地插入的。

  《离歌》这样的小说,可以看出作者完全是冲着商业前途而而去的,在小说里作者已经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的失控状态,这种失控,表现在对文学理想的失控,对受众们的影响价值的失控,对青春心灵的敬畏的失控。而这种失控,正反映出当今中国所谓的畅销书中的良知的缺损。《离歌》正是这样的一个典型。

  为抵御这个小说的毒素,最后再次对花季少女忠告几点:

  1、 不要去与狼共舞。狼永远是狼,它不会变成羊。

  2、 不要去试图拯救坏男人。你的母性不可能感化他,而在这之前,你就已经被摧残。

  3、 不要把浪漫的基础建筑在那个让你疼痛的男人身上,如果他爱你,他不会让你疼痛。疼痛绝不是潇洒。

  离歌(饶雪漫)

  告别父亲阿南,去北京。

  PART1 过去(1)

  我叫马卓,是个川妹子。我出生的小城,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雅安。父去见一个什么人,被人杀死,母亲二十岁,留下我去了成都。九岁时,母亲回来,临时动议,见我像父亲,便带我离开。小叔子反对,但母亲带着我,逃了出去。她叫林果果。

  2因无车回成都,先住在宾馆里,第二天,我趁机溜走了,回到了学校,因为心情不好,打了同桌,被老师罚站。放学回来时,见到小叔带着一帮人,威逼关起来的妈妈交十万元,由其成都的香港老公交钱。然后小步与他的一伙打麻将。我决定救母亲。

  3我打电话给家里,告诉小叔,说一个男的到学校找我,把小叔骗走了,然后我回到这里,开门,救下被捆绑的母亲,一起打的,赴成都,她告诉我:“我是泸州的,十七岁跟家人到雅安来玩,遇到你爸那个坏蛋,运气坏,很快就被你爸给拿下了”之后与父亲做生意,到过西藏,被人追打,自己用喝酒对付了那帮人。

  4到了成都小区,母亲带我进入,后接到电话,说要赴宴。她自称是卖酒的。后来回来,身上流着血,让我包扎,说她最近赚了钱,有人想要钱,这伤是自己刺的。

  5母亲躺在家里,有一天,我出去买鸡蛋,回来时,发现门锁上了,对门叫蓝图的小姑娘让我到她家,这时,来了一个阿南的人,抱我从窗子里进了屋。发现母亲脸色苍白。阿南阻止母亲喝酒,被母亲打出了血,我由此认识了阿南,他建议请人来为母亲治疗。

  6我进了小学,母亲并不关心我,而阿南却很照顾我。有一天,吃饭的时候,母亲提到将来只希望将来我能嫁一个男人就行,与母亲一语不合,负气而出,而是阿南找到了我,带我到他家,他家开着一个杂货铺,虽然母亲经常指责他,但他还是默默承受。他送我回家,见到母亲,母亲还说着气话,但我想到将来会与她分离,还是与她拥泣在一起。

  7阿南说他家在江南,我希望他与妈妈成功。对面的蓝图瞧不起我,我也不喜欢她,(其实她还是不错的,但女人写的小说,总对一些可爱的女孩,表示不满。)有一次,路过她要楼下玩沙包,她砸我,后来晚上,她妈妈敲门,认为是我砸了她。并骂我是私生女。我很想早一点离开此处,与阿南到江南去。

  8有一天,妈妈接到电话,似乎是威胁,之后,她决定与阿南带我到江南去。有一天早上,她去买小笼包,再也没有回来,门口贴着还钱的纸条。阿南来,带我到他家,看到母亲与一个香港人的合影。母亲一直没有回来,直到有一天在野地里看到她的尸体,她的确是去买小笼包,但死因不明。(用灾难制造情节的曲折,对儿童文学来说,是很可耻的。孩子辩明不了其实生活是波澜不惊的,没有什么大开大合。但为孩子讲故事,却告诉他们的是一种悲惨生活,会让孩子觉得悲惨也是人生的一种乐事,从而产生一种不宁的价值观,去讨厌平淡的现实,不能适应安定的人生。

  母亲的形象,是一个漂亮的自负的赚钱不择手段,没心没肺的类型。)

  9阿南送我回到奶奶处,奶奶自我走后,就生病了,小叔因赌钱做牢,阿南把母亲的钱二万多元给了他,他还嫌少,整天赌钱,也不给奶奶治病,有一天,我骗他,给奶奶治好病,便把妈妈的钱告诉他。

  10小叔找到了一个神婆,装神弄鬼,说我是克星,给我喝了一种药,并打我。奶奶被气死了,小叔也将我赶出了屋子。我只身流浪。

  PART 2 少年

  1我考上了天一中学。然后回忆之后的日程。我被赶出后,被邻居收留,后阿南来,当机立断地带我走,回到了江南小镇,他在这里开小店,生意越来越好,称我是他的女儿,他妈妈认为我真是她的孙女,想为我改跟阿南姓张。但阿南并没有强求。我考上了重点县中,很是高兴,感到这是阿南给我带来的一切。

  2进入中学是重点班,一个男生上台介绍自己,叫肖哲,同桌颜舒舒不以为然,她向我推荐新潮产品,我拒绝,她便在人后说我的坏话,说我父亲开的小店。

  3阿南来看我,送我很多东西,我想把他送我的钱,给他买一双皮鞋。颜有意靠近我,表示她过去并不是有意说我坏话的。但我依然是对她拒绝。后来听说她竟是副校长的侄女,所以经常卖货,并且卖那种货。有一天,副校长来责问她,我果断地把她的货藏到我的桌子里,之后,她很感谢我。(帮助她干了一件隐瞒的事,义气在私底下,还是超过了原则,这是中国人建立友情的一个办法。)

  4我与颜到商店里去买皮鞋,在公车上遇到一个技校的帅哥,颜认出他带着的手表是邻班的一个大美女送的。很多女生都站在技校门口等看他。在商店里,他撞了我一下,被人追,但什么也没有发现。回来时在车上,又看到了他,到了学校,他等着我,从我的包里取走了药。就是白粉(中学生小说,竟然充满着如此的阴暗。帅哥是利用我,进行毒品的运输,有这个必要吗?)

  5我考了第一,肖哲似乎很是不满,问我有什么参考书。阿南来接我回家,我把皮鞋给了他,他舍不得穿。

  6第二天,我上学的时候,跟公车,在车站,竟然遇到了那帅哥,他强行留我,与我一起行,换坐到与我在一起,打听我的名字,并且拉拉扯扯。我很是愤怒,感到他是性骚扰。

  7我的MP3不见了,不久,传出谣言,乡下妹子马卓以MP3为礼物,想和校花于安朵争男朋友。老师问明了真相,相信我。我重病了一场,肖哲平时经常被人欺负,我很同情他,他也经常出题给我的做,形成了我们两人的默契。(校园成了争风吃醋的战场,犹如平常事一样。)

  8一天,晚饭时,突然遇到了那个毒药的男生,他借我的饭卡打饭,口袋里掉下一个金佛,后来才知道,当天下午学校里东西被偷,肖哲母亲死前给他的护生符金佛不见了,我知道那是毒药所为。决定去找他。

  在校门口,久等不至,后看到于安朵突然出现,很和善地指点毒药的教室,但让我转交一封信给他。我进去后,在教室里发现毒药被人殴打。

  我喝止了那些人,毒药从地上爬起来,若无其事,我提出索回金佛,他假装用刀刺我,然后跑出,我追到雨地里,来了一辆车,他在后座叫我上去,开车的是一个女人,两人谈着,那女的说骗够了男友的钱,就远走高飞。为要回金佛,我用刀逼住他。(这里的描写,太好莱坞化,也太假了,)

  9到了毒药家,我看到一个女人,相当的熟悉而出。我进去,在他家里吃了饭,毒药与姐姐一起,我再次要金佛,他说家里被人抄了,果然屋内一片混乱。

  10我出来,毒药告诉我乘车的路线,我到了学校,发现他拦住了我,要我去吃面,在饭馆里,看到肖哲,肖哲让我回学校,毒药打肖,肖用面汤泼他,我劝下了毒药,毒药安静地吃完了面,然后送我到校门口。在校内,肖哲拖住了我。

  11肖哲让我远离毒药。进了教室,我与肖哲保持了距离,回到宿舍,一个女生接了毒药的电话,让我来接,他说是想我。第二天,进了教室,发现桌上有一个礼盒。

  12打开一看,是一个手饰,这时,一个女生又送来毒药的电话,我在电话里怒斥他,扔掉了他的礼品,那个送电话的女生自我是他的妹妹。

  回到宿舍,看到颜与肖哲正在闹别扭,原来颜卖了香水给他,颜认为肖是给我的,但肖却是说给姨的,为此两人争吵,并弄砸了香水。

  颜又说,毒药带人来报复肖哲,但我不信,肖哲在自修时出去,颜不放心他,也跟了出去。我提前回到宿舍,看到于安朵坐在门前,骂我是妓女。我进了屋,看见毒药在翻看我的作业本。

  13他强行地把他的护生符给我戴上,并强吻了我,说我是他的人了,然后离开。在他吻我的时候,于安朵看见了,她很伤心。

  当晚,传来于安朵跳楼的消息,但这不过是虚晃一枪而已。

  一天, 于安朵到图书馆里找我,介绍自己十二岁的时候,到学校报道,在车上,被毒药抢去,她一直追他,看他吃了面。知道他的身世,他父亲服刑,母亲生病,有一个同父异母的比他大十岁的姐姐。十二岁的时候,就爱上了他。后来,她十四岁,他十七岁不到吧,爱上一个比他大八岁的老女人。后来他与那女人分手了,于是,她觉得自已得到了他的爱情。她找我目的,是想要回护生符,认为这是他的救星。(这里再次显示出作者的自恋,于安朵这样漂亮的女生,却不没有骨气,而自己长的丑,却有男人主动送上门,拼命追求自己,而自己却可以演示出一个泼辣女人拒男人于门外的高人一等,本质上,反映了一种自恋,希望成为男人的中心。)

  14我没有睬于安朵,而是来到毒药家,两个男人正准备烧毒药姐的车,我喝退了两人,毒药姐很感谢我,说毒药在家里被打伤了,是因为抢那金佛时发生的。我进去,看到他已经熟睡,我把他的护生符还给了他,拿到了金佛。

  我把金佛寄给了肖哲。

  他最近因为考了第一,很是得意。说他过生日,约我去,我不想去。

  15颜舒舒动员我去,我能感到肖哲对我的好感。阿南来看我,送我一只手机,颜舒舒终于说动了我,并在她那儿定了一个电筒,作为明天出席的礼品。但是当晚下雨,我打电话,阿南没有接,我大惊,准备回县城找阿南。(太假了吧。)

  16没有出租车,直到于安朵从一个车子上下来,开车的竟然是毒药,我提出回县城,毒药二话没说,让我上了车,路上堵车,我下车找阿南的车,发现堵车的车不是阿南,放下心来,但被冻伤,毒药抱我入车,为我暖脚。(太假的情节。)这时,接到了阿南的电话。

  17毒药听说我是为父亲,说起他小时候想杀掉父亲。他讲笑话。然后我睡着,竟然发起烧得,醒来时,是毒药姐照料我,说她把车卖了,给他买了越野车。(骂他的话,竟然是狗屁,十分粗俗。)

  18这是一个镇子,毒药姐是躲在这里,姐弟俩在饭桌上再次争吵,大意是其姐搭上了于安朵的父亲,而其姐则说是为毒药才去搭上的。

  后来,毒药带我上山,我说出了孤儿的身份,他说要保护我。两个人有了沟通。

  因为这个缘故,我错过了肖哲的宴请。

  19 考试结束,我得了第五名,放假离校时,我发现了当初没有送交的于朵安的信:“今晚如果你不来,我就和大头上床。 你姐姐抢走我的爸爸,我把一个破损的我还给你,才是两清。”我很感愧疚。

  在教室里,我把礼物送给了肖哲,被他扔掉。

  寒假开始,我回家后,心中想念毒药,便来到其姐的小镇子里,其姐说他上了山。在山上,见到他与于安朵在悬崖上拥吻,便伤心而退。

  离歌II

  1阿南的超市即将开业,带我去,他的好,让我抱着他哭了起来。他让我有一种安全感。

  2开学了,颜舒舒又提到肖哲对我的关心,我却当成了毒药,后闻毒药与肖哲打了起来,我不闻不问,后到班级,看到黑板上毒药留下的爱我的标语,而肖哲,帮我清除。(本来毒药已经知道我对他的接纳,依然来这一套,又是何因?)

  3老师来问情况,肖哲主动承担责任,说是因为爱我,才与别人打架的。(像中学生的语言吗?公然谈爱,把校园作为言情的世界。)

  颜舒舒因为拉肖哲与毒药打架,受了伤,晚自修时,拉我到假山处谈话,原来毒药在这里。毒药责问我为什么回避他,我斥责他不配我,绝计了断。他欲强奸我,我准备承受,但他中止了,然后扬长而去。(这是一种诱导。在色狼面前,作者天真地认为自己答应他的一切,就可以中止他的犯罪。看看下面的话:

  “如果真的前世我欠了他的,就让我还了吧。还了这一切,从此再无任何瓜葛。或许只有这样,我才能为自己曾有的天真和幼稚买单,从此摆脱恶魔无休无止的纠缠。”

  作者诱导女孩们,相信她的爱,可以感化那些纯粹动物性的冲动,认为有一种爱,可以来拯救他们。这正是很多少女轻信的结果,而作者在这里典型的是一个教唆犯。本身缺乏社会经验,涉足到黑暗的世界,认为少女是一束健康而纯洁的光,可以融化阴霾,这完全是痴人说梦,女作者的幼稚与对男人的不了解之处就在这里。这里的描写,如何与前面的女生都投怀送抱对应?前面所写的众女望归,只不过是衬托出自己的高人一等,战胜了许多女人而已,这是女人自恋的一个典型的标志。就是先设定一个男人受到很多女人的青睐,而自己曲高和寡,对此男人不以为然,但这男人,却神奇般地对这女人俯首称臣,抛弃了许多别的女人,只对自己苦苦追求,从而使女人产生通过男人战胜女人的快感。这是女人虚荣心的最大的满足。甄環传,也是这种典型。女作家的通病。)

  4我开始专心学习,老师劝我不要太认真。回家后,阿南给我买了电脑。

  肖哲写给我信,教我克服封闭症的办法,我问他为什么不当面说。

  在图书馆,听到广播里传来:于安朵同学在国际青少年芭蕾舞比赛中夺得少年组冠军。(这么漂亮的女孩,竟然得不到毒药的欢心,作者真是自恋到极点了。

  阿南这个形象,完全是用来烘托她的神奇的为人所疼爱的美梦的。)

  5颜舒舒继续卖物品,但是,她没有取到货,似乎上了圈套。

  于安朵在学校进行汇报演出,我被她的舞姿打动,而肖哲却说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作者借他的口,表示了女人心中的暗中的嫉妒。)

  到校门口,发现毒药开车来接于安朵。我伤心,肖哲来为我打雨伞。回家之后,把毒药给的护身符给扔了。(再次放了一下,以衬托出自己终归是一个胜者。)

  6颜舒舒被迫贴出了借款的广告,告诉我,她进了货,但回来时,货不见了,让我找毒药问一问。

  知道她欠了债,我把自己的积蓄二千多元,拿出来给她。她说: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男生都会喜欢你。“

  她的母亲也知道了打了她。

  晚饭时,她非要请我到小食堂去打个牙祭(庸俗的语言),因看到于安朵脖子上的项链,她认为是她的,与于安朵打了起来。之后,于的一派女用避孕套盛水,扔向颜,颜用花瓶回敬。不可开交。(女人的恶的本性暴露无遗。)

  7阿南出差,奶奶让劝阿南再找一个女人。我答应了。因他出差,他不会为我过十六岁的生日了。

  到学校里,于安朵的跟班王愉悦警告我,毒药是狠心的,不会爱上我。

  老师让我去完成一件事,回来时,教室里灯光骤亮,为我过生日,肖哲为我深情地唱了一首歌,我聊聊想到的是毒药。(宣扬一种正常的爱情,不能满足女人浪漫的理念,毒害青少年。)

  8老师告诉我,这是我父亲家访时候提出的心愿,所以学校搞了这个生日宴会。

  晚上,肖哲拉我到假山处,把一个床用台灯送给了我。他同时说颜舒舒的短信,十一点不回来,就出问题了。

  当晚,颜舒舒没有回来,我很是担心,听到有女生议论一个女生要吃亏,估计是颜。于是我找到于安朵,于答说不知,另一个女生偷偷地跑出来,告诉我颜在门口的酒吧里。

  9来到酒吧,发现一帮人正在让醉了酒的颜拍色情照,那个男人就是于安朵信里说要上床的大帮,我欲带走颜,索要底片,大帮让我喝酒,我喝酒,取得了卡片,然后带着颜回来。遇到了肖哲在校园里接应,但他背不动我。这时,毒药出现,轻易地背上了我。(胡编的故事。对黑社会的不了解,致使对少女读者产生一种误解,认为这邪恶的力量并不可怕,反而可以让女人的虚荣心得到满足,诲淫诲盗是也。)

  10他带我到他家,为我疗脚伤,问我为什么不理他,我说出曾经到他的镇上去,看到他与于安朵在悬崖上的事。我再次向他说了自己的家庭的不幸。

  我认为他是“这个纸糊的狗尾巴狼”(这显然是作者塑造这人人物的底线,但完全是女生的痴梦。男人从来都是真正的狼,何况他是如此之恶。)

  他耍臭屁:“至少跟我顶嘴这一项,就没人比得过你。”(是以女英雄的目标来塑造她的。这是对女孩的一次诱惑,让女孩装出对男人不感兴趣的样子。)

  11第二天早上,发现与他睡于一床,想到昨晚,与他谈了许久,在他的怀里沉沉睡去。(又是女人的痴人说梦,可能这么正常吗?根本不了解男人。这是对少女的真正的毒害。)

  回来学校,说昨晚查宿舍,发现我与颜不在,我问肖哲把她送到哪里了,肖哲说送到表姐家,但今天早上不见了。又说出事了,原来网上登了颜的不雅照,那么,那晚给我的照片卡是假的了。网站上说颜是“校长的侄女,天中的柏芝”。

  我收到了毒药的短信,以老公的名义,让我中午到面馆里相见。我前去,发现毒药与于安朵在那里。

  (中学生里怎么可能有此事?)

  12毒药支走于安朵,对我说,东北女人是要你的钱,上海女人是要你的情,而四川女人,”他停了好一会儿才公布答案,“——要你的命。我觉得,这话一点也不假。你说呢?”(借他的口,来美化自己,达到自恋的目的。)

  他说其姐约我到镇上去。

  因上课时间在即,我出来,遇到于安朵,于劝我离他远一点,认为他是为了让于安朵吃醋才找我的。她无意中说到了大帮,我警告她,不要再对付颜舒舒。(女生都像是黑社会似的,藏着这么的复杂的关系,把校园搞成了一个男女争斗的帮派体系。)

  13颜的艳照门在网上盛传。肖哲说那晚,没有送颜回表姐家,而是骂她垃圾。他觉得有愧。

  我觉得必须找于安朵解决此事,而这又必须利用毒药。于是我中午约了毒药,请他帮忙,他答应了,果然,下晚的时候,王愉悦通知我到舞蹈房去见于安朵,她脱下舞衣,转头轻笑着对我说:“他最喜欢我这样在他面前跳舞。”

  她演示自杀出血的一幕,警告我离毒药远一点。

  14颜舒舒突然出现在学校,但她是离校去北京姑姑那儿念书了。我伤感,再成孤儿,来到毒药处,“我像条八爪鱼似的盘在他身上,心中所念是”那个不穿衣服跳舞给你看的人。”然后他的手“从我的衣服下摆处伸了进来,就放在我的小腹上,游弋。”我发现床上有他偷的装着项链,我明白了,他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但是他强行地拥吻我。我是自作自爱,这时肖哲与阿南冲了进来,打昏了他,阿南抱起被子中的我。(可能吗,有这种最后一分钟营救的美事吗?)

  atr2青春

  1汶川地震爆发,阿南准备回川救灾,顺便看望母亲之墓。自那晚之后,阿南也没有指责我,但更加关心我。肖哲也来到这里,见我不理睬他,他问是否我还记恨那天带阿南去破坏了那件好事。(一次强奸,在女人看来,是一件好事,奇怪的逻辑。)

  2学校捐款,我听到阿南的消息,说小叔六年前再婚,找不到人了。

  我看到于安朵,她正在进行赈灾演出,告诉我,毒药“他被抓了!杀人嫌疑犯”,演出的时候,她割腕自杀,但没有死。

  3于安朵的跟班来求我去帮于安朵。我只得跟着她来到于家,这是一个豪宅,见到被绑着的于安朵,她说,她通过自杀,让毒药走回到她身边来,然后她请我帮忙:“我爸爸最爱的人是他的姐姐夏花。而夏花最爱的人,是她弟弟。可惜夏花走了,除了毒药,没人知道她会在哪里。所以,请你去找毒药,问到夏花在哪里,再替我去找到夏花,让她出面来搞定我爸,只有她求我爸爸才有用。而我爸爸只要肯帮忙,我想他说不定不会有事。马卓,你说好不好?”(如此馊主意,天下绝无仅有。)

  4我来到小镇,在山崖上见到了毒药姐姐夏花。(为救情人,让情人姐姐牺牲,多么可笑。)

  5夏花回到城里,前去帮忙。王愉悦告诉“颜舒舒照片的事情”,其实主谋是大帮。大帮一直想追求安朵,苦于没有机会,见安朵和颜舒舒闹不愉快(他怎么知道的?没有于安朵的告密,大帮会想到这个主意吗?而且于安朵怎么知道大帮干坏事的那个酒店?),他就想修理颜舒舒讨好安朵。照片是他拍的,颜舒舒的东西也是他偷的(接触的都是社会上的痞子,至少有两个坏蛋,一个是毒药一帮,一个是大帮一帮),跟安朵没有直接的关系。后来毒药为颜舒舒的事跟大帮协调,他告诉大帮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不会跟他抢安朵。大帮才答应把照片以及偷来的东西还给毒药。安朵知道这件事后一直哭啊哭,她说她还是会等,等毒药跟你分手,再跟她和好。不管多久,她都会等下去。但她不会用下三滥的手段去拆散你们,还让我以后都不可以为难你。因为她觉得如果那样做,她会输得更彻底更没有面子。所以,你是不是有些误解她了呢?有家酒吧发生恶性斗欧事件,有人被捅了五刀,当场死亡。刀是他随身带的那把,他被举报,警察带走了他。”

  我明白误会了他(这一段解释,是重点的转折点,毒药身上的恶,被推托了一干二净。)

  夏花来,告诉我:“死者死亡时间是九点到九点半。”夏花说,“他告诉我,那时候,他和你——在床上。只要你承认这个事实,他一定可以脱罪。”(原来上床也可以救人,道德罪在杀人罪面前,被原谅,这也是巧妙地瞒天过海。)

  我说服了阿南同意。不久,他被释放了。

  阿南想卖掉县里的超市,奶奶不同意。

  9肖哲说颜回来开店了,于是来到那个小店,才知颜不过是暂时为表姐看店。(都没有家长维护。)

  然后一起去吃饭,在店里看到毒药与一个女人,颜介绍道:“那女的叫晶晶,是我们这层楼收租金的老板娘,也是我们这栋大厦的老板的妹妹。”现在毒药又与她搞到一起了,她还喂她吃饭。

  回去我乘车,一个男人送信去见毒药,我见到毒药,在包厢里,他想让我坐到他腿上去。出来后,遇到晶晶,她让毒药跟他走,他拒绝了,带我出来,那晶晶开车撞他,他救下了我。

  11.高二。肖哲曾经闯进我家里,似乎是看我有没有与别人在一起。

  毒药约我到技校的地下室幽会,从此在这里呆在一起,他为我按摩,吃饭。(但从不涉及性,这是女性作家所渴望的暧昧,而不是情欲。)

  12有一天因为考试误了约会时间,放学后,阿南又来接我,我本想躲开,但肖哲引起了阿南的注意,我只得与肖哲上了车,这被毒药看见了。

  我来到毒药家,与他拥在一起,他让我上床,压我身上,我准备献身,这时肖哲来电,毒药认为他是准女婿了,又是吃醋,踢我打我。正要持刀的时候,于安朵与王愉悦进来,王愉悦用板砖打昏了毒药,于安朵来,是为了取回自己的东西的。(情节莫名其妙。)

  13后来与毒药没有了来往,只是知道他没有事。

  放假后,我来到夏花的那个镇子,看到花园里有一个牌子“马小卓的花园”,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女人最大的梦想,就是男人为他做一件事情,如前面的肖哲为她打造了一个桌子,这明明是男人的讨好女人的一个办法,但女人是不计动机的,她只看结果。)

  这时,看到阿南与夏花亲昵地在一起,明白了阿南的恋人原来是夏花。我来到山崖之上,决定与过去告别。

  (女人为什么有一种拯救的情结,自以为会让一个坏男人变好?其实这是不可能的。

  女人的拯救情结,可能反映了一种女性的骨子里的母性,女人最相信的神话,就是她的爱,可以拯救一个堕落的男人。

  这其实是一场最大的骗局。而这正是一个女人受到伤害的根本原因。

  女人幻想男人以她为中心,其实这不过是男人获得她来施予的骗术而已。但她相信自己能拯救她,她可以用自己的爱感染他,这正是女人上当的原因。她过分相信自己的力量,愿意扮演一个拯救他的圣女,于是她就坠入了难以自拔的生活。)

  《離歌三》 饒雪漫

  ART1 华年

  1我已经当了方律师的助理,来到九零后洛丢丢。问她:本月13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点一刻“在干什么。她指责我”不过你长了副老姑婆样“,还是真实地反映了作者心理上的丑。她似乎与一个男人叫吴贱贱的混在一起,她愿意承担贩毒的责任,我则向她讲明厉害,指出吴有很多女人,叫她不要代包。

  2我此刻已是法学院念大三,在这里当实习。在隔壁,我看到洛丢丢的母亲吴媚媚,她提到与女儿难以沟通。我提了一些建议,她不希望与女儿见面。我去为洛买吃的。顺便提到了于安朵“听说她后来考上了电影学院,但没等毕业就去了美国。”

  3路上,遇到肖哲来看我,打发了他,我回律师所,见到洛丢丢准备跳楼,其母亲吓坏了,我说与吴贱贱联系了,引得洛恢复了正常。她主动要求与我谈话,说刚才不过是恐吓母亲的,我也识破了她的目的是为了救吴贱贱。她的表情多变。

  4,离开了律师所,肖哲在外面等我,说是他今天生日,希望我与他在一起,于是在路边分蛋糕。他告诉我,阿南在北京买了房子,通过他帮办的,我意识到阿南还想照顾我,我不能让他那么做。

  来到颜舒舒的网点,她提到肖哲对她没有感情,她是喜欢肖哲的。然后我告诉她想回去让阿南不要到北京来。

  这时,我发现身上的护身符被洛丢丢与我冲突的时候弄丢了。

  5我打电话给洛丢丢,她约我某处见,颜舒舒开车去,却见一辆车子绑架了洛丢丢,我打电话给洛,车上人要拿一百万赎她。我用法律威吓对方,那人才把洛丢丢扔了下来。车子带上洛丢丢,因她脖子受伤,带她去医院。出来后,洛说护身符在对方车上,并答应我去向那车子上要。在她的引导下,来到一处,路上横着几辆车。

  5车上人下来,有一个叫东哥的头儿,挟持了洛丢丢,情况是叶贱贱说卖毒品给他们,但是叶贱贱不见了,他们认为货在洛丢丢这里,故把洛丢丢抓住。我因为接手此案,认为洛丢丢不知道内情,我同时在他们的车里没有发现护身符,而在洛丢丢的身上发现了。东哥在我的对抗下,只得把洛丢丢带走,向她的母亲索要一百万元。而我不想介入。

  6我对颜舒舒说,被绑架的洛丢丢不会有事的。(为什么,却没有说,一个律师看到一起罪案,却无动于衷,不可思议。)

  第二天,我乘飞机回南京,在机场似乎见到了毒药。“电视剧这么演都会被骂的。”

  上大巴之后,也看到了毒药,但后来他还是不见了。

  7回到家,对阿南说,不要他去北京,我想自立,他说是不是与他一刀两断。这时,接到方律师的电话,说“她说你授意别人绑架她,并勒索她妈妈的钱财”,我解释后,他决定辞退我。

  8夜里,我打开窗子,看到毒药竟然在楼下招呼我。我冲下楼,与他相拥,四年之爱,在作者的夸大下,似乎为了这一刻。到了他家,他介绍“这几年一直在深圳,开了家茶楼,”说此次回来是因为姐姐夏花“嫁给于安朵的爸爸于秃子”。

  9不久,夏花醉醺醺地来,“她和她弟弟一样,从来都不是强硬的人,强硬的只是外表,包装一颗柔软的心”(作者塑造人物的原理,诱骗小女孩上当的理论,所以说作者是教唆犯。)

  “你别忘了你明天要背我的!”夏花指着他,“我不高兴我也可以在你头上拉屎。”(污言秽语)。

  但一帮人让她到酒店里去,于是,毒药把她背上车。然后与我在一起,事后,他说“你终于是我的了。”

  然后讲自己的经历:“十三岁的时候,我就在地下赌场给人当小弟,其实就是个充场子的。她在一个美容院里做服务员,我没钱了,就去找她要。我那时候被人骗,和人炸金花输了两千块,她就偷了店里老板的钱给我还债,结果被抓了现行,带到警察局里蹲了几天。那老板是个色鬼,自己有老婆,看上了她,非叫她陪他,说这件事就不追究了,她就当众把口水吐在他脸上,后来这事不知道为什么被那时候带我的老大知道了,他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把她弄出来,我一不留神,他们就好上了。那应该是她第一个男朋友,那人是个跛子,我亲眼见过他揍她。就用那根拐杖,很粗的。你别看她平时显得多威风呢,在他面前就吓得跟那小耗子差不多。不过多亏那跛子,她才自己租了个小店面,帮人做做美容什么的,挣了点钱养活我们两个。后来我问她,‘他打你,你还和他好?’,她从橱里拿出一个碗,在桌边敲,把那只碗敲破一个口子,说:‘要么呢,你自己跑路去挣大钱,要么,你就拿着这个出去讨钱。’我差不多那个时候才懂事,知道她不容易。”为何嫁给于秃子,他说:“偷了于安朵的钱,后来又搞得于安朵自杀,他爸找到我家,要取我的命。她替我求情,结果于秃子看上了她的美貌,开始追求她。我那时候天天闯祸,她那个小的美容院,光替我赔债就不够的。于秃子给了她些甜头,她就老老实实关了美容院,陪他逢场作戏去应酬。她没了生计,于德海就更是吃定她了,要么怎么说他老奸巨猾?当然如果不是有我这个讨债鬼在,她不需要这样出卖自己的。或许找个好人就嫁了,过着太太平平的日子。你看现在,她还年轻漂亮,去嫁了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是我欠她的,这辈子我都还不了。”

  这时,他接到深圳来电,留下四万元,托交给其姐,转身走了。我深受其害,主动离开。

  10第二天,我到宾馆,见到于安朵,知道她在美国,与毒药没有联系,她说是因为母亲离婚了,父亲娶了她,所以回来安慰母亲的。我与她敷衍着,然后分手 。听到救护车声。

  阿南送我去机场,在后车厢里发现了装着二百万元的箱子,里面有她的绝笔,说是还她所欠的。

  担心她的安全,于是,与阿南再次来到宾馆,知道昨天的婚礼没有结成,夏花进了医院,到医院没有找到人,只好到于安朵家,在这里,于安朵告诉我:“她挪走了我爸二百多万。她本来想在婚后一走了之的,谁知道会在婚礼前就晕倒。她得了一种病,叫红斑狼疮,”

  这才是她离开阿南的原因。我想她可能在镇子的那个花园里,于是与阿南同去,在山崖上,终于找到了夏花,阿南与她拥在了一起。(父子俩与姐弟俩,完全是乱伦,胡乱编造形成的一种虚假的人物关系,只有在AV剧中才成立的关系。)

  夏花带到了北京,住到了阿南的新房子里,身体有所恢复,一家融融乐乐。

  我到律师所,取回电脑,方律师正好下楼,我看到洛丢丢躲在办公桌下,但没有揭穿她,回来的时候,听说方律师中毒住院,公安局认为我有嫌疑,我把情况向公安部门说了。方律师醒来,我到医院去,方认为我不可能,但他不想暴露洛丢丢,(真是儿戏),他决定收留我到他这儿工作。

  肖哲一直陪着我进行这一过程,他说学校没有地方住,住到我家来。我其实不想他来。

  (上面编号有缺)

  20我为肖哲围围巾,这时毒药神奇般地出现,吃醋打了肖哲,肖哲反抗,但我却不由自主地跟着毒药,上了出租车,到了宾馆,他说是为了姐姐而来,我告诉他,其姐爱我的是我爸。(我仍有爱他的,这一关键情节,作者是有软肋的,是为了抻长小说,但缺乏人伦意义上的合理性。毕竟他女人很多,还踢过她,不可能存在这样的男人的。)

  21他认为夏花把她的姐,都给了我家。他讲述道:“夏花挪于秃子几百万的事,于秃子早知道了,只是他猜错了,以为他会把钱都交给我。就在他们结婚前一夜,于秃子找人去我家,想把钱偷回去,他们以为家里没人,其实有人在睡觉。她怀有五个月的身孕,受了惊吓,往外跑的时候从楼梯上摔下来,孩子流掉了。那孩子,是我的。我跟她,没有婚约的。”他主动交待说,“当年她卖了店,和我一块儿到深圳,我们吃喝玩乐了一整年,加上我又赌,钱很快花光了。后来我下定决心痛改前非,是她到夜总会做小姐,赚够了本钱,让我开了一家茶叶店。现在,店已经开到第三家了,生意也算不错。孩子流掉后,她患了抑郁症,整天不说话,我找了专人护理她,但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我告诉他真相:“她以前跟我爸借过一大笔钱,在嫁给于秃子之前,她就知道自己的病了,她骗了于的钱,全都给了我爸,准备一死了之。”我已经把钱还给了于家,并告诉他,其姐得病的事,他才大惊。(胡编的情节。)

  22除夕,毒药突然来到,这是我设计的。全家甚欢,毒药向夏花敬酒的时候,说她不应该骗钱,生病不治,并说若不是还了钱,于秃子会来报复的。其姐脸色大变。因为她不知道那钱已经还给于家了。

  23夏花知钱没有了,欲跳楼自杀,后来毒药进去劝说,夏花才正常,于是四个人又好好相处了。一起放烟火。(愿意制造的一些冲突,太假。)

  24我与毒药与喝茶,发现洛丢丢在这里卖酒,出来时,她混上了车,说其母与方律师搞在一起,不要她了,我忠告她不要过分。(都是偶然性的事件。)

  25毒药在北京开了茶店,说把深圳那边清理一下,把钱给那个女人。我想跟他到深圳去,他坚决不肯。晚上他邀请到宾馆去,在他睡着后,我看见手机上有他老婆的短信。第二天,出来,竟然在服务台那儿见到洛丢丢“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巧的事”,她是“90后脑残少女”(对九零后的歧视,根本不懂他们。)她说没钱可去,向我借钱,我给了她钱。

  26我送她回家,其母亲吴媚媚看到女儿回来,自然十分高兴。

  回家后,发现夏花与阿南正在争吵。

  27原来是因为我不回的事情。很快平复。

  毒药深圳那边办的不顺利,这时颜舒舒结婚了,是一个做生意的追她的男人,肖哲出国留学了,所以她选择了朴实的爱情。我到机场送肖哲。他说他还会努力的。

  28这天,忽闻“洛丢丢的妈妈涉嫌诈骗,被抓起来了”,我打开洛丢丢给我的U盘,里面“视频里的方律师和平时的那个他完全不一样,像恶魔更像野兽,限制级的画面看得我面红耳赤”。我找到洛丢丢,把她接到我家里,告诉我事情原委:“他知道我对他不满,就到处找人绑架我,想逼我妈拿钱出来。结果被你撞上,怕出事他们只能放了我。还有,他还骗我妈把我送到行走学校去,说在里面待一年出来,我保证乖乖的什么坏事都不会做。要不是老娘机灵,晓得那个电闸在哪里,等晚上断了电再爬围墙逃命出来,现在我肯定已经挂掉了。”“那个垃圾喜欢赌钱,有空就拖我妈去澳门赌钱,输了就想尽办法到处弄钱,还让我妈给他洗黑钱具体的事情我不清楚,反正利用他是律师,敲诈,勒索,恐吓,他什么都干”……“我妈和他是大学的初恋情人,前几年我爸和我妈离婚的时候他们又该死的重逢了,他替我妈搞到一大半财产。我猜他那个时侯就开始算计我妈了。你绝对想不到我妈那个死脑筋是怎么想的——‘也许这些钱本来就是菩萨给她的’。”

  我去看了吴楣楣,希望她不要代人受过。(坏人全是代人受过,这也是作者的思路与习惯。)

  方律师让我不要插手,我把硬盘给了他,再次失去了工作。(对这些法律上的事情,没有深入交待。这里又变成是方律师是黑手了,难以说清,前面是叶贱贱的事,才绑架洛丢丢的,现在变成了方律师来绑架她了。叶贱贱这个角色失去了。)

  29我到了深圳,在他留下的一张名片的地址上,找到了他的茶社,发现那个晶晶带着一个小女孩,很像毒药,我知道了一切,回到北京,这时夏花病发,她执意要回家。毒药因为没有我回音,也失去了联系。一天,夏花对我说要离开毒药。“你高高在上,你有追求,而他只是一个凡人,他一辈子也到达不了你的高度。所以,离开他,只有你离开他,他才可以活得下去,我就这一个弟弟,我不想他像我一样短命”。

  30我和阿南把夏花葬到小镇上,再次见到了毒药,他责怪我没有告诉他其姐的病况,我说他没有回音,他说:“你让我痛苦一次,我就要让你痛苦十次!”。

  在宾馆里,他似乎以为是阿南不同意,但我没有说出是因为他有晶晶的缘故。突然停电,他扛起我,我咬了他。他打了一耳光,终于分手。

  回京后,我决定到美国留学,肖哲帮助我。

  某天,洛丢丢忽然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方律师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鉴于他表现良好,将侵吞财产悉数吐出,所以,没再判的更重。吴媚媚当然还是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还好,只有一年而已。

  我上飞机之后,打开洛丢丢的信:“毒药的小女儿不是他亲生的。而是那个叫晶晶的黄脸婆和她前夫所生。”。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