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中华民国 平易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精选

《中华中华民国 平易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精选

2020-10-29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 读后感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是一本由张君劢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页数:18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精选点评:

  ●当作历史材料的分析对象

  ●“议会议事须要切实地求解决方法,贡献意见,讨论问题,不是以一篇大演说,博得听众鼓掌”

  ●七十年前写的书,对于实事的批评却依然有效。介绍性的内容不少,可也对当时情况作了结合。文笔简洁不拖沓,对比起来书后的导读显得冗长空洞。字里行间能感受到作者的不一样的人生观。唯有一点,制度设计时不应过于依赖人素质文化,人性本恶才对啊。

  ●补记。

  ●张君劢幼读三通,兼诵语录,当西学东来,时势板荡,遂于家国情怀中成立宪之志。进而组党论政,力争不懈,终有制宪之局。唯求草案入宪,不入国府为官,虽时有蜂议,终多文人攻奸小道;然国本奠定,千秋自有回响。

  ●其精义,早已成为宪法学界普遍共识,多年前我亦震撼。但如今回看,反思五点:制宪行宪时机是否恰当(白崇禧曰先剿后宪);近五院内阁之总统制为李扁操纵;蒙元省制未现国父均权训政之县乡传统小共同体用意;法外铺垫为拉拢美国而迎合宗教文本未追溯礼运大同篇;与民元约法之断续。

  ●必须力推的好书。这十次演讲,缘起于张君劢在1946年1月份政协会议时所编列的民国宪法草案,政协会议后各方矛盾不断激化,该部宪法命运难测,就连张君劢自己都认为这很可能又是和之前各宪草一样将成为新的故纸一堆。在这种情况下,当年夏天,为推动宪政,张仍各处应邀演讲,阐述编列这部宪法的初衷和意愿,同时向民众解释为何拟就。出乎意外的是,当年底的国民大会上,该宪法被通过,执行至如今也快七十年了。正是因为此,在其成为正式宪法前的这些解释也弥足珍贵,想了解何为宪政的人们不得不读啊。除了介绍三权/五权分立、总统制/内阁制的来源及分野、国民大会实体/虚化、投票权/选民划分等之外,这些讲演还涉及国民如何行宪、各党如何在新环境下竞争合作等内容。字里行间所展示的是中国的另一种可能。

  ●有点类似于中国版的《联邦党人文集》,其透出的民主、人权、法治、制衡等理念于70多年后的今日并不过时~

  ●英国人权运动由大宪章来,所以人权起于历史而不起于理论|英国是个人主义国家,不像欧洲看集会结社自由本身是一件事,而是也是由个人权利而来|1914一战爆发,德国流传日本将助俄对德宣战,屋里掷凳子砸黄人|美国内阁非整体,阁员个人各自对总统负责

  ●“人民对于他的权利的警觉性,乃是宪政的第一块础石”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一):张璟超:张君劢的身位

  凡人均有其性情禀赋,并因之而有“各自的胜业”(周作人语),那么张君劢的才性与胜业究竟如何。如果只是观点主张的梳理,从宪政到德性到民族主义、社会主义,有些解释框架可以解释到一层,解释不到两层,有些实际不相应或者内在有冲突,反复说到底,除了牟宗三梳理出来的那个精神谱系——从梁启超到张君劢的民主政体建国意识,此外有多少张君劢彰显出的特出价值?引入现代哲学改造传统儒学,突破传统的感性-功利的社会结构-思维的限制,打造作为自由科学的超越性普遍性根基,与西化派和新儒家内部皆有不同,算是一点。儒家传统作为宪政落地的历史条件,也算是一种较为特出的思路。在政治与文化的调和实践中建构一种民主法治国的架构,这实际也算一点。但张君劢反复申说到“一以贯之”处,这个一以贯之的内在理路在哪?

  如果从历史语境的前后左右来看,在儒家之外,和毛泽东、蒋介石比,他不是专门的革命家,和王世杰、王宠惠这样的专科学者转技术官僚的人比,他又是一个在野的政治活动家,和萧公权、钱端升这样的学院内研究者相比,他更属于政党领袖;儒家之内,他又是一个先引发争论,激起浪潮,提出口号,进行组织动员的角色,同时是引入现代政治和现代哲学的思想加以义理再造的进路——钱穆在新亚张君劢讲座的介绍词中即称其为学术运动的领袖。这样比照,张君劢的社会运动作为比较凸显。

  通常认为张君劢是玄学家、政治家,但这个玄学不仅是玄学,这个政治不仅是政治。他观察欧战、观察北伐,结果判断德国必败,批判党国模式,这是实学,实战演练,不仅是玄学,是政治判断,不仅是政治思想。到了抗战,翻译鲁登道夫和费希特,从实际策略和精神驱动两方面为实践提供理性基础。他讲人生观,掀起科玄论战,科玄论战与其说科学与玄学之争,不如说是两种科学观之争,是早期机械论和现代二元论之辩,在区分出科学与哲学宗教的不同领域和阶次位置后,展开新宋学运动,打造新的自由道德法基础,这不是反科学,是提供知识对象探索之前的一个范导。张君劢的义理不仅是思辨,还是动作,张君劢的立宪不仅是主张,还是意志。有立宪之志,所以能组党,进入政治漩涡,不断被绑架、坐牢、威胁、停办学校,却又一直坚持。组党立宪办学发声也是一种实战,宪政的总体战。政治运动和文化运动是他的历史实践重心,旨趣是塑造公民身份,具体着手是制度架构和精神驱动。牟宗三看出了一些,在纪念张君劢的文章里着重谈他的民主政体建国的政治意识,强调他坚持一生,这是讲他的意识成实践,实践成运动,运动成意识。

  但这个运动不仅是社会理论的定义,比如说“一场运用不断重复的行动以宣传其要求,且以维系这些活动的组织、网络、传统以及团结一致为基础的提出要求的连续运动。”(《抗争政治》,P136,查尔斯-蒂利、西德尼-塔罗 著,李义中 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6月)后面还是一种人格形态的塑造旨趣。在韦伯或韦伯的诠释者看来,“清教主义创造了西方的人格形态,它在本质上是禁欲主义的。它首先强化了信徒的一贯动机或者非个人的目标,以及终极价值,并且给予它们在个人内心中的霸权,使天生的自我服从它们的支配。然后,禁欲主义的个人就会努力在非个人的应用中实现它们,把它们的霸权从自我向外扩大到世界。对韦伯来说,成就一种人格需要严格地统一自我。它要求努力实现内心的统一性,并且把个人在自身形成的中心向外移动。个人应当成为一个条理化的统一体,一个整体,而不仅是特定的实用性品质的联合体。西方的人格有一个产生于某个中心的内核统一体,一个产生于人们自身的某个核心观点的,首先是生活行为的规范化统一体。”(《韦伯的新教伦理》,P170,莱曼、罗特 编,阎克文 译,第七章《自我的禁欲主义实践》,哈维-戈德曼 著)霸权可以修正,但人格塑造与实践扩展是本义。

  由此,张君劢的新宋学运动和宪政民主运动就不仅是组织抗争主张的行动,也是再造文化人格的载体,是精神自由为基础,宪法政治作引导的民族新文化。有自由的道德法做根基,才有突破的可能,有制衡的政治法做保障,才有开展的空间,有这两者进入生活世界,才有作为法权表述创设者的人格化社群。

  进一步讲,这个实学精神的整体结构是怎么样?张君劢所谓新义理学不太像是单纯的儒家内圣开出民主外王。熊十力已经讲了体用不二,即用见体,可惜是晚年写的。但是张君劢是认识到一些的,至少是这么做的——在民主宪政运动的实践中才能切实的彰显、培养出具备古典德性的现代公民。逻辑毋宁是双向的,民主外王也开出新儒内圣,如果只是内圣开外王,容易变为民本论。民主架构先确立,旧的宗法思维结构打破,才好讲新义理的再生。所以张君劢说要建立一个结构,多形互构,先立乎其大,改造义理的结构;一面是开放,可以吸收西方的东西,一面是自主,把握原有的原则形式,然后在这样一个结构的基础上去进行实践,通过这样的民主政治实践,去充实前面所说的结构,进而形成新的国民人格。这是一个双向而非单向的互动逻辑,是具有运动实学精神的新义理,所以是义理的扩展。这个是一以贯之处,这个贯通理路的背后究竟,还需要再理解。如果说孔子在某种意义上是一个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者,那么批判儒学也可成立、再生,张君劢的批判与实践,认识与旨趣也需要再认识。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二):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笔记)

  两千年来中国人……除一姓兴亡,不知有所谓政治……近数年来……有所谓新文化运动……欧洲之旧文章是否可供我作蓝本,盖真疑问矣。吾国今后奋进之方向,当求在我,而不在人。在我奈何?

自序

  此稿之立脚点在调和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与世界民主国宪法之根本原则;中山先生为民国之创造人,其宪法要义自为吾人所当尊重,然民主国宪法之根本要义,如人民监督政府之权,如政府对议会负责,既为各国通行之制,吾国自不能自外。

  【调和五权宪法和世界宪法要义,自序,第1页】

第一讲 国家为什么要宪法

  要国家来干什么?

  第一,国家的目的是在国家维持人民的生存,所以要保障他们的安全。【5】

  第二,人民所以要国家是在保障人民的自由。【6】

  第三,造成一种法律的秩序。【6】……宪法简单来说,是规定public powers如何行使到人民身上去,及其与立法、行政、司法相互间之关系。【6-7】

  为什么要宪法?

  宪法乃是一张文书,所以规定政府权力如何分配于各机关,以达到保护人民安全与人民自由的目的。【7】

  第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7】

  第二,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权力如何确立与如何限制。【8】

  最后一点要声明,就是宪法本身所以能保存在,并不是一张纸片的文字就够的,而是要靠国民时刻不断的主义,然后宪法的习惯方能养成,然后宪法的基础方能确立。【8】……有了宪法,国家也并不一定就能走上和平的途径。法国革命之后,忽而皇帝,忽而君主,忽而共和,就可以证明一篇宪法的文章是靠不住的。要宪法靠得住,就要看人民对宪政的警觉性如何。【9】……所以我愿意奉告诸位一句话,就是:“你们对自己的权利有警觉性,自然就有宪法,否则若是你们自己没有胆量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尽管有一篇美丽的宪法,也就是孟子所谓‘徒法不能以自行’了。我对诸位说,人民对于他的权利的警觉性,乃是宪政的第一块基石。”【9-10】

第二讲 吾国宪政何以至今没有确立

  第一,帝制自为。【12】……中国人的思想,都拿国家当为私产。买田地是置私产,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也不过是私产的扩大而已……我们现在时常还听见“真命天子”之说,可见帝王思想,实在是民主政治的大障碍。【13】

  第二,割据一方。【13】

  第三,越轨为能。我国人向来处于帝皇专制之下,既不知有国家,更不知法规为团体生活之所必需。反而时常以处于法外为自己的本领。【13】……这种事情,都是说国家即有法令,人民以不守法为得意,因为吾们法律本来不公道,就是本来公道,一般人民也以不守法而自鸣得意。或者这是古代封建时期特权阶级的残余风气,但是时至今日还未能除根,而存在于一般土豪劣绅思想之中。【14】

  第四,舞文弄法。【14】

  第五,治乱循环。【14】……这个国家内从来没有一种很好的政治制度,能使第一代人所为,即使到了第二第三代,照样继续下去。《三国演义》上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或者说,治乱循环四字,最能表示中国人对政治上的看法。在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现象之中,我们可以说,中国政治是没有制度基础的。……所谓制度的基础有三个意义:一、法规确立;二、合议办事;三、传统继续。【14-15】

  第六,人民愚昧。……几千年来愚民政策的结果。他们既不知道自己的人格,更不知道宪法上给予他们种种基本权利,自然想不到他们有选举人资格,可以投一票来决定在野党、在朝党的进退。试问人民在这种状态中,如何能行使公民权利担当国家的责任呢!【15】

  除以上六种原因外,不关于一般社会情形,而是受欧战以来世界潮流的影响的,就是领导革命的人,举棋不定。【15】

  药方:

  (一)治者

  一副大机器中的一个发动机……是全副机器若干连环中之一环,并不能拿国家的事,当为一己家事……在执行职务时,第一、应该遵守国家基本大法的宪法,第二、应忠实执行一切法规、如预算法征兵法。处处应依法行事,不可稍有逾越处。【16】

  (二)被治者。人民程度够与不够,完全看人民有无衣食、有无智识。有了衣食,才有智识,有了智识,自然有礼义廉耻之心。……假定国家天天在内乱之中,人民程度永远不会够的。可见人民程度之提高,在于教养之普及,而教养方法之普及,又看国内和平是否确立。简单来说,人民程度够与不够,责任在治者身上,不在被治者身上。第一、要有衣食,所谓衣食足而后知荣辱,第二、要他有教育,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17】

  (三)假定没有好制度,民主政治还是不能长久的。【18】

  第一、基本事项的调查。所谓基本事项,分为人口与土地。【18】

  第二、公开。现在民主政治最大要点,就是公开。所谓公开,就是不管行政、司法、立法一切都可让人民知道,不论帝皇时代,皇帝深居宫中,靠天剑或大臣传达命令,而在传达命令中乃有擅作威福,狐假虎威等事。【19】

  第三、制度基础。现代的民主政治基础绝不建筑在一个人身上,国家大政至少分在三个机关手上。(一)立法;(二)行政;(三)司法。以你为有三个机关分担国事,所以能一面互相牵制,一面互相合作。既经由三个机关分担国事,所以国事的处理不只靠一二个人,而是靠制度的。【19】

第三讲 人权为宪政基本

  我们的政治思想中,(人权)始终没有成为重要因素。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演讲中,虽也讨论到人权问题,但他受了欧洲历史学派及边沁学派驳斥天赋人权的影响,主张革命人权。【21】

  惟有保障人权,然后政府地位愈加巩固。因为人民有人格,明礼义,知廉耻,自然成为一国中之中坚份子。所以尊重人民,即所以保障政府尊严。一国要希望人权得到保障,第一、要拿人民当人,不可拿人民当奴隶;第二、保障人权,政府权力自然受到限制,但政权上之限制,即所以抬高人民地位,为国家百年大计,是合算的。第三、万不可拿一部份人民作为一党制工具,蹂躏其他人民之权利,这种做法,无非政府自身采取卑劣手段,徒使国家陷于混乱,够不上说什么治国平天下的道理。【34】

第四讲 国民大会问题

  世界上民主政治有两种:一种是代议制度的民主政治,如英美是;另一种是人民直接参与的民主政治,即人民以创制、复决等方式参加的民主政治,如瑞士是。中山先生不以代议政治为满足,想采用直接民主政治。【35】……关于此种政制,或者亦可名曰“公民投票”的民主政治。再有一个名词,叫“直接立法”的民主政治……比较中国瑞士,广土众民,历史依据,直接民权制难适用。【36-37】……各县以下应形式直接民权,五院之上设国民大会,张君劢称之为间接方式的直接民权。【37】

  从《五五宪草》中国会大会的四项职权发生四个问题。

  一、直接民权之所以为直接民权,在乎公民自身能行使此种权力,故直接民权之性质,在瑞士及美国各州中如何行使,应先明瞭。

  二、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行使,是否仍能保持直接民权的优点。

  三、《五五宪草》之中,既有立法院,如何能在总统与五院之上,另设一国民大会,以为总统与五院对之负责的机关。

  四、中山先生既承认代议方式的立法院,同时又想采用直接民权,换词言之,直接民权与代议制度如何能在今后宪法之中双规并进。【37-38】

  第一问题

  直接民权优点,令国会议员知所警惕;政治教育;少隔阂,减少人民对政府的怨恨,或能防止革命。【40】

  第二问题

  现在……将创制、复决等权之由人民直接行使者,交托于代议式的国民大会,自与直接民权的愿意不符。况仅有此四权的国大,尚不能与英国国会相抗衡。此种国民大会所行使之权力,绝不能与真正的直接民权相比,反而成为真正代议政治的妨碍而已。【41-42】

  第三问题

  我以为与其如《五五宪草》的所规定,将立法院弄成一个代议机关,不如将立法院改为由人民选举产生,使他直接能代表民意。国民大会应该放弃创制、罢免、复决等权,换句话说,放弃直接民权,其任务应暂以选举总统为限。总之,直接民权与代议政治不可混两为一。【45】

  第四问题

  中国今后宪法中,是否应该同时采用代议制度与直接民权?以中山先生的伟大,早已见到代议政治之外,须以直接民权来补救。这个前提,我们是赞成的,惟其如此,我们以为直接民权,应该照直接民权的原意来进行。就是说,四权应由人民直接行使,不能交与国大代表来间接行使。所谓代议制度应照代议制度的原意来进行,不可由代议制度的国大来行使直接民权,更不可由间接又间接的立法院来行使代议制度的职权。所以依政协会关于修改宪草的决定,规定立法院代表,依照普选方式,由人民直接选出,所行使者为各国国会的职权。直接民权的制度,我之意应为?留下来,为异日之用。等待选民册调查清楚明确之后,或人民知识水准提高之日,或各县中先行行使四权成效卓著之日,可逐渐将四权交与选民,以符合直接民权之实。此事应在宪法上留有余地,以便将来宪法上人民得有行使四权的机会。【45-46】

  后,国大的地位如此,则国大等于一选举机关,与美国的两院相等人数合组而成的总统候选人会略相类似……将来人民程度提高之日……合四万万人而成为国民大会,此为我对于直接民权的理想。【47】

第五讲 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

第六讲 立法权(立法院等)

第七讲 司法独立

  比较古代专制君主时代和现代司法独立之制

  古代皇帝一统大权于上,所以不知有所谓司法独立之制。但是执法之事业,应该布大信于天下,不可逞一时之喜怒,是古今一样的。【80】

  1. 司法独立为近代立宪国家的基本要件。所谓司法独立,先要问对于那一机关独立?在帝王专制时代,一切大权:立法、行政、司法,统属于一人;换句话说,就是一权政治。在这一权政治之下,政府权力是无限的,人民自由是毫无保障的。现代国家中,第一,【三权分立】【80-81】

  举唐太宗一段故事【81】……从前不是三权分立,所以须要戴胄来谏诤……古代法律与命令也不是全部混淆的,但大部份生杀予夺之权还是操诸皇帝之手;所以敕令之权,还是很广的。如其上有圣君,下有贤相,他们也未尝不知道立法是永久的,而不是可以随便变更的……但古代命令与法律之界限,是很宽泛的。有了谏诤之臣他就守法,没有谏诤之臣,法就不守了。……其次再说到司法,帝王专制时代司法与行政部分,现代要求法官同行政官须分开。【82】

  所谓一权专制统治,也就是立法、行政、司法混合的政治的情形,并不限于帝王时代。要知道一权政治,在一党统治的国家中,他的所作所为也同古代专制时代一样……一权政治不因为帝王专制推翻之后,便不再存在,而是在一党专制的国家,还可以流行的。【83】

第八讲 民主国政党

  比较中国的“党”与现代国家的政党

  第一、中国古代所谓党,是因人而起,不是因事而起。

  第二、我国古代所谓党,既起于人,故易流于私,其起于事者,易流于公。【90】

  第三、现代国家政党鼓动对象为群众,方法为宣传为选举。我国古代以皇帝之采纳与否为目的。【91】

  所谓政党竞争,离不了法律条文与道德原则。假定政府党只知图自己胜利,道德法律一切不顾,无论他一时胜利是否到手,而社会的道德法律,将破坏无余。社会的永久基础是法律道德,而不是甲党或乙党的一时胜利。【98】

第九讲 立宪国家财政

第十讲 朝野上下之大责任

  基本事项之一致同意——一国以内,常有思想不同、利害不同的人。有人相信少数政治即贤人政治……要知道种种意见不同、利害不同的人共同存在,乃是一件无法逃避的事;这种种意见不同、利害不同的人之上有一条共同的轨道,大家都肯在这轨道内走,这个国家自然能统一,自然能和平,这就是我所说基本事项的一致同意。【111】

  帝王专制时代,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天下的人须服从我,不服我者,不许生存。到了民主政治时代,既有所谓人民基本权利,即身体、思想、言论、结社等等自由;有了这种种自由……思想自由【114】

补讲一 新宪法施行及培植之关键

  这部宪法我们很希望它能成为一部推行有效、长久维持的宪法。那么,有四个目的,须认识清楚……第一、国家统一【121】……第二、人民主权【122】……第三、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第四、有效能的政府……以上四个目的,不但是宪法的目的,同时也就是立国的目的。【123】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三):张君劢:《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读书摘记

  

两千年来中国人……除一姓兴亡,不知有所谓政治……近数年来……有所谓新文化运动……欧洲之旧文章是否可供我作蓝本,盖真疑问矣。吾国今后奋进之方向,当求在我,而不在人。在我奈何?

自序

此稿之立脚点在调和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与世界民主国宪法之根本原则;中山先生为民国之创造人,其宪法要义自为吾人所当尊重,然民主国宪法之根本要义,如人民监督政府之权,如政府对议会负责,既为各国通行之制,吾国自不能自外。

【调和五权宪法和世界宪法要义,自序,第1页】

第一讲 国家为什么要宪法

要国家来干什么?

第一,国家的目的是在国家维持人民的生存,所以要保障他们的安全。【5】

第二,人民所以要国家是在保障人民的自由。【6】

第三,造成一种法律的秩序。【6】……宪法简单来说,是规定public powers如何行使到人民身上去,及其与立法、行政、司法相互间之关系。【6-7】

为什么要宪法?

宪法乃是一张文书,所以规定政府权力如何分配于各机关,以达到保护人民安全与人民自由的目的。【7】

第一,国家与人民的关系、【7】

第二,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权力如何确立与如何限制。【8】

最后一点要声明,就是宪法本身所以能保存在,并不是一张纸片的文字就够的,而是要靠国民时刻不断的主义,然后宪法的习惯方能养成,然后宪法的基础方能确立。【8】……有了宪法,国家也并不一定就能走上和平的途径。法国革命之后,忽而皇帝,忽而君主,忽而共和,就可以证明一篇宪法的文章是靠不住的。要宪法靠得住,就要看人民对宪政的警觉性如何。【9】……所以我愿意奉告诸位一句话,就是:“你们对自己的权利有警觉性,自然就有宪法,否则若是你们自己没有胆量维护自己的权利,那么尽管有一篇美丽的宪法,也就是孟子所谓‘徒法不能以自行’了。我对诸位说,人民对于他的权利的警觉性,乃是宪政的第一块基石。”【9-10】

第二讲 吾国宪政何以至今没有确立

第一,帝制自为。【12】……中国人的思想,都拿国家当为私产。买田地是置私产,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也不过是私产的扩大而已……我们现在时常还听见“真命天子”之说,可见帝王思想,实在是民主政治的大障碍。【13】

第二,割据一方。【13】

第三,越轨为能。我国人向来处于帝皇专制之下,既不知有国家,更不知法规为团体生活之所必需。反而时常以处于法外为自己的本领。【13】……这种事情,都是说国家即有法令,人民以不守法为得意,因为吾们法律本来不公道,就是本来公道,一般人民也以不守法而自鸣得意。或者这是古代封建时期特权阶级的残余风气,但是时至今日还未能除根,而存在于一般土豪劣绅思想之中。【14】

第四,舞文弄法。【14】

第五,治乱循环。【14】……这个国家内从来没有一种很好的政治制度,能使第一代人所为,即使到了第二第三代,照样继续下去。《三国演义》上说:“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或者说,治乱循环四字,最能表示中国人对政治上的看法。在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现象之中,我们可以说,中国政治是没有制度基础的。……所谓制度的基础有三个意义:一、法规确立;二、合议办事;三、传统继续。【14-15】

第六,人民愚昧。……几千年来愚民政策的结果。他们既不知道自己的人格,更不知道宪法上给予他们种种基本权利,自然想不到他们有选举人资格,可以投一票来决定在野党、在朝党的进退。试问人民在这种状态中,如何能行使公民权利担当国家的责任呢!【15】

除以上六种原因外,不关于一般社会情形,而是受欧战以来世界潮流的影响的,就是领导革命的人,举棋不定。【15】

药方:

(一)治者

一副大机器中的一个发动机……是全副机器若干连环中之一环,并不能拿国家的事,当为一己家事……在执行职务时,第一、应该遵守国家基本大法的宪法,第二、应忠实执行一切法规、如预算法征兵法。处处应依法行事,不可稍有逾越处。【16】

(二)被治者。人民程度够与不够,完全看人民有无衣食、有无智识。有了衣食,才有智识,有了智识,自然有礼义廉耻之心。……假定国家天天在内乱之中,人民程度永远不会够的。可见人民程度之提高,在于教养之普及,而教养方法之普及,又看国内和平是否确立。简单来说,人民程度够与不够,责任在治者身上,不在被治者身上。第一、要有衣食,所谓衣食足而后知荣辱,第二、要他有教育,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17】

(三)假定没有好制度,民主政治还是不能长久的。【18】

第一、基本事项的调查。所谓基本事项,分为人口与土地。【18】

第二、公开。现在民主政治最大要点,就是公开。所谓公开,就是不管行政、司法、立法一切都可让人民知道,不论帝皇时代,皇帝深居宫中,靠天剑或大臣传达命令,而在传达命令中乃有擅作威福,狐假虎威等事。【19】

第三、制度基础。现代的民主政治基础绝不建筑在一个人身上,国家大政至少分在三个机关手上。(一)立法;(二)行政;(三)司法。以你为有三个机关分担国事,所以能一面互相牵制,一面互相合作。既经由三个机关分担国事,所以国事的处理不只靠一二个人,而是靠制度的。【19】

第三讲 人权为宪政基本

我们的政治思想中,(人权)始终没有成为重要因素。中山先生在三民主义演讲中,虽也讨论到人权问题,但他受了欧洲历史学派及边沁学派驳斥天赋人权的影响,主张革命人权。【21】

惟有保障人权,然后政府地位愈加巩固。因为人民有人格,明礼义,知廉耻,自然成为一国中之中坚份子。所以尊重人民,即所以保障政府尊严。一国要希望人权得到保障,第一、要拿人民当人,不可拿人民当奴隶;第二、保障人权,政府权力自然受到限制,但政权上之限制,即所以抬高人民地位,为国家百年大计,是合算的。第三、万不可拿一部份人民作为一党制工具,蹂躏其他人民之权利,这种做法,无非政府自身采取卑劣手段,徒使国家陷于混乱,够不上说什么治国平天下的道理。【34】

第四讲 国民大会问题

世界上民主政治有两种:一种是代议制度的民主政治,如英美是;另一种是人民直接参与的民主政治,即人民以创制、复决等方式参加的民主政治,如瑞士是。中山先生不以代议政治为满足,想采用直接民主政治。【35】……关于此种政制,或者亦可名曰“公民投票”的民主政治。再有一个名词,叫“直接立法”的民主政治……比较中国瑞士,广土众民,历史依据,直接民权制难适用。【36-37】……各县以下应形式直接民权,五院之上设国民大会,张君劢称之为间接方式的直接民权。【37】

从《五五宪草》中国会大会的四项职权发生四个问题。

一、直接民权之所以为直接民权,在乎公民自身能行使此种权力,故直接民权之性质,在瑞士及美国各州中如何行使,应先明瞭。

二、直接民权由国民大会行使,是否仍能保持直接民权的优点。

三、《五五宪草》之中,既有立法院,如何能在总统与五院之上,另设一国民大会,以为总统与五院对之负责的机关。

四、中山先生既承认代议方式的立法院,同时又想采用直接民权,换词言之,直接民权与代议制度如何能在今后宪法之中双规并进。【37-38】

第一问题

直接民权优点,令国会议员知所警惕;政治教育;少隔阂,减少人民对政府的怨恨,或能防止革命。【40】

第二问题

现在……将创制、复决等权之由人民直接行使者,交托于代议式的国民大会,自与直接民权的愿意不符。况仅有此四权的国大,尚不能与英国国会相抗衡。此种国民大会所行使之权力,绝不能与真正的直接民权相比,反而成为真正代议政治的妨碍而已。【41-42】

第三问题

我以为与其如《五五宪草》的所规定,将立法院弄成一个代议机关,不如将立法院改为由人民选举产生,使他直接能代表民意。国民大会应该放弃创制、罢免、复决等权,换句话说,放弃直接民权,其任务应暂以选举总统为限。总之,直接民权与代议政治不可混两为一。【45】

第四问题

中国今后宪法中,是否应该同时采用代议制度与直接民权?以中山先生的伟大,早已见到代议政治之外,须以直接民权来补救。这个前提,我们是赞成的,惟其如此,我们以为直接民权,应该照直接民权的原意来进行。就是说,四权应由人民直接行使,不能交与国大代表来间接行使。所谓代议制度应照代议制度的原意来进行,不可由代议制度的国大来行使直接民权,更不可由间接又间接的立法院来行使代议制度的职权。所以依政协会关于修改宪草的决定,规定立法院代表,依照普选方式,由人民直接选出,所行使者为各国国会的职权。直接民权的制度,我之意应为?留下来,为异日之用。等待选民册调查清楚明确之后,或人民知识水准提高之日,或各县中先行行使四权成效卓著之日,可逐渐将四权交与选民,以符合直接民权之实。此事应在宪法上留有余地,以便将来宪法上人民得有行使四权的机会。【45-46】

后,国大的地位如此,则国大等于一选举机关,与美国的两院相等人数合组而成的总统候选人会略相类似……将来人民程度提高之日……合四万万人而成为国民大会,此为我对于直接民权的理想。【47】

第五讲 行政权(总统与行政院)

第六讲 立法权(立法院等)

第七讲 司法独立

比较古代专制君主时代和现代司法独立之制

古代皇帝一统大权于上,所以不知有所谓司法独立之制。但是执法之事业,应该布大信于天下,不可逞一时之喜怒,是古今一样的。【80】

1. 司法独立为近代立宪国家的基本要件。所谓司法独立,先要问对于那一机关独立?在帝王专制时代,一切大权:立法、行政、司法,统属于一人;换句话说,就是一权政治。在这一权政治之下,政府权力是无限的,人民自由是毫无保障的。现代国家中,第一,【三权分立】【80-81】

举唐太宗一段故事【81】……从前不是三权分立,所以须要戴胄来谏诤……古代法律与命令也不是全部混淆的,但大部份生杀予夺之权还是操诸皇帝之手;所以敕令之权,还是很广的。如其上有圣君,下有贤相,他们也未尝不知道立法是永久的,而不是可以随便变更的……但古代命令与法律之界限,是很宽泛的。有了谏诤之臣他就守法,没有谏诤之臣,法就不守了。……其次再说到司法,帝王专制时代司法与行政部分,现代要求法官同行政官须分开。【82】

所谓一权专制统治,也就是立法、行政、司法混合的政治的情形,并不限于帝王时代。要知道一权政治,在一党统治的国家中,他的所作所为也同古代专制时代一样……一权政治不因为帝王专制推翻之后,便不再存在,而是在一党专制的国家,还可以流行的。【83】

第八讲 民主国政党

比较中国的“党”与现代国家的政党

第一、中国古代所谓党,是因人而起,不是因事而起。

第二、我国古代所谓党,既起于人,故易流于私,其起于事者,易流于公。【90】

第三、现代国家政党鼓动对象为群众,方法为宣传为选举。我国古代以皇帝之采纳与否为目的。【91】

所谓政党竞争,离不了法律条文与道德原则。假定政府党只知图自己胜利,道德法律一切不顾,无论他一时胜利是否到手,而社会的道德法律,将破坏无余。社会的永久基础是法律道德,而不是甲党或乙党的一时胜利。【98】

第九讲 立宪国家财政

第十讲 朝野上下之大责任

基本事项之一致同意——一国以内,常有思想不同、利害不同的人。有人相信少数政治即贤人政治……要知道种种意见不同、利害不同的人共同存在,乃是一件无法逃避的事;这种种意见不同、利害不同的人之上有一条共同的轨道,大家都肯在这轨道内走,这个国家自然能统一,自然能和平,这就是我所说基本事项的一致同意。【111】

帝王专制时代,犯了一个大毛病,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天下的人须服从我,不服我者,不许生存。到了民主政治时代,既有所谓人民基本权利,即身体、思想、言论、结社等等自由;有了这种种自由……思想自由【114】

补讲一 新宪法施行及培植之关键

这部宪法我们很希望它能成为一部推行有效、长久维持的宪法。那么,有四个目的,须认识清楚……第一、国家统一【121】……第二、人民主权【122】……第三、人民基本权利之保障……第四、有效能的政府……以上四个目的,不但是宪法的目的,同时也就是立国的目的。【123】

  《中华民国民主宪法十讲》读后感(四):以法学论文旧篇《辛亥前共和思想刍议》为书评

  【节选自《华夏行誓》第一卷,转载时请注明并完整引用】

  2010年5月 别鹤

  一、“辛亥前”辨析:

  推翻帝制、建立共和,迄今已近百年。笔者认为,广义的“中华共和国”,指1911年辛亥革命“恢复中华”后一切具备“共和国体”的政府,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其共和国体的法统,即合法性的根源,最晚可以追溯到1905年中国同盟会成立。为本文方便起见,“辛亥前”即指自中国同盟会成立(1905年)到辛亥革命(1911年)期间,是共和思想的酝酿成熟阶段。

  二、同盟会“十六字纲领”:

  1905年成立的中国同盟会,其十六字纲领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其中,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为“民族主义”,创立民国为“民权主义”,平均地权为“民生主义”。理解推翻帝制、创立共和的思想根源,此十六字纲领不可不予以剖析。

  中国同盟会较为系统地阐述十六字纲领的,是孙中山先生《同盟会宣言》,现摘录如下:[1]

  “1905年8月20日,天运岁次年月日中华国民军都督奉军政府命,以军政府之宗旨及条理,布告国民。

  “(一)驱除鞑虏。今之满洲,本塞外东胡,昔在明朝,屡为边患;后乘中国多事,长驱入关,灭我中国,据我政府,迫我汉人为其奴隶,有不从者,杀戮亿万。我汉人为亡国之民者二百六十年于斯!满洲政府穷凶极恶,今已贯盈,义师所指,覆彼洲汉军人等,如悔司来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杀无赦!汉人有为满奴以作汉奸者,亦如之。

  “(二)恢复中华。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中国之政治,中国人任之,驱除鞑虏之后,光复我民族的国家。敢有为石敬瑭、吴三桂之所为者,天下共击之!

  “(三)创立民国。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四)平均地权。文明之福祉,国民平等以享之。当改良社会经济组织,核定天下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进步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敢有垄断以制国民之生命者,与众弃之!

  “上四纳,其措施之次序,则分三期:第一期为军法之治。第二期为约法之治。第三期为宪法之治。俾我国民循序以进,养成自由平等之资格,中华民国之根本,胥于是乎在焉。”

  由这份文献可以看出,中国革命体现出世界革命中的特殊性,即共和革命与民族革命并举的现象。如孙中山先生所言:“我们推倒满洲政府,从驱除满人那一面说是民族革命,从颠覆君主政体那一面说是政治革命,并不是把来分作两次去做。”

  而同时就本质来说,对民族革命而言,“民族主义,并非是遇着不同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是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人的满洲人。假如我们实行革命的时候,那满洲人不来阻害我们,决无寻仇之理。”

  对共和革命而言,“凡是革命的人,如果存有一些皇帝思想,就会弄到亡国。因为从来当国家做私人的财产,所以凡有草昧英雄崛起,一定彼此相争,争不到手,宁可各据一方,定不相下,往往弄到分裂一二百年,还没有定局。”

  因此,从现象到本质可以看出,中国革命的起源之所以是民族革命、共和革命并举,实与清代的特殊性有关。理解清代的特殊性,方有助于我们理解清末两条路线的分歧——即保皇立宪、共和革命的分歧,更有助于理解百年共和的思想根源。

  三、“共和革命、民族革命并举”因于清代特殊性:

  (一)“华夏”概念辨析:

  华夏尊称中华,而明确形成“中华”这一定义的,应始于《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有云:“中华者,中国也。亲被王教,自属中国。衣冠威仪,习俗孝悌,居身礼仪,故谓之中华。”[2]那么中华一词,究竟所指为何?《现代汉语词典》载:“古代称黄河流域一带为中华,是汉族最初兴起的地方。后来指中国。”

  黄河流域,古有华山夏水之谓,左传亦云:“中国有服章之美谓之华,礼仪之大故称夏。”[3]应该说,这些概念都是从现象上定义了中华的起源,而从本质上,“华夏”“中华”“汉族”“中国”等概念应予深入思考。

  华夏之形成,与仰韶文明的大一统有关。轩辕黄帝作为仰韶文明大一统的炎黄部落领袖,奠定了“百家言黄帝、学者所共术”[4]的地位,故华夏儿女又称黄帝子孙或炎黄子孙。而炎黄部落起于姬姜二姓,正是仰韶母系文明鼎盛期的主宰部落。关于此,有两点可以充分证明。

  1、 “华夏”“黄帝”“姬姜”等语词起源。

  顾实《华夏考源》:“胥、雅、夏等古字相通,华胥就是华夏。”[5]《山海经内经 郭璞注》:“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生伏羲。”[6]亦与远古自然灵有关,甲骨金文考证出,“華”古通树花、火花、日华、光华,据殷墟甲骨文考证,“夏”象人形、表人意。如苏秉琦“华山玫瑰燕山龙,大青山下聋与瓮,汾河湾畔磬与鼓,夏商周及晋文公”。华夏者,来自华胥之人也。后人亦演绎之,如《左传定公十年》:“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尚书》曰:“冕服采装曰华,大国曰夏”。刘师培、章太炎则认为,华夏从华山夏水而来,华山即花山,今人据仰韶陶瓷花纹考证,该花山之“華”即兰花或玫瑰花,但华山夏水古指何地不明。

  黄帝二字,因后世帝制兴起,持续漫长,后人牵强附会地将氏族部落大会制下的轩辕黄帝也当成了家天下帝王,其实非也,我们须从契文原貌,查其本意。段振坤《黄帝金人铭疏证》:“黄”指大肚子母亲,“帝”通“蒂”指女阴,黄帝是母系氏族的称谓,而轩辕黄帝则是黄帝氏族完成仰韶大一统的、氏族共和制下的男性军事首领。裘锡圭《说卜辞的焚巫与作土龙》《甲骨文与殷商史》:“黄”字甲骨文的演变模式为孕妇形象,“黄”就是母的意思。党晴梵《先秦思想史论略》:甲文金文皆无地字,地字是秦篆。《诗·卫风》:“胡然而天也,胡然而帝也!”天、帝对称,可作地即帝之佐证。王增永《华夏文化源流考》:黄帝即“黄地”,地母崇拜是帝字的源泉。《说文》段玉裁注:“媞者,谛也。江淮间谓母曰媞。”地源于妣,妣古作匕,为女阴符号,后演为牝,“畜母也”(说文)“利牝马之贞”(易坤)“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书 牧誓)“牝常以静胜牡”(道德经)“谿谷为牝”(礼记本命)。轩辕黄帝口述《金人铭》核心“执雌持下,人莫逾之”,即生存权利本位学说,是对数十万年母系生存规则的总结,和“周以前为一进步时期,周以后为一退步时期”(孙中山《建国方略》)的后五千年父系社会得以不断复兴的根本所在。[7]

  “姬”“姜”,则是从母系之“姓”过渡到父系之“氏”的阶段中,势力最为庞大的氏族。

  2、《金人铭》考证。

  段振坤先生《黄帝金人铭疏证》考证出,轩辕黄帝亲述《金人铭》是仰韶文明的总结,是华夏文化的纽带,是中国文化的诞生宣言。[8]现将《金人铭》全文摘录如下:

  “古之慎言人也,戒之哉!无多言,多言多败;无多事,多事多患。安乐以戒,无行所悔。勿谓何伤,其祸将长;勿谓何害,其祸将大;勿谓何残,其祸将然。勿谓莫闻,天妖伺人。荧荧不灭,炎炎奈何;涓涓不壅,将成江河;绵绵不绝,将成网罗;青青不伐,将寻斧柯。诚能慎之,福之根也。口是何伤,祸之门也。强梁者不得其死,好胜者必遇其敌。盗怨主人,民害其贵。君子知天下之不可盖也,故后之下之,使人慕之。执雌持下,人莫逾之。人皆趋彼,我独守此。众人惑惑,我独不从。内藏我知,不示人技。我虽尊高,人莫害我。夫江河长百谷者,以其卑下也。天道无亲,常与善人。戒之哉!戒之哉!”

  其中,“执雌持下,人莫逾之”是轩辕黄帝的思想核心,也是华夏文化的思想原型,明显是对母系鼎盛期的归纳,指任何人都不能逾越任何人的生存权利,即民生之道。据段振坤先生考证,华夏民族作为唯一一个从未断绝、长达数十万年的母系文化民族,其父系文化逐渐颠覆母系文化,应追根到大禹、夏启建立起“家天下”时期。[9]

  横看成岭侧成峰,笔者认为,华夏二字的确切解释有二,一应从天地人入手,“华”取地意,“夏”取人意。总而括之,华夏即天地生人之后,原型人类来到兰花之山,本其思想、源其母性而生存发展繁衍的人种,万物因之进化为后人。此原型人类“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故尊称中华;二应从母系、父系两大阶段着手,“华”可追根华胥,代表母系阶段,“夏”可追根禹启,代表父系阶段。两大阶段的不同在哪里呢?应该说,母系阶段的特征是博爱、自由、平等,父系阶段的特征则不断趋向于经济、文明、政治的奴役。因为父系阶段的产生,是男子强力掠夺生产剩余而产生,而父系的正面意义,则是领袖时代的开启。

  所以,轩辕黄帝之后,由于父系文化的扩张垄断,先秦诸子皆发出“大道隐没”“道术将为天下裂”之叹,道德仁义礼刑兵,层层降低。[10]而继承“执雌持下”民生之道者,则为汉、唐两大帝国的领袖影响,它们使母系底盘、父系表层实现了结合。

  第一,汉、唐的崛起,是在犬戎灭周、五胡乱晋这两次民族灾难,导致的数百年黑暗混乱后的最终复兴,所以具有强烈鲜明的民族恢复振兴之意义。

  第二,民族复兴的五大成就:

  1、“黄帝子孙”的祖宗认同。刘邦起兵沛县即祭轩辕黄帝,汉文帝的立国之本是《黄帝四经》,唐太宗的立国之本是黄帝书的笔记《道德经》,唐朝将轩辕黄帝上升到国家级祭祀。

  2、“河清海晏”的国内治理。汉朝文景之治和唐朝贞观之治是五千年的两座治世顶峰。文景之治达到了“刑罚罕用,天下晏然,几致刑措”“民务稼穑,衣食滋殖”,民众休养生息秩序井然。贞观之治达到了“囹圄常空,马牛布野,无敢侵欺细人,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良足可观,振古以来,未之有也”,贪污率和犯罪率降到了历史最低点。[11]

  3、“威制百夷”的国际地位。汉朝以驱除匈奴为开端,陆续扫清了犬戎以来的边患,“复九世之仇,春秋大之”“恢拓境宇,振大汉之天威”“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唐朝以驱除突厥为开端,陆续扫清了五胡以来的边患,“雪耻酬百王,除凶报千古”“北擒颉利,西灭高昌、焉耆,东破高丽、百济”“薄海内外,无不州县,三王以来未有以过之”。所以华夏人一直有汉人、唐人两个小名,中国疆土又叫“汉疆唐土”。[12]

  4、“拨乱反正”的文化重塑。汉朝将关山东、西的文化铸为一炉,唐朝将江河南、北的文化铸为一炉,汉开之而唐成之,后世诗书画乐丝茶甚至农具,一切文化要素都在汉、唐找得到根源。

  5、“承前启后”的政治制度。汉三公九卿、唐三省六部,汉察举、唐科举、汉唐监察制,是后世政府部门的雏形。汉唐县自治,是后世地方雏形。孙中山《民权主义》《五权宪法》就来自此。汉律基础上,唐律继续发展,最终《唐律疏议》成了世界五大法系之“中华法系”的代表。[13]汉的均输、平准、唐的租庸、两税,成了后世的经济体制雏形,我们到今天还在继承。[14]

  (二)民权政治萌芽:

  而这几方面形成的“民族文明”,秦汉之际《礼运大同篇》则作出了高度的归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15]

  因此,从炎黄时形成“执雌持下”的民生经济,到汉唐时形成“居中以制四夷”的民族文明,中华、汉人、唐人、中国、炎黄子孙等名词,便成为“华夏”的另称。而汉唐民族文明,又给予明朝、民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起共和而终帝制”的依据。

  明朝——朱元璋:“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诏衣冠如唐制。”“准唐之旧而增损之,日进二十条。”李善长:“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成。今制宜遵唐旧。”[16]

  辛亥——孙中山:“汉唐发展昌大。”“最强盛的象汉族,当汉唐武力最大的时候,西边到里海。”“唐之六典,今六法全书。”“皇汉民族,既寿永昌。”邹容:“抛汉唐之衣冠,去父母之发肤。”[17]

  而明朝末年,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明确提出对君主制度的质疑、批判和否定,继母系民生经济、父系民族文明的阶段后,步入了大同民权政治阶段,如同真根、美花之后,亟待结出善果。

  顾炎武:“自古及今,小官多者其世盛,大官多者其世衰。”“所谓天子者,执天下之大权者也,其执大权奈何?以天下之权寄天下之人,而权乃归之天子。自公卿大夫至于百里之宰、一命之官,莫不分天子之权,以各治其事,而天子之权乃益尊。后世有不善治者出焉,尽一切之权而收之在上,而几万里之广,固非一人所能操也,而权乃移于法。于是多为之法以禁防之,虽有大奸有所不能逾,而贤智之臣亦无能效尺寸于法之外,相与兢兢奉法,以求无过而已。于是天子之权,不寄之人臣,而寄之吏胥。是故天下之尤急者,守令亲民之官。”

  黄宗羲:“三代以下无法,人主即得天下,惟恐其柞命之不长,子孙之不能保,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中。所谓非法之法也。”“原夫作君之意,所以治天下。天下不能一人而治,则设官以治之。是官者,分身之君也……后世君骄臣谄,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大夫、士之间。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以为贤者矣。”[18]

  王夫之:“八口之家不简,则妇子喧争。十姓之不简,则胥役旁午……简者,宽仁之本也。”“慈也,俭也,简也,三者于道贵矣……不忍于人之死则慈,不忍于物之殄则俭,不忍于吏民之劳则简。” “交相疑也,殊俗之所成也……生民以来未有之祸,秦开之而宋成之……祸速者绝其胄,祸长者丧其维。非独自丧也,抑丧天地分建之极。”“中国财足自亿也,兵足自疆也,智足自名也。不以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休养厉精,士佻粟积,取威万方,濯秦患,刷宋耻……足以固其族而无忧矣。”[19]

  上述只是明末的冰山一角。明末有着发达的乡约自治、集约化生产,如果明末的“非君”思潮可以顺利延续,无疑中国将提前建立世界第一共和国体,而不必延迟三百年后再建立法、美之后的第三个共和国。纵观之,明有四期:

  一从红巾军韩刘起义算起,立后宋帝国,光复汴京,攻克上都,发行龙凤通宝,出兵高丽,重建六部,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的上升期,君主立宪的萌芽期。

  二从洪武到正德嘉靖的明朝中期,上升、停滞、倒退并存交错的时期,一方面北伐残元,光复燕云,南下西洋,一方面十五不征,西域付阙,河套拉锯,一方面殖民遗俗大量继承,君主利用元制,士大夫和下层民众反抗胶着。

  三是明朝后期,以王、顾、黄等学者为代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市民阶层的活跃,启蒙思想的发端,共和民权的雏形,领世界之先。

  四是抗清失败后,转入洪门的行动期,史无前例的会党形式,其思想人脉组织,为同盟会民族民权革命的先声,历二百年薪火不绝,是明朝留下的最深远遗产,第三次复兴的结晶。

  但一场车祸打断了这一进程,这便是“甲申国难”。

  (三)甲申国难:

  由毛泽东称为“共产党人必读本”的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曾指出:虽然“要就中国来说吧,就在清朝统治的二百六十年间一直都没有亡,抗清的民族解放斗争一直都是没有停止过的”,但是“不幸换来了清朝的入主,人民的血泪更潸流了二百六十余年”。[20]为此,必须深入理解清代的政权性质,方能理解“血泪潸流”和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原因。

  从性质上说,清代是一个以从西伯利亚通古斯奴役渔猎部民,又到明朝东北由中国收留,后趁机叛乱入侵的满洲集团为奴隶主的民族压迫式的奴隶制政权。只有深切认识到满清乃至满洲内部八旗子弟的奴役性质,方能彻底揭批民族压迫,于过去,理解共和革命与民族革命并举之故;于现在,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于将来,将百年共和的薪火传承下去。

  1、 经济三类奴役:

  (1)杀人——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血溅天街,蝼蚁聚食”,[21]更有千百无名之扬州嘉定,明末一亿五千万人,清初只剩五千万。

  (2)禁地、物、货——西域蒙藏,划为禁地,辽东柳条,严禁出关,江南强迁,海岸荒禁,京城禁入,城城驻防。[22]非但如此,亦坚持骑射,有议火器者杀无赦。

  (3)抢地、物、货——八旗子弟,忙时跑马圈地,闲时提笼架鸟,且签下一千多个条约,东割地,西赔款,“宁与外贼不与家奴”“保大清不保中国”。[23]

  可见在民生经济上,人不能尽其才,地不能尽其利,物不能尽其用,货不能畅其流,至于丰衣足食、安居乐业,则更是奢谈。

  2、 政治三类奴役:

  (1)部族——卧碑伦堂,偶语弃世,各级督抚汉人,十无二三,凡二十人聚会皆斩。[24]

  (2)野蛮——唐律疏议,千载宝典,笞不过二百,流不过三千里,投不过四年,死不过绞斩,连坐亦无族诛。[25]而清律之酷,甚于虎狼,异姓结拜者杀,喧哗罢市者杀,拥塞官府者杀,奏事不当者杀,连坐十六岁以上皆斩,母女妻妾为奴,子孙阉割发配,百万人流放宁古塔集中营。

  (3)独裁——黄帝颛顼,民害其贵,唐虞揖让,汤武革命,汉得三公辅政,唐立三省制衡,明末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更称君主为大害,甲申后四年,英国便有了共和。而清廷私设军机处、南书房,秘折入焉,秘旨出焉,州县之上,行省网罗,乾纲独断,奴才喳喳。

  可见在民权政治上,士农工商皆处于无权地位,而法治、制衡更是彻底退步。

  3、 文明三类奴役:

  (1)衣冠——华夏衣冠一脉万年,交领右衽,广袖博钩,却被层层剥去,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苟活者留“猪尾巴”,杀万者赏“黄马褂”。

  (2)语言——康乾百年号称盛世,却是县县饥荒,更兼三百多起文字大狱。一句‘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活人丧命,死人戮尸;一本私著《明史》,作者、刊者、阅者、传者,列列斩首、杖毙、车裂、凌迟,直弄成人人自危、万马齐喑。

  (3)历史——中华巨典,被《四库全书》毁灭七十万卷有余,烧不掉的,凡带有“明”“华”字样,尽皆涂改。如岳飞《满江红》“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亦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可见在民族文明上,衣冠、语言、历史尽皆阉割,最终成为“东亚病夫”,在西方列强面前落后挨打。

  所以,自中国同盟会成立起,提出十六字纲领,即要民族革命、共和革命并举,而贯穿始终的,则是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三民主义既要对满清“民生经济、民权政治、民族文明”三方面的奴役给与拨乱反正,又要在炎黄民生、汉唐民族的阶段基础上,尽快取法其上,步入共和民权的阶段。而其中,就和汉唐吸纳佛教一样,面临着一个“中西合璧”的问题。

  四、孙中山思想根源:

  (一)遗产传承:

  鲁迅先生《文化偏至论》曾经指出:“外之既不后于世界之思潮,内之仍弗失固有之血脉,取今复古,别立新宗”,[26]这既是汉唐处理中外文化的原则,也是我们今后应一以贯之的方法。而革命先行者、现代中国之父孙中山先生更明言:“余之谋中国革命,其所持主义,有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有吾所独见而创获者。”[27]

  孙中山先生“所独见而创获者”,即三民主义,是古今中外熔铸一炉的产物,是百年来一切革命势力的根源所在。

  从时间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尤能说明:毛泽东《选集》第二卷《新民主主义论》、第三卷《论联合政府》等多篇纲领文献,如“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实现而奋斗”,要建设一个“三民主义共和国”。而“一九二四年孙中山重新解释的三民主义中的革命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这三个政治原则,同共产主义在中国民主革命阶段的政纲,基本上是相同的。由于这些相同,并由于三民主义见之实行,就有两个主义两个党的统一战线”,是先有“民族民主革命阶段”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有“社会主义阶段”即外国的马列主义“中国化”阶段,“民族民主革命阶段”指导思想三民主义,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政理论。四九后,毛仍然坚持“现代中国人,除了一小撮反动分子以外,都是孙先生革命事业的继承者。”邓撤掉广场四大洋人像,高举孙中山旗帜为改革开放护航。从江到胡,亦宣示“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开创的革命事业的忠实继承者,始终把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视为辛亥革命的继续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人是孙中山先生革命事业最坚定的支持者、最亲密的合作者、最忠实的继承者”。包括全球43座中山公园、全国326条中山路,以及成为“革命符号”的中山装,乃至六十年来每逢五一十一广场敬奉中山巨幅照从未间断,凡此种种,皆足以说明三民主义导师孙中山先生不可撼动的历史地位。[28]

  从空间来讲,两岸对孙中山先生的共同尊崇、不同解读,亦能说明:国共两党参加国民会议,追认中山先生为国父,两党创始人之一陈独秀早在反清革命之时,即受孙中山启蒙而组建岳王会,并与后来的黄花岗指挥赵声,策划了吴樾之暗杀。四九立政之本《共同纲领》来自《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论》来自三民主义。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蒋中正《中国之命运》《苏俄在中国》《三民主义的本质》,及邓、蒋(经国)、江、胡两岸领导人文献,均对革命遗产“三民主义”在共识之上合作,并给予不同解释。如毛,即于1937年3月15日、1937年5月3日、1937年7月15日、1937年9月22日、1937年9月29日、1937年10月25日、1939年12月、1940年1月等时间,对此作出较为密集的宣告。而不论《中华民国宪法》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孙中山先生均载于首,如后者,即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推翻三座大山的结果,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推翻,无疑是宣示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成功。正所谓,“我们的伟大领袖虽死,革命的三民主义不死。”(毛语)

  (二)“固有血脉”和“世界思潮”:

  为何孙中山思想有如此的影响力和魅力?原因就在“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两方面。

  (1)“固有血脉”—— “因袭吾国固有之思想者”:

  孙中山思想的文化核心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来自《礼运大同篇》。孙中山对第三国际代表马林曾说:“中国有一个道统……相继不绝,我的思想基础,就是这个道统;我的革命就是继承这个正统思想来发扬光大。”他的依据就是一生中始终坚持的《礼运大同篇》。

  前文已述,《礼运大同篇》是汉朝继承黄帝思想的产物,而汉武帝罢黜黄学、独尊儒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通,勿使并进”[29]之后,黄帝思想的文献大量埋葬,直到1973年汉墓《黄帝四经》出土才重返人间。那么,真正继承黄帝思想的文献,一则为“黄帝之道老子言之”的唐朝立国之本——《道德经》,另一,则是描述黄帝时代的《礼运大同篇》。这就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文化根源。

  ①“皆有所养”——母系阶段民生经济。在华夏底盘,指人尽其才、地尽其利、物尽其用、货畅其流之“经”;在领袖表层,指丰衣、足食、安住、乐游之“济”。

  ②“讲信修睦”——父系阶段民族文明。在华夏底盘,指历史、语言之“文”;在领袖表层,指身、家、乡、国之“明”。

  ③“选贤与能”——大同阶段民权政治。在华夏底盘,指士、农、工、商之“政”;在领袖表层,指章程、部门之“治”。

  (2)“世界思潮”——“有规抚欧洲之学说事迹者”:

  毋庸讳言的是,虽然汉、唐、明时期的中国,持平甚至领先于欧洲,但甲申国难后,中国陷入“地狱沉沉二百年”(章太炎语),而欧洲却由于汉唐明时,中国输入的四大发明、道德经等导线,点燃了希腊罗马文化和盎格鲁撒克逊森林氏族的火种,从大航海,到文艺复兴,从新教改革,到启蒙运动,从法国大革命,到工业革命,从南北战争,到西学东渐等等,中国已落后于欧美。因此,中国在民权政治的阶段,对外来思想的吸纳,不同于汉唐时期的自信,而是时刻处于“固步自封”和“全盘西化”两大极端之中徘徊。

  对此,孙中山先生指出了正确的方法:“发扬吾固有之文化,且吸收世界之文化而光大之。”“恢复我一切国粹之后,再去学西方之所长。”“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这些旧道德,中国人至今还是常讲的。但是,现在受外来民族的压迫,侵入了新文化,那些新文化的势力此刻横行中国。一般醉心新文化的人,便排斥旧道德,以为有了新文化,便可以不要旧道德。不知道我们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是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他呼吁在恢复“固有道德”“固有知识”“固有能力”即黄帝汉唐之道的基础上,积极吸纳西方的先进面,为我所用。[30]

  西方思潮,从某种角度可以归纳为帝国主义、自由主义、社会主义三个方面。“罗马之亡,民族主义兴,而欧洲各国以独立。洎自帝其国,威行专制,在下者不堪其苦,则民权主义起。十八世纪之末,十九世纪之初,专制仆而立宪政体殖焉。世界开化,人智益蒸,物质发舒,百年锐于千载,经济问题继政治问题之后,则民生主义跃跃然动,二十世纪不得不为民生主义之擅场时代也。是三大主义皆基本于民,递嬗变易,而欧美之人种胥冶化焉。其他旋维于小己大群之间而成为故说者,皆此三者之充满发挥而旁及者耳。”[31]而归根结底,则是法国大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和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孙中山吸纳入三民主义,成为民族“讲信修睦”、民权“选贤与能”、民生“皆有所养”的三大理论支点。

  而孙中山对欧美思潮,又开启了去芜存菁的“中国化”先河。如对帝国主义,他指出:“世界主义实则帝国主义,实藏在民族主义之内,好比苦力的彩票藏在竹杠之内一样。如果丢弃民族主义去讲世界主义,好比是苦力把藏彩票的竹杠投入海中,那便是根本推翻。”如对自由主义,他指出:“欧洲以前因为太没有自由,所以革命,要去争自由。我们是因为自由太多,没有团体,没有抵抗力,成一片散沙。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如对社会主义,他指出:“社会主义就是大同主义,但马克思倒果为因,是病理家,不是生理家。欧美自机器发明,而贫富不均之现象随以呈露。余欲为一劳永逸计,乃采取民生主义,以塞经济革命之源。”[32]

  五、改良派失败根源:

  改良派,无论是保皇,还是立宪,皆反对革命,以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袁世凯等为代表。但是,改良派最终走向失败,其失败的根源,便是只知民生经济、民权政治之改良,而不知在满清的民族奴役之下,民生民权皆为镜花水月。

  经济改良的失败——洋务运动:七百万两海军费,成颐和园之修缮;电机铁路大批引入,给贪污勒索打开了更多门路;最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甲午一战全军覆没。经济之腐败,盖因政治之专制。

  政治改良失败——戊戌变法:维新变法,百日而止,最终菜市口六颗人头,八国联军进北京,康梁流亡海外;预备立宪:竟成“皇族内阁”。政治之专制,盖因民族之奴役。

  因此,唯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方能复兴民族文明、改革民权政治、建设民生经济。而改良派不但回避民族革命,而且将原指华夏的“中华民族”篡改为“以满洲为皇室的大杂烩”,故失败在所难免,亦为后来苏俄式民族理论输入、提供给一些民族分裂势力对汉民族离心离德的口实,埋下了至深的隐患。

  六、中国革命的共和思想:

  (一) 共和革命史十二个要点:

  孙中山曾托古言:“共和者,我国治世之神髓,先哲之遗业也。我国民之论古者,莫不倾慕三代之治,不知三代之治实能得共和之神髓而行之者也。勿谓我国民无理想之资,勿谓我国民无进取之气,即此所以慕古之意,正富有理想之证据,亦大有进步之机兆也。”[33]表面指夏商周三代,实际所指则是大禹之前、以黄帝为代表的氏族时代。笔者将百年前的共和革命史,归纳为十二个要点:

  1、 权能分立:

  孙中山以刘禅、诸葛亮做譬喻,设计“权能分立”——权为“政权”,归于民众,能为“治权”,归于专业化政府,二者是股东和经理、乘客和司机的关系。汉唐以来,以宰相为代表的士人政府,已逐渐从宫廷皇权脱离而出,而西方社会一直不明此理,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翻君主后,“政权”从皇权回归民众,恢复大禹以前的原型,而“治权”仍在政府手中。

  2、 四大民权:

  孙中山远参汉三老制,近考瑞士经验,设计出“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大直接民权。前两权对人(职能),后两权对法(章程)。以此完善“政权”。

  3、 五权宪法:

  孙中山认为,“余游欧美,深究其政治、法律之得失,知选举之弊,决不可无以救之,而中国相传考试之制、纠察之制,实有其精义足以济欧美法律、政治之穷,固主张以考试、纠察二权,与立法、司法、行政之权并立,合为五权宪法;更采直接民权之制,以现主权在民之实。如是余之民权主义,遂圆满而无憾。”[34]

  他指出,中国古代是君权、考试权、监察权三权,从秦汉的三公九卿、隋唐的三生六部沿革至今。君权推翻后,其集于一身的立法、司法、考试三权,则应参考欧美先进。而欧美三权,起于洛克,熟于孟德斯鸠,定于美国宪法,可为重要参考。“吾读《通鉴》各史类,中国数千年来自然產生独立之权,欧美所不知,即知而不能者,此中国民族进化歷史之特权也。祖宗养成之特权,子孙不能用,反醉心于欧美,吾甚耻之!”(与刘成禺的谈话)

  需要注意的是,孙中山出于救亡需要,其五权宪法忽略了分权制衡,而改为总统制下、国民大会之上的五权分工合作制,本质为五院内阁,一定程度瓦解了“权力会滥用到无法滥用之边界、故要以权力制衡权力”[35]的宪政精神。但这一弊病,在南京制宪国大已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矫正。

  4、 军法—约法—宪法:

  孙中山立足于民族的“身、家、乡、国”考察。因中唐以后,门阀解体,大家族不复存在,故以党代家,实行“军法之治”,又叫“军政”;

  而蒙元带入行省,本意殖民地方,省制其弊有三:一为过大,诸侯上下其手;二为过裂,山水地理,分合皆碎;三为过冗,县官奉迎上级太多,更无法亲民。孙中山想把省改为唐代的“道”,只作监察协调,而以一县为行政单位,训练民众的县自治,与中央形成既不同于集权,也不同于联邦的“均权制”,以求“治大国若烹小鲜。”更为重要,则是在内有专制复辟和割据,外有强敌入侵和颠覆的虎豹豺狼、魑魅魍魉之中,帮助民众养成权利义务的习惯,为还政于民做好准备,此为“约法之治”,又叫“训政”。这是化腐朽为神奇、绝专制之祸患、立民权之基础的必需步骤,却被别有用心之徒污蔑为专制,须明辨之;

  待军政、训政完毕后,进入宪政阶段,颁布中央宪法。而《临时约法》,是共和百年来具有“诸法之母”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其护法运动,即护此法统。

  而对此三步骤,孙中山发扬“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古意,呼吁“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忠孝仁爱信义和平”,[36]以作心理建设。后来成为国共两党武装摇篮的黄埔军校,则是军政的基础。

  5、 民权初步:

  孙中山在《民权初步》序言指出:“中国四万万之众等于一盘散沙,此岂天生而然耶?实异族之专制有以致之也。在满清之世,集会有禁,文字成狱,偶语弃市,是人民之集会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夺净尽,至二百六十余年之久。种族不至灭绝亦云幸矣,岂复能期其人心固结、群力发扬耶!”[37]

  鉴于此,也鉴于以党作家、“以党治国”容易流于一势垄断之弊,孙中山为民众详细制定了会议细则,便于民众学习如何“人心固结、群力发扬”,使政治之外,须有强大的公民自治。

  6、 尊黄运动:

  自反清革命开始,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就不断祭出轩辕黄帝的大旗,以“黄帝子孙”动员民族革命力量;更以“黄帝纪年”对抗满清,孙中山担任临时大总统时,以总统令通电黄帝四六零九年为共和民国元年。其祭黄帝文:“中华开国五千年,神州轩辕,自古传。创造指南针,平定蚩尤乱。世界文明,唯有我先!”则更是揭示了黄帝之道的原型。

  7、 知难行易:

  孙中山鉴于宋明理学“知之非艰,行之惟艰”的空疏病,提倡回归“汉唐发展昌大”的力行哲学。他从十件事验证出“知难行易”的道理,并以共和革命史为证。尤为注意的是,面的当时的民族虚无主义思潮,他指出:“以其文论,终不能不谓为富丽殊绝。夫自疱羲画卦,以迄于今,文字递进,逾五千年……盖一民族之进化,至能有文字,良非易事;而其文字之势力,能旁及邻圉,吸收而同化之。所以五千年前,不过黄河流域之小区,今乃进展成兹世界无两之巨国……虽今日新学之士,间有倡废中国文字之议,而以作者观之,则中国文字决不当废也!……彼于中国文明一概抹杀者,殆未之思耳。且中国人之心性理想无非古人所模铸,欲图进步改良,亦须从远祖之心性理想,究其源流,考其利病,始知补偏救弊之方。夫文字为思想传授之中介,与钱币为货物交换之中介,其用正相类。必废去中国文字,又何由得古代思想而研究之?抑自人类有史以来,能纪四五千年之事翔实无间断者,亦惟中国文字所独有;则在学者正当宝贵此资料,思所以利用之。如能用古人而不为古人所惑,能役古人而不为古人所奴,则载籍皆似为我调查,而使古人为我书记,多多益善矣。彼欧美学者于埃及、巴比伦之文字,国亡种灭,久不适于用者,犹不惮搜求破碎,复其旧观,亦以古人之思想足资今人学问故耳。而我中国文字,讵反可废去乎?”[38]

  8、 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

  共和政治,目的是保护民生经济,而经济之本,在于人、地、物、货。其中,地利之尽,莫过于“平均地权”和后期由此发展的“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权,指核定地价、低价赎买、高价收税、涨价归公。耕者有其田,则是维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五十年代,国共两党、海峡两岸,都以各自方式完成了土地改革,实现了不同时间段的耕者有其田,大陆改革开放也是举起孙中山民生主义的旗帜,在文革残余压力下保驾护航,结束了所谓“人民公社”。而今更明确以“民生”贯之。

  9、 节制资本、实业计划、扶助农工:

  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则需实业计划、节制资本,以防止匮乏和垄断。二者综合起来,杜绝资本主义流弊,符合农工业国国情,形成扶助农工的国策,这是国共合作的基础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内容。其中,发扬汉朝桑弘羊官山海传统,借鉴俾斯麦的国家社会主义经验的大企业国有,是节制资本的主要方法;而发扬唐朝刘晏开源节流、常平段运传统,借鉴日本经验,孙中山专著《实业计划》一书,勾画了一幅以铁路网为中心、以港口为支点的现代化准确蓝图,百年实践正在一步步接近此蓝图,大陆改革开放和台湾十大建设,以及新加坡经验,皆为明证。

  10、社会民主: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事实上辛亥先贤都难称“资产阶级革命者”。而实际上,比起欧洲免于强制的古典自由主义,以及欧美资本主义的等级制甚至隔离制而言,孙中山先生一直提倡并践行社会民主,远远领先于欧美同代。其后,欧美才步入社会民主的主流。

  所谓社会民主,与古典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在于:后者只强调机会平等,而无视起点平等;前者不仅强调机会平等,更建立在起点平权的基础上,典型表现为劳资先天不平等条件的调控。而民权共和无一例外是自耕农阶层推动,无论是法国革命被雅各宾市民抛弃而后为拿破仑所解放的自耕农,还是北美以“五月花号公约”立国的自耕农,尤其是中国从汉朝立国到宋明乡约自治,再到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社会推动力,其自耕农一脉相承的民权共和历史资源,远胜欧美社会民主的第二国际精神资源。

  11、民生史观:

  孙中山把四方上下、古往今来的“宇宙”归纳为几大阶段:“太极而物质→天体而地球→生元而物种→人性而人类→互助而民族”,[39]贯穿其中的历史规律是“民生史观”,指出阶级调和是中国的历史规律。其实质为母系民生→父系民族→大同民权三阶段。

  12、大亚洲主义:

  而“大亚洲主义”,则是其晚年的思想,立足于汉唐“九天阊阖、万国衣冠”的民族势力,以汉族为文明的中心源头,将境内满、蒙、回、藏等族裔,与汉族共化一炉,以亚洲黄种人为基点,“与诸民族并致大同。”

  中国的民族革命、共和革命的影响力表明,“大亚洲主义”有着广阔的前景:[40]

  第一、指导越南:

  (1)1905年,越南民族革命领袖潘佩珠拜访孙中山。

  (2)1908年,潘佩珠在中国同盟会的指导和帮助下,与其他国家革命志士成立“东亚同盟会”。中国同盟会以越南为基地,发动镇南关等四次起义,越许多志士亦为中国革命献身。

  (3)1912年,潘佩珠等云集广州,广州成为越南民族革命反法的圣地。志士阮仲常说:“中华革命党成功之风潮,影响于我国甚大,人情激奋,比前大增。在外若有先声,在内不患无再活之气势。”

  (4)越南人民普遍在家公开悬挂孙中山、黄兴的照片。潘佩珠亦言:“此信一来,而余喜猎故态,又怦怦然欲动。”“中华民国之建立,风声影响,颇及于吾国。吾国民气大振。冒险为亡命者,接踵于粤城。”

  (5)1912年2月,在孙中山策划支持下,越南维新会在广州改组为越南光复会,潘佩珠为总理,中国同盟会员苏少楼为副总理,制定国军旗,设置领导机构,组织光复军,仿同盟会纲领“驱除法贼,恢复越南,建立越南共和民国”,发行军用票券筹集经费。潘佩珠赴南京拜见孙中山。黄兴支持越南志士到我国军校学习。

  (6)同年8月,在孙中山支持下,广州成立“振华兴亚会”,同盟会邓警亚任会长,潘佩珠任副会长。

  (7)1924年,孙中山创立黄埔军校,越南胡志明等响应号召,在广州组织“亚洲被压迫民族协会”。

  (8)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东南亚、东京、伦敦、纽约、旧金山等地召开追悼大会,越革命先驱潘佩珠撰《吊孙逸仙》《又吊孙逸仙》,“亚洲人向着自由与光明奋斗的卓越的领导人。”(李本义《孙中山对外方略》)日本人民认为“今后亚洲民族运动,从此失一领导者”。莫斯科在其葬礼日停办公一天,停工五分钟,下半旗致哀。

  第二、指导菲律宾

  (1)1889年,菲律宾民族革命领袖阿奎那多派彭西赴外,结识孙中山。

  (2)1889年至1906年,孙中山派遣多名中国革命志士与菲律宾革命军并肩作战,抵抗美国,侯宝华率大批华侨响应。

  (3)菲史学家蔡德指出:“菲律宾人民永远感激着中国的恩德——一种不是用鲜血或金钱所能报答的恩德。”

  (4)1912年,菲革命领袖之一彭西出版《孙逸仙——中华民国的缔造者》,歌颂“在亚洲各民族解放运动中所起的作用。”“朝、日、印、暹、菲民族革命运动共同的精神领袖。”

  第三、指导印尼

  (1)印尼民族革命领导人之一哈达说,“辛亥革命唤醒了印尼华侨的民族精神。”“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统治,首先促进了印尼华侨的民族觉醒,而印尼民族主义思想的起源,是华侨中间新生的民族主义思想。”

  (2)在辛亥革命影响下,1911年,梭罗在印尼成立“商业联合会”;1912年,印尼民族主义者又成立了“东印度党”,揭开了印尼民族革命序幕。

  (3)印尼国父苏加诺,从1918年起研究三民主义,接受了思想教育,他说:“孙逸仙博士的三民主义,拯救了我年轻的灵魂,使我深深地树立了民族主义思想。”

  (4)1927年,苏加诺以民族主义为理论,创立印尼民族党。

  (5)1928年,在孙中山“大亚洲主义”指导下,苏加诺发表《印尼与泛亚洲主义》,主张建立亚洲同盟,抵抗西方列强。

  (6)1945年,苏加诺将三民主义发展为《建国五原则》。

  (7)1956年,苏加诺对宋庆龄说:“中山先生的学说启发我去斗争,启发我去爱我的国家,爱我的人民,终于在1945年争取到印尼的独立。”

  第四、指导缅甸

  (1)1907年,缅民族革命领袖、爱国僧侣吴欧德马结识孙中山。

  (2)1909年,孙中山邀请吴欧德马到中国东北、北京、上海、厦门等地参观、访问,达成团结联合反清反英的共识。

  (3)1911年,吴欧德马根据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以宗教名义成立民族革命组织“佛教团体总会”,发起“温达努运动”。

  (4)1930年,缅甸根据三民主义之民族主义,成立“缅甸德钦党”。其领袖德钦巴东仿同盟会《民报》,创《书苑》杂志,连载《孙中山——中国革命的领袖》《三民主义》《民族主义》,译为缅文发行。

  (5)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缅民族领袖吴欧德马远赴北京参加葬礼。

  (6)缅甸首任总理吴努亦言孙中山、三民主义、辛亥革命,“在我们的国家里,他的名字是人们所熟悉的,而且受着深切的敬重。”

  第五、指导印度

  (1)1906年,孙中山毕生亲密战友、同盟会《民报》主编章太炎,发表《印度中兴之望》《印度独立方法》《支那印度联合方法》。

  (2)1913年至1916年,孟加拉革命家巴塔查尔亚与孙中山达成秘密协议,装备革命队伍和军火。

  (3)1921年,孙中山在广西演说,指出“印度革命思想,与前不同。”印度爆发了大规模的抗英运动。

  (4)1924年,孙中山民族主义演讲,充分肯定了甘地的革命,强调“用宗族团体做基础联成一个大民族团体”。

  (5)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印度人民痛惜“失去了一个最伟大的公仆与最足顶礼膜拜的灵魂。”

  (6)抗日战争,三民主义继承者之一蒋中正会晤甘地,促进了亚洲反法西斯进程。

  第六、指导高丽

  (1)孙中山革命之初,即与韩国民族组织“开化党”接触,韩国革命者服膺三民主义。

  (2)辛亥革命成功,鼓舞了韩国革命,派遣大量志士到南京学习。

  (3)1913年,二次革命爆发,华夏民族护国护法运动拉开序幕,高丽民族革命领袖申圭植、曹成焕等,参加倒袁运动,以靖前清遗势。

  (4)1921年,韩国为争取中国护法政府的外交承认,派法务总长申圭植到广州呈递国书。

  (5)其后,韩国拍大批青年到广州拜会,进入黄埔军校学习。

  (6)1925年3月,孙中山逝世,朝鲜人民痛悼“大星忽陨”。

  (7)抗战时,韩国临时政府受中国保护,迁入中国,蒋中正找金九谈话,金九任临时政府主席,后韩国解放,树“恩德永存碑”感谢中国。

  第七、指导暹罗

  泰国民族主义政党——民党领袖帕侬荣,接受三民主义指导,“带有明显的孙文主义印记”(泰国现代史纲),以至民国创立前,泰国领袖即“俟中国建设告成,泰国愿为之一省”。

  第八、指导新加坡、马来西亚

  (1)新加坡、马来西亚以炎黄子孙为主体。新加坡成为亚洲四小龙之一,最主要就是一系列经济政策,学习和落实了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尤其是“耕者有其田”“节制资本”“平均地权”政策,自耕农、解散财阀、居者有其屋即其翻版。

  (2)廉政专员总署、文官制度、小国经验、传统文化和家族伦理,也是三民主义的监察权、考试权、县自治、固有道德、四维八德的翻版,为华人世界提供了治世经验。

  第九、二战的中流砥柱:中国

  在三民主义的凝聚和发动下,中国从1931年起自1945年抗日胜利,孤撑东亚危局十年以上,毫无疑问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反西方列强殖民革命的中流砥柱;中国抗日战争的胜利,更废除了满清所签上千不平等条约,收回各租界,以四巨头、五强之一身份创建联合国,并亲自起早联合国宪章,一扫三百年国耻,于五代十国后再次恢复汉疆唐土,带来了二十世纪下半叶亚洲的、新的反殖民浪潮,并开启了、也将继续引领一个东方复兴的时代,一个“亚洲文艺复兴”(孙中山之孙女孙穗芳语)的新时代。有理由相信,“22世纪、23世纪也是中国人的世纪”(孙穗芳语)。

  以上,即为1905年至1911年酝酿成熟的共和思想,即辛亥前共和思想,它基本上是辛亥革命的精神动力,以及辛亥后共和百年的建设性框架。

  (二) 当代共和政治思想家段振坤提出“政治五原则”

  在两岸历届政治家,一代代继承发扬共和思想之后,当代政治思想家段振坤先生,则从民权共和的角度,重新阐述百年前的三民主义,提出“政治五原则”——民族主义,阐述为自由、人权原则;民权主义,阐述为民主、法治原则;民生主义,阐述为民生原则。[41]

  段振坤将自由原则植根于“执雌持下”的黄帝之道,将汉朝文景之治、唐朝贞观之治视为黄帝道术“天人合一”的实践,即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将人权原则解释为生命、自由、生存、财产、平等、住宅、劳动、公民、教育、环境“十项主体权利”;将民主原则解释为分县自治,和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货币“六权分立”;将法治原则解释为自由、人权、民主、法治、民生“新五权宪法”,把思想理论转化为宪法原则、法律规则;将民生原则解释为节制资本(反垄断、累进税制、环境保护)、耕者有其田(自耕农制度、耕地保护、平均地权)、社会保障(一元保障、劳工保护、福利保险、居者有其屋)“三大政策”。

  结论:

  共、和,是相对元清从满蒙草原主奴关系那里,通过铁血殖民奴化,留给华夏民族内部的等级隔离和全权控制两大遗毒来进行的,这在明末诸子和辛亥先贤的理论实践中都是明确的一脉相承,而不是所谓的针对传统中国文化乃至西化,相反,是从传统中国文化里面继承发扬,彻底驱除元清病灶,从蚩尤到元清的游牧渔猎糟粕,这也是明末诸子和辛亥先贤无比明确的。

  [1]孙文《同盟会宣言》。

  [2] 《唐律疏议》。

  [3] 《左传 定公十年》。

  [4]司马迁《史记 孟子荀卿列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学者所共术。”

  [5]顾实《华夏考源》。

  [6] 《山海经 内经》。

  [7]段振坤《黄帝金人铭疏证》。

  [8]同上。

  [9]黄帝《四经》。

  [10] 《礼记 礼运》、《庄子》、李宗吾《厚黑学》。

  [11]司马迁《史记》、吴兢《贞观政要》、司马光《资治通鉴》。

  [12]李世民《诗选》、司马光《资治通鉴》。

  [13]居正《重建中华法系》。

  [14]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唐代》。

  [15] 《礼记 礼运》。

  [16] 《明实录》等。

  [17]孙文《祭明太祖文》、邹容《革命军》。

  [18]顾炎武《日知录》、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19]王夫之《宋论》《黄书》。

  [20]郭沫若《甲申三百年祭》。

  [21]顾诚《南明史》。

  [22]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清代》。

  [23]叶赫那拉与近臣言。

  [24] 《清律》等。

  [25]严耕望《唐代文化约论》。

  [26]鲁迅《文化偏至论》。

  [27]孙文《中国革命史》。

  [28]毛泽东《选集》等。

  [29]班固《汉书 董仲舒传》。

  [30]孙文《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

  [31]孙文《民报发刊词》。

  [32]孙文《三民主义民生主义》,杨鹏《马克思主义的犹太教渊源》认为犹太教“上帝意志—上帝选民—救世主—最后审判—天国降临”与马克思“历史规律—无产阶级—先锋队—阶级斗争—共产主义”精神结构一致。

  [33]孙文《与宫崎滔天谈话》。

  [34]孙文《中国革命史》。

  [35]孟德斯鸠《法意》。

  [36]孙文《三民主义 民族主义》。

  [37]孙文《建国方略 民权初步》。

  [38]孙文《建国方略 知难行易》。

  [39]孙文《建国方略 知难行易》。

  [40] 《孙中山谋略大全》、李本义《孙中山对外方略》。

  [41]段振坤《政治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