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查理传奇读后感摘抄

陈查理传奇读后感摘抄

2020-10-29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陈查理传奇 读后感 

  《陈查理传奇》是一本由黄运特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00,页数:3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陈查理传奇》精选点评:

  ●本来想看陈查理的故事的,不想作者奉上了如此丰盛的早期好莱坞华人影视研究,真为黄运特的真诚之心感动,文字流畅,注释详细,怪不得广受好评。

  ●文质俱美的非虚构佳作

  ●失望之至!作者在文学(及文化)文本的外部研究的迷宫中恶意迷路,相干或不相干的材料统统拿来堆砌——这已经不是写作野心的问题了。

  ●安息在马诺阿上峡谷公墓的华人侦探

  ●2015。看《南都周刊》推荐买的。高中时看的为数不多的几本非虚构作品之一,内容相当丰富,读了又读。看完洋洋洒洒写了两大篇日志。

  ●以为是侦探推理小说来的,然而并不是,倒像是以此为契机,探寻早期华人移民的生活和美国文化影响的博士论文,让我这样一无所知的人得以一窥20世纪初的美国历史。读起来还算流畅,并且出乎意料的津津有味。

  ●看掉一大半,很过瘾。译文也很流畅。。

  ●华人在美国的印记

  ●美国近代史中的中国人”名侦探”。

  ●文化史角度,很好!

  《陈查理传奇》读后感(一):大时代下的小人物

  手中300多页的书,是来自美国华人黄运特先生写的介绍陈查理的故事—《陈查理传奇》。

  陈查理是谁?我并不熟悉。他的电影自然没机会在国内播放,小说也是看了这本书之后再去豆瓣找,得知国内出版过翻译版,那就有机会去看看。但由本书得知,陈查理作为一个华人形象,居然在美国非常出名。而且那是在华人在美国的地位极其卑微的时候。美国曾经在1882年的时候,制定过排华法案。一方面并不肯定华人在加州铁路建造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华人移民数量。导致当时华人男性娶不到老婆,一个华人女性在美国非常稀缺,也产生了大量的人口买卖,这可以在林露德的小说《千金》里面看到大量的描述。

  而当时白人对华人的印象,正如《陈查理传奇》中所说,是个异类,有阴暗伎俩,典型名字叫做阿鑫(sin在英文里面有罪恶之意)。但偏偏就在远离美国本土的夏威夷,就出现了一位华人侦探郑平,他就是陈查理的原型。

  他不同于普通华人,因为没有辫子,也不喜欢收受贿赂,也不喜欢赌博。做事也是要代表当地政府去声讨罪恶,尤其是唐人街里的那些藏污纳垢之处。结果在他长达几十年的工作中,他出生入死,赢得了各方的尊重。按照美国人的说法,一个人的尊重是挣来的,可见他付出的心血。这时候出现了一位作家,在报纸上发现了郑平的故事,以此有了灵感来创作陈查理的小说。

  但让我比较感兴趣的,是小说在改编成电影时,居然那时候请了一位白人来演华人。虽然这位瑞典裔的白人祖上有蒙古血统,让他看上去也还是有些华人味道。但毕竟不是华人,更不用说是一位亚洲人了。这也是陈查理系列电影,后来引起了华人社区反对,招致广泛争议的原因。不过在那个二战的时代,有正面的华人形象的电影也获得了当时国民党政府的肯定。连鲁迅也常去电影院看这位白人饰演的角色。

  无论如何,陈查理的形象是诞生于白人作家的手中,也诞生于白人对其它种族有优越感的时代。他是个时代的烙印。我们现在回过头去看,也无需对他这个形象太上纲上线,把他当作一个侦探小说来看就行了。

  感谢作者给我们描述了陈查理背后的几个重要人物的命运旅程,他们在时代的变迁中偶然的相遇,交织在一起。当作家毕格斯去世后的不久,郑平也去世了。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是大时代下两个来自不同种族的小人物的因缘际会。

  《陈查理传奇》读后感(二):对海外华人荧幕形象的一次追根溯源

  “海外华人”在荧幕和文本里从来不是一个陌生的群体。他们被自己本身以及其他群体叙述、编写和篡改。

  于文学体裁而言,白先勇的《芝加哥之死》、严歌苓的《扶桑》已为人熟知。电影中,香港早期有声电影中的《南洋寻夫》,近期伍思薇(Alice Wu)执导的电影《面子》(saving face)和李安的《推手》都是以海外华人身份对海外华人生活的影像叙述。

  在近期的电影和电视剧中,海外华人也时常客串。诸如BBC电视剧《Sherlock》里在脚上绣花的黑帮组织、好莱坞电影中的成龙、《加勒比海盗3》的中国海盗、《骇客帝国》中的开门人等等。这些荧幕上的华人,他们的一切是由华人以外的族群所决定的。他们有的仅仅是华人的脸,和跟着剧本表演的言谈举止。

  如果想要追溯后者这一类的源头,那么陈查理将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人物。这本由海外华人黄运特用英文撰写的《陈查理传奇》可以帮助我们更了解19、20世纪初期居于美国的海外华人处境。陈查理更像是他铺开所有信息网时的第一个线头。

  简而言之,陈查理是小说家毕格斯笔下的华人探长(陈查理出现于1925年的小说),而原形据说是来自于长居夏威夷的华人警员郑平(郑平生卒年大约为1864-1933年)。当陈查理小说在美国流行起来,陈查理这个人物走出文学,进入影院、甚至来到中国放映。

  作者在书中抽丝剥茧,把郑平这个真实存在的人物的故事全部写出。而其中交织了夏威夷种植园中的华人廉价劳动力、1882年美国的《排华法案》出台、1898年夏威夷正式并入美国、1924年《约翰逊-里德法案》(移民法案)生效,这些时代大事件。无论大熔炉概念还是种族主义概念盛行时期,我们可以看到郑平这样一个普通小人物的经历。

  另一条线索则是来自于陈查理的书写者、改写者们。美国人毕格斯、好莱坞电影导演是如何筛选关于华人的信息、如何处理族群关系、如何重新塑造一个符合当时市场所需要、符合电影行业自律(海斯法典)要求的人物形象。陈查理角色大多是由瑞典演员华纳德扮演。值得一提的是,1935年的电影《陈查理在埃及》可谓开创了黑鬼幽默和中国佬智慧之间互动,这一类成龙系列电影中常见的模式。

  华人对于陈查理的反应是抽离于以上两条线索之外的。在电影全球放映时期,1927年蒋介石国民政府的审查委员会允许大多数陈查理系列电影的放映。而在如今,海外华人对于陈查理这个角色出现了更多反思和争论的声音。

  其实,陈查理作为一个已经趋近于“角色/人物”本没有过多特别之处。他是小说中的角色,电影上的流行故事,人们日常俏皮话的来源。但是,当将他的肤色、他出现的时代、他的产业化包装过程中所“经历”的细枝末节一一列出,我们仍旧发现“华人”这个关键词从未消失。

  《陈查理传奇》读后感(三):我们都在涂抹自己的羊皮手卷

  2010年夏天的纽约非常炎热,我在135街租的房子狭小鄙陋,没有空调,唯一的窗户正对着隔壁密不透风的死巷。每天晚上躺在煎饼锅一样的床上对我几乎是一种煎熬,为了降温,我总是把身体像壁虎一样贴在墙上。有一天早晨,我去厨房煮牛奶,发现原本安装着排气扇的窗台空空荡荡的。后来才知道它被同屋的印度哥们拆到房间里当电扇了--那个积满油腻、灰尘和蟑螂尸体的陈旧电器至少还可以吹出点风,尽管是热的。

  学校有冷气,所以每天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那里度过的。那时候我准备翻译一本反思人类学的理论著作,作者曾经是哥伦比大学的教授。翻译的难度比我想象的要大,进展缓慢,这个时候英文系的一位朋友给我推荐了黄运特的Charlie Chan :The Untold Story of the Honorable Detectiveand His Rendezvous with American History

  --这是一本关于神探陈查理的通俗文化研究著作,涉及的是华裔美国人的身份与认同问题,刚刚出版就上了美国畅销书的排行榜。她与作者是朋友,希望给这本书找到一位稳妥的译者,所以建议我先翻译它。因为此书的内容同我研究的少数民族问题有些关系,并且写法也饶有趣味,我愉快地接受了这个邀请。后来,我翻译的这本书中文版首先由香港中文大学出版,叫《陈查理传奇:一个中国侦探在美国》。

  对现在很多人来说,陈查理可能并非是个熟悉的名字,但在上个世纪上半叶他可谓风靡一时。1925年,他在美国侦探小说家厄尔.毕格斯的《没有钥匙的房子》中首次亮相,本来是个次要角色,没料到大受读者欢迎,此后一发而不可收拾,居然演变为系列侦探小说的主角。到1933年因病去世,毕格斯已经连着写了6部陈查理为主角的小说。而陈查理的生涯并没有因原创者的去世而结束,从1926年《没有钥匙的房子》被拍成电影开始,陈查理开启了好莱坞的生涯。最初扮演他的是一名日本演员,之后,陈查理出现在46部电影中,其中最有名的是瑞典演员华纳.奥兰德自1931年开始主演的《陈查理再接再厉》。陈查理还进入了无数的漫画、广播剧和电视剧中,整个1930年代的美国,尽管有很多人反对,但这位总是喜欢说“子曰”的华人侦探还是出乎意外地成为了流行人物,即便到了今天,问起美国人最熟知的华人形象,他依然名列前茅,与苏丝黄、傅满洲、李小龙、成龙等亦实亦虚的人物形成了一个形象谱系。

  在中国,陈查理也在好莱坞电影的热潮中广受追捧,鲁迅曾经是粉丝之一。1936年华纳.奥兰德访华之后,上海和香港的摄影棚开始摄制本土出产的陈查理电影。与此同时,毕格斯的所有陈查理小说都被以“霍桑探案”系列知名的苏州侦探小说家程小青翻译成了中文。不过,随着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立以及此后东西方冷战的开始,陈查理作为一个可爱甚至可敬的中国佬形象不仅在中国绝迹,在美国也逐渐走向了衰落。然而,他身上的那种东方神秘性被放大,融合时代背景,诞生了另一个美国大众文化中的著名人物:傅满洲。

  关注少数族裔文化和西方人眼中中国形象问题的学者,自然免不了会涉及到所谓“刻板印象”,陈查理与傅满洲就是两个最典型的例子:前者是个模范警员,奉公执法,维护秩序;后者则是个阴谋颠覆秩序的东方恶魔。尽管陈查理是正面形象,在许多华裔学者看来也仍然带有贬义,因为他被塑造成一个缺乏男子气概的斜眼胖子,时不时说几句富有“东方味”的俏皮话,正是象征了白人社会对于华裔甚至整个亚裔的阉割欲望和简化与贬低,并且透露出树立模范公民以起到驯化功能的意识形态企图。

  黄运特这本书没有跟随这种民权运动时代的激进观点,因为这种观点往往过于政治化,将许多问题过度阐释来为自己的话语诉求服务。就事论事地说,1920年代陈查理诞生的时候,它的受众群主要是白人群体,并非少数族裔,因而也谈不上灌输种族观念云云。但是,陈查理的起伏流变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彼时欧美文化的种族观点,与现实中的种种排摒少数族裔、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条文法案的变革可以参照着来看。黄运特所做的工作其实是想通过陈查理的个案来观察美国文化融合异文化进行自我创新的能力--他是将陈查理作为美国文化的本土产物,而不是某种中国文化的扭曲变形,后者可能正是很多华裔和中国学者产生误读的根源。

  去过美国中餐厅吃过饭的人都知道,结账的时候侍者会根据人数发放“幸运饼干”,那是一种空心的小面点,中间藏着写上俏皮话或者模棱两可的格言的小纸条。“幸运饼干”里的许多句子就出自陈查理,而陈查理也正像“幸运饼干”一样是个“美国制造”--中国的餐馆里可没有这种东西。

  虽然在我的个人经验来说,美国中餐厅里的“中国菜”没有几样可口的,但陈查理侦探的故事倒是妙趣横生,尤其是黄运特还通过四处走访考证出陈查理的原型人物郑平--一个夏威夷华人警察的故事。写作此书时候的黄运特正在哈佛教书,而陈查理的创造者毕格斯也是一位哈佛毕业生,这种重合给了黄运特传记式研究得天独厚的便利。因而在《陈查理传奇》中可以看到“真实的陈查理”郑平、陈查理之父毕格斯、小说中的陈查理、电影中的陈查理、陈查理的后续者傅满洲等不同的线索交织在一起,加上从18世纪中期到20世纪以来的美国对于少数族裔政策的变迁,构成了立体的陈查理故事。饶有趣味的是,黄本人也是个美国新移民,在书写陈查理故事的时候夹杂了对个人留学、开中餐馆、教书经历的描写,使得现实中郑平的际遇、历史上的陈查理原型、大众文化中流传的虚构的陈查理、潜移默化到美国大众内心深处的陈查理观念有条不紊地融合成了一个复杂而有趣的文本。

  这个陈查理故事,按照黄运特自己的解释,就如同英文中的羊皮手卷(palimpsest),上面原本写了东西,擦去之后,在覆盖了原文的位置重新写上新的东西,但是以前的文字残留还在那里,可以看到遗痕。这是一种层加累积的历史意识--陈查理故事就是这样一个累积了不同时代的政治、经济、美学因素的羊皮手卷,所有参差不齐乃至自相矛盾的因素和观念都像沉积岩一样在历史中积淀在一起,似乎壁垒分明,却又浑然一体,就像美国少数族裔身份一样多元而又合一。此书就像是一个探测页岩的仪器,而黄运特的写作就像侦探本人那样从蛛丝马迹入手,抽茧剥丝,一层一层把集聚的不同成分剥离展示出来,为此他东奔西走,在纽约、檀香山、加州的帕萨迪纳、俄亥俄州的萨克斯顿、麻省的剑桥各处寻找材料。

  我的翻译也经历这样的各地“流散”的经历,在纽约开始先通读一遍,中间因为新学期辅助刘禾老师在东亚系教授一门“鲁迅与现代中国”的博士生课程而中断,2011年回到北京开始翻译。后来又因为父亲生病住院,我回到安徽六安的老家,在父亲病房的小马扎上断续完成。2012年春节的时候,我到广东的珠海、中山一带漫游,那里正是陈查理原型郑平的祖籍所在地。从珠海唐家湾往西驱车不到一个小时就到了郑平父母生活过的乌石村,再往东北开一个小时就是位于香山翠亨村孙中山的故居--无独有偶的是,孙中山本人也像郑平一样在檀香山工作过。这块区域在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出现了大量去往海外的劳工移民,是清政府开始选派留学生时候第一批人的故乡,也是中国最初的一批买办与革命者的诞生地。对陈查理的追根溯源,引发出的这段旅程,见证了近代中西交流史形成的一个奇妙的连接点。

  但郑平已经是二代移民,他于1864年出生于夏威夷种植园苦力家庭,做过牛仔,因为美国兼并夏威夷重建秩序的需要,机缘巧合进入了檀香山警署。他所面临的是重新建立身份认同的问题,成为一名称职能干的警探正是他逐渐融入美国社会的过程。但郑平的华裔出身终究使得他的美国身份带有了一种异质性,这也就是陈查理所显示出来的“东方色彩”的原因。他是一个美国人,同时也是个带有中国血缘根脉的华裔。这种身份内部包含的不同层积如同羊皮手卷一样,不停地被新的文化元素涂抹。

  前几天我在福建师范大学的时候,有个白族学生跟我说到她的故乡云南丽江的少数民族文化问题。对于日益商业化的少数民族文化风情表演和塑造,她显得忧心忡忡,觉得“传统”即将不保,故乡正在沦陷,而“少数民族”也不再像“少数民族”了。我对她说,其实大可不必焦灼不安,所谓的“传统”从来都是流动的,而某一种身份(比如少数民族的身份)只是一个人各种社会角色的一种而已,并且那种身份本身也是一块羊皮手卷,在不同的语境中会被写上不同的内容。比如我在翻译这本书的时候,在不同的场合中就经历了不同身份的转化,这不妨碍我还是我,这些身份只是不同语境中的侧面而已。

  如果说陈查理这个美国华人侦探的故事有什么意义,可能就显示在它不仅提供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文化史个案,同时也启发了我们对于作为一个中国人对自我的认知。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都是在涂抹自己的羊皮手卷,自己书写着自己。

  《大学生》2014年9期

  《陈查理传奇》读后感(四):为什么要重谈陈查理(by金雯)

  一九二五年,四十一岁的厄尔?德?比格斯(Earl Derr Biggers)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以侦探陈查理为主角的小说。在此之前,这个美国俄亥俄州小报记者的运气一直不好。虽然毕业于哈佛大学,但是他第一份在《克利夫兰平原报》的工作没干多久就被炒鱿鱼了,编辑认为他喜欢把虚构的东西羼入新闻报道中,可能更适合去写小说。此后比格斯又陆续从事过手稿审读人、戏剧评论员等工作,也写了一些受好评的侦探小说,但对美国文化界都影响不大,直到一九二四年在纽约市立图书馆时偶然看到夏威夷警察张阿平(Chang Apana)打击鸦片走私的新闻,并且由此触发灵感创造出美国大众文化中最著名的华人形象之一—— 陈查理。

  陈查理是个彬彬有礼、年过不惑的胖墩,说着蹩脚的英语,时不时冒出一两句孔子式的格言警句,颟顸又可爱。这个在当时为数不多的正面华人形象一经创作出来就很受欢迎,相继出现以他为主角的小说六部,电影更是将近五十部。一九三一年福克斯公司的《陈查理续集》(Charlie Chan Carries On)大获成功,使之成为美国几乎家喻户晓的人物。陈查理电影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引入中国后也同样广受好评,连鲁迅和许广平也经常去上海各影院观赏这些电影。饰演陈的原籍瑞典的演员威尔纳?欧兰(Warner Oland)在一九三六年访问中国时,当地报纸的标题是《中国大侦探到达上海》。

  陈查理作为经久不衰的大众文化形象,在晚近学术界却不那么受欢迎,他被视为东方主义的一个显影:和罪恶博士傅满洲一样,他不过是刻板化华人的另一面。许多用心良苦的学者和社会活动家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便力主将陈查理从美国通俗文化中清除出去。这也就是为什么近二三十年来陈查理逐渐从大众文化中销声匿迹,成为一种准“政治正确”的文化禁忌的原因。

  不过,最近华裔学者黄运特的著作《神探陈查理不为人知的故事》(Charlie Chan:The Untold Story of the Honorable Detective and His Rendezvous with American History)却提供了重新理解陈查理的可能性。这本二○一○年八月出版的新书,短短几个月便再版四次,《纽约时报》、《纽约书评》、NPR电台等重要媒体都做了专门报道,黄运特也因此在全美各地不断巡回讲演,成为近期美国主流文化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

  黄运特糅合侦探小说和主流文化历史的笔法,勾勒陈查理的前世今生,探讨移民历史,文字灵动,议论风生,触动了许多在“二战”前后长大的美国观众的怀旧心理。然而,重谈陈查理并不在于迎合怀旧之情。这本书对于我们反思今天的美国社会、华人在美国的地位,以及美国学术界的规范,都有一定的启迪作用。而美国主流媒体对该书的众多评论却较少触及这些方面,很值得细细梳理一番。黄运特在中国长大,大学毕业才到美国打拼,能在当代美国大众中引起如此反响,说明了中国赴美的新移民在族裔和文化问题上的独特视角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

  吊诡的是,陈查理在好莱坞走红的时候也正是美国排华排外的移民立法达到高峰的时候。一九二四年著名的约翰逊—里德法案(Johnson-Reed Act)对亚洲所有地区的移民都加以禁止。华人早在一八八二年就被排华法案挡在美国门外,一九二四年的法令将排华时期延续至一九四三年。美国法律对华人及其他亚裔人的排斥反映的是白人对自己经济文化地位的一种焦虑。但这种拒斥却与陈查理的走红并行不悖,一般对这个矛盾的解释有两种。一种说法认为,陈查理这样比较驯顺勤恳的华裔形象其实是美国文化对其内部的非白人族群进行控制的一种手段。移民限制并不能改变亚裔及其他少数族裔社群已经在美国国内生根立足的事实,因此将少数群体的某些成分进行美化,既能控制其对白人的反抗情绪,也能借此遮盖美国深刻的种族主义矛盾。而且,将亚裔刻画为已经在美国社会证明了自己价值的一群人也婉转地起到了为美国社会制度开脱的作用,无形中将某些不太“成功”的少数族裔,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人,所面对的贫穷、犯罪率高等问题归结为种族素质的原因。另一种说法是从后殖民理论中推演出来,认为白人对少数族裔的感情里同时具有排斥和将其同化的欲望,而这里的同化又不是完全的接纳,而是一种有限度的容忍。按这种说法,排斥和有限接纳的矛盾两方分别体现在傅满洲和陈查理这两个人物形象中。傅满洲是“黄祸”理论的化身,而陈查理则是“模范少数族裔”的代表。这两种解释方法都无疑具有其正确性,其共同点就是将美国主流社会对亚裔的仇视和推崇看成是一个现象的两个方面,认为跨种族的友爱不是超越于种族主义之上的,反而只是对种族间互相恐惧和疏离的一种变相的遮盖或体现。换句话说,就是美国种族主义有两张面孔,一张是憎恨恐惧,一张是有条件的爱。

  以上这些分析近二十多年来在美国学界一直比较流行,也已经被不少中国研究美国文学的同人所沿用。然而,在今天看来这些理论并不太令人满意。根据这些理论的逻辑,陈查理仅仅是美国在二次世界大战前及冷战初期自我定位的一种需要,是美国各民族和谐神话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关键词。但是,美国观众对陈查理的喜爱真的只是一种无意识的伪善吗?而身为作者的黄运特本身就是陈查理迷,难道就因此成了自我东方主义的典范?我本人第一次看陈查理的电影也是在美国读博的时候,记得当时从Netflix(一个租借网站)借来一部Sidney Toler主演的《陈查理在情报局》(Charlie Chan in The Secret Service),一看便着迷了,忍不住随着剧情起伏和陈查理的连珠妙语而笑个不停。这些观众反应,用现有的大众文化批评分析方法很难得到让人满意的解释。如果陈查理只是一种美国国家主义的工具,文化就沦为了政治工具,其娱乐性也就成了掩盖其形态作用的一种糖衣而已。这种糖衣主义将文化作品在读者感情上所起的作用从属于其政治意义,表现的其实是对文化的“政治意义”的一种狭隘的理解。黄运特的著作对我们超越糖衣主义的思维方式是有很多启发的。

  陈查理有一些妙趣横生的言语,就是把一些人尽皆知的平庸道理用很有意思的语言说出来,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其语言形式上的创造力。“The wise elephant does not seek to ape the butterfly”(聪明的大象不会想去模仿蝴蝶飞),“Hasty deduction, like ancient egg, look good from outside”(草率的推论就像陈年的鸡蛋,表面看上去是好的),“Tongue often hang man quicker than rope”(舌头比绳子更容易吊死一个人),“Truth,like football--receive many kicks before reaching goal“(真理就像是足球,总要被踢好几下才能进门)??这些说法的英语原文都缺少一些必要的语法成分,尤其是英语名词前必须用的冠词,从而使整个表述带有洋泾浜的意味,中文翻译并不能完全复原这种微妙的美学韵味。中国电影电视剧中也常有模仿外国人说中文的口音和语法而编造出来一种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类似杂交语言,而“陈查理专用语”正好是这种做法在美国文化中的影像。

  这样的幽默在美国通俗文化中比比皆是。美国脱口秀表演和情景喜剧的经典段落经常包含对来自各国移民的不正规英语的模仿和调侃。著名亚裔脱口秀大师Margaret Chow和Dat Phan(分别为韩裔和越南裔)等就经常从父母辈对英语的创造性误读中汲取灵感来创造自己的经典段子。美国观众对移民英语发出的笑声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从幽默理论的角度来讲,移民英语符合幽默产生的最重要的一种定律,即“反差”定律。普通标准的英语在移民口里突然变了形,但是变形之后的语言却比普通英语更加生动有趣,两者的反差在听众的大脑中被快速处理后便产生了一种滑稽的感觉。这种笑声在美国这个移民国家中大部分是善意的,起到的是彰显各族裔之间共通性的作用。因而我们看待陈查理这个形象,就不能单从他如何塑造中国人形象的这个问题上来分析,更要从其所用语言在美国语境中所起到的作用上来看,对陈查理从内容和语言形式上进行双重理解。这一点,对于许多美国移民来说,很容易领会。曾有观众在NPR的访谈中回忆说他本人是意大利裔,陈查理的影视作品刚出来时,他就向自己英语不标准的父母推荐,让他们也能从陈查理形象中得到一点对自己移民一代的肯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陈查理已经超越了华裔这个范畴,成为美国移民都能认同的一个经典美国形象。

  由于没有看到陈查理在美国文化中的这样一个跨族裔交流作用,不少人认为讨人喜欢的华人形象和惹人厌恶的“黄祸”不过是一体两面,都是美国维护国家形象不可缺少的文化手段。后者迎合的是白人中心论,而前者所构建的美国是一个文化熔炉的形象。赵建秀(Frank Chin)很早就提出了关于“种族主义之爱”的说法,认为对少数族裔的爱只是对种族主义的一种掩盖和延伸。具体到陈查理这个个例来说,被诙谐轻松的外表所遮盖的是作者比格斯与好莱坞制作人对东方人的极其无知和程式化的刻画。更有甚者,大银幕上陈查理的扮演者是清一色的白人,显示了好莱坞在种族问题上极其深刻的保守主义。华人演员向来不少,但好莱坞一直到上世纪五十年代,都因为怕影响票房而在不成文的规定中不让有色人种做主演或在银幕上与白人演员演绎情爱。受这些舆论影响,陈查理便由正义的化身变成了禁忌的污名,从此难见天日。福克斯电影有线台本欲在二○○三年举办一个陈查理回顾展,但在三个亚裔组织的压力下取消了这一计划,并发布声明表示不再播放陈查理电影系列。陈查理在少数族裔激进人士中所激发的愤慨很让人理解,但就这么简单地“封杀”,却是对美国文化多样性的一种抹杀,对倡导进步文化有害无益。

  黄运特著作中隐含的最重要的见解即在于对“种族主义之爱”的重新阐释。种族主义之爱固然是十分有限和虚伪的,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就纵容仇恨对抗或互相漠视。在这个问题上我和他一向是有共识的。我们的背景相似,都是在大学毕业后到美国攻读英语博士,然后在美国大学里教授美国文学,所以我们对美国学界,尤其是文学文化批评界,都有一种时而在内、时而在外的双重视野。这一点与在美国本土出生的研究少数族裔文化的学者不一样。而美国政治上最激进的人士一般把大学校园看成是自己的根据地,在言论自由的保护下对美国文化政治主流的各种力量提出异议,因此我们对学界的看法实际上也包含了对美国政治激进派的看法。

  重提陈查理,是因为文化批评家对通俗文化热点不能仅仅采取一种义愤填膺的批判态度。那其实很容易做到,困难的是如何从热点中找到具有建设性的意义,并将大众向着积极的方向上引导。批评家的深邃不仅在于挖掘文化现象中大众所见不到的黑暗面,更重要的是看到其内在的自我救赎的可能性。陈查理满嘴不标准的英语一向被其反对者所诟病,在美的许多华裔对这种语言上的滑稽都有种被冒犯的敏感。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比格斯笔下的陈查理说英文不规范,但却充满了一种“混血的”想象力,大众对他的喜爱也证明了他语言上的喜剧魅力。当人们对陈查理的不中不洋的警句发出会心的微笑时,这个笑声中无可避免有戏谑的成分,但同时也有一种对异化的美国语言和各族移民的欣赏和接纳。

  书评人Stefan Kanfer在《城市季刊》(City Journal)评价说,黄运特对于陈查理形象的评价是“宽容而精确”的,使读者得以重温在多元文化理念盛行之前还未被“文化正确性”政治所垄断的美国通俗文化。《纽约时报》的书评人Richard Schickel干脆就大言不惭地说陈查理形象中“没有半点种族主义”倾向。这些反多元文化的保守论调当然也是偏颇的。黄运特并不是一个保守主义的拥趸,也不是要借陈查理来批判美国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对美国种族关系展开的深刻的自省。我觉得,他这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在于,提醒文化激进主义者把来自不同政治立场的声音作为对自己的一种鞭策,以免在对艺术创作的评价中仅仅从政治观点出发,进行机械的解读。

  虽然好莱坞摄制的陈查理电影中的确通常由白人演员来饰演陈查理,但这也不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坏事。白人饰演亚裔人的现象在英语中有个词,叫做“黄脸戏”(yellowface),相对应的还有“黑脸戏”(blackface)。这种传统当然值得批评,但即便如此,一味否定恐怕也不是最佳策略,在理论上也是不严密的。应该看到,白人模仿少数族裔的现象所显示的不只是一种对少数文化的僭越和歪曲,同时也体现了种族身份的不确定性。种族身份不是依血脉而定,更是文化上的传承。而文化的交流融合又是没有边界的。所以“扮黄脸”实际上对种族主义的把人按血缘、体貌特征来归类的逻辑是有一定反抗意义的。扮演来自其他文化的人物总是有扮得不像的地方,但在很多情况下装扮“他者”总比漠不关心要好,装扮的过程或多或少地包含着一个了解并翻译的过程。陈查理形象的积极意义在于他显示了美国对非白人非欧洲文化的一种兴趣。这种兴趣不仅沟通了美国和其他文化的交流,更创造了许多独立于既有文化之外的文化变种。这些变种了的文化可以看成是一种“虚拟文化”,一种不受种族界限限制的想象空间,它们在实际上与反抗种族主义的政治运动是相辅相成的。

  虽然《神探陈查理不为人知的故事》是一本写给大众读者的书,但对美国学术界流行的批评范式也隐隐做了评论。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晚期以来,随着学术话语的转型,美国文学研究一直十分重视文化中的政治,认为文化与权力是密不可分的。这当然已经是中国读者很熟悉的一种立场。不过政治批评一个不可避免的误区就是学界内的阵营化。少数族裔学者注重强调少数族裔所创造的文化文学,以免这些作品被主流歪曲同化;而主流美国文学研究虽然长期以来也采取反种族的立场,但对少数族裔的文学研究有各种各样的抵触情绪,认为这个领域过多强调种族身份对作家作品的影响,以至于反而使种族观念沉渣泛起。这种政治对立时常影响学理上的公正,使一些本来很复杂的文本和文化现象被套上了一些非黑即白的政治标签。

  在主流和边缘之间斡旋,对像陈查理这样一言难尽的文化现象做全面的论述不是一件轻松或讨好的事,黄运特此书标志着一种新的尝试的开端:虽然华裔及其他有色人种在美国的境遇仍然十分不理想,但愤懑抨击并不是唯一的出路。这种对种族问题的理念可以概括为调和的艺术,对中国读者在国家内部族群关系和国际关系问题上的思考无疑也是有启发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