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1000字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1000字

2020-11-24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 读后感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是一本由[美]亚历山大·汉著作,九州出版出版的1238图书,本书定价:150.00元,页数:2007-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精选点评:

  ●读过(一)

  ●贡献者:SZDIY

  ●这版比商务那版的翻译好多了,而且还有中英文对照,印刷质量和排版上也赏心悦目,怎么会比那版的评分还低呢。从我看过的那几十本商务的汉译丛书中,完全不觉得那套书有多少收藏价值,翻译上良莠不齐,80年代翻译的东西就从来没做过订正,导致很多与通俗译法上的不一致。印刷质量跟影印版差不多,字体都不均匀。至于导言里所表露的那种意识形态更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关于这本书虽然说在政治学里意义重大,但王怡刘瑜冉云飞之类的社会公知们对其“公民通识读本”的定位我觉得还是有点言过其实了。联邦制虽然适合解决本国一些问题,但在一党制的背景前提下谈及不太现实。如果需要研究国际关系或者政党制度的,这本书可以作为研究对象,但作为一个“公民”,阅读这本书所带来的后果可能会直接导致一种全盘西化主义的倾向

  ●吐胆汁推荐

  ●当作语言能力训练的材料

  ●对美国是如何走向今天体制的审视,很有借鉴性和启发性,值得重读

  ●英文原文比同出版社《论美国民主》难啃不少。另外十分怀疑baozi真有可能看过这个书,然后片面理解了原文#滑稽# 整体而言,非常nationalist,强调共和而反对民主,资瓷贸易保护主义,强调强大的联邦政府以及人性的恶,强调统一高于分裂,十分劲道的保守主义感觉,还没完全读完,过两天写个长评。

  ●翻译有问题。看看原文就行了。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一):没有真正的白纸

  人家说“一张白纸好画最新最美的图画”。本来以为,在18世纪的美洲,这片大陆就是白纸一张,还不任凭各位先驱们纵横驰骋吗。

  研读完这本书,才知道,所有的设计和实践都受制于现实,完全忽视现实的设计和实践是可笑的。而考虑了现实的设计和安排才能够成功。我们也许要多多考虑现实,而不是单纯的理论和理想。考虑现实的就是各方相互妥协,而非一方独挑大梁,独挑大梁的结果就是理想主义,就是逻辑至上。独挑大梁的土壤我们有,各方依存的情形我们从未经历过。我们的历史观念中缺了一种妥协精神,有的只是“天无二日”的打击意识。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二):公民通识读本?

  对于这套文集,不可否认其在宪政研究上的重要地位。但我并不认为能够作为一般人的阅读书目,即近些年来相当多的主流学者所定位的“公民通识读本”。

  联邦党人在开国之初所做的这些讨论,从逻辑上来说十分扎实严密,思想上也具有深刻性。但在专业术语的表达上,或许不是科班出身的人就会出现一些概念理解上的模糊和失误。对于一个具有基本政治学知识的人来说,这些小差错应该不会影响理解作者们的用意;但如果对于政治术语敏感度不高的人来说,对于这些概念的误解和一些小差异的忽视(比如“联邦”和“邦联”的区别),可能就会产生一些主观性片面化的结论。

  至于美国的当代的政治制度,只要一般对那种“资本主义国家的罪恶论”抱有保留意见的人,应该从时政和日常知识经验的积累里就能了解其优越性所在。若是想要深入研究,这本书也不应作为首选,至少需要先对孟德斯鸠的学说做点功课。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三):美国的建立

  当“共和国”的《宪法》一再变动的时候,我想应该从大洋彼岸去寻找一些启迪。

  美国的一小群先贤们,经过长期的斡旋和精微的构建,所颁布的合众国的宪法,两百多年内通行不坠,只增加了十余条修正案,如此巨大的稳定性,除了美国国父们的天才和巨大的付出以外,不得不说其建立之初就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十三个州的松散邦联,尚不构成一个强力的政治实体,而权力的先天分散,没有一个定于一尊的强权人物,正是民主产生的温良土壤——合众国也正是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讨价还价中,涅槃而生。“一个全新的世界需要全新的政治科学”,通过人民重新赋权的形式,重组的国家作为当世少有的共和政体,面临着重重理论上的问题——而本书也正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一方面,由于联邦政府需要保持日常行政的运转,故而必须强调一定程度上的“中央集权”的重要,汉密尔顿花了大量的篇幅以打消来自各州的疑虑。另一方面,设计政治大厦的时候,也极其强调分权的重要性——“只要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置于同一机关手中,不管是一个人,少数人还是许多人,不管是世袭的,自行委派的还是选举的,我们都可以公正的断言,这就是暴政”。同时,也没有忽视人性的因素,“赋予各部门的主管人必要的法定手段和必要的个人动机,来抵抗其他部门侵犯。”“人类必须用野心来对抗野心,我们必须把个人利益和本宪法上的权利联系在一起”。这样走钢丝的平衡之道,正让新生的政府不至于过于无力,也不至于过于集权。

  同时,也应注意到,彼时的美国尚不应称为“民主”国家,而是一个“共和”国家。应注意到,从亚里士多德发端,“民主”并不是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褒义词,到了马西利乌斯时代,虽然扩大了统治阶级的范围,依然认为,“主政者应当是多数,但不能太多”。彼时的汉米尔顿也认为“在一切人数过多的会议中,不管成员都是些什么样的人,感情都会取代理性而获得支配的地位,即使所有的雅典公民都是苏格拉底,每次雅典会议的成员依然是一群暴徒”,在后续的两百年中,随着各种平权运动的开展,美国才越来越向着一个“民主”国家演变,才逐渐形成现在自由主义的模样。但应当赞许的一点,不管是出于阶级本性还是先见之明,后世出现的民粹已被预见和防范——“在审判中发挥作用的是公众的情感,而不是公众的理性。然而,政府只应受到理性的控制和调节,情感则应该受到政府的控制和调节”。其他可以说明合众国资产阶级性质的,还有“商人是所有阶层的自然代表”和“建立政府不仅是为了保护个人,同时也是为了保护财产”。

  另一点比较引人注意的,是基督教在美国建国中的作用。究竟是“天性使然”的民主还是“民情或联邦”下的民主?在建国之初,已有了未来两党之争的伏笔。仅就汉米尔顿而言,他本身毫无疑问是个保守主义者,“在美国,宗教是通往知识的道路,遵循神的戒律使人们获得自由”,倒也容易理解,毕竟五月花号强烈的宗教色彩,不可能不映射到美国国父们的思想深处,而就算到了现在,美国的宗教依然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美国的社会。

  还有一点作者不经意提到的,也反映出美国国民的精神追求,“在美国,人人都接受初等教育,但是受高等教育的人却很少”,“在美国,所有富人都是从穷人开始的,大多数现在得以享受生活的人,在其年轻的时候都需要拼命的工作,这就使得当他们想学习的时候却没时间,而有时间的时候又没有了理想。”当前美国的一种隐隐的反智氛围,果真有着悠远的历史传统。

  最后,不得不把美国和历史上的中央集权国家做个比较——为什么是美国?为什么是美国率先实现了民主?汉米尔顿给出了他的答案,“国家可以建立一个自由的政府,在没有乡镇组织的条件下,它就不会有自由的精神。片刻的激情,暂时的兴趣或环境的机遇可以创建出独立的外在形式,但潜伏在社会肌体内部的专制还是都会重新浮出水面”。而美国遗世独立的优势,正如最先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英国,由于孤悬海外,它的统治者无法用真实或虚构的危险来欺骗民众,以扩大和平时期的军队建制,从而进一步避免了产生强权的危险。天时地利人和,造就了这样一个天选之国,当然我们必须承认,其中“人”占有了决定性的因素,没有先贤们的真知灼见和满腔热忱,没有美国人民的全力支持,美国也全然不会是今天的样子——而这也正是我们应当对我们的未来保持乐观的原因。

  最后,引用托克维尔的一段话:“那么,我们就可以简单地认为久有渊源的社会发展的起因,可以通过一代人的努力被遏制吗?我们就可以相信民主在推翻封建体制,打败国王之后,会在商人和资本家面前退缩吗?就像我们相信他会在自己发展壮大到如此强大的时候,在自己的对手退缩的时候,反而戛然而止吗?”

  不要慌,只要“人”逐渐清醒起来,一切会好起来的——美国几百年前发生的事,正是我们正在发生的事。

  《联邦党人文集(全四册)》读后感(四):流水帐:第二十三至三十六篇

  立法法文献综述第三篇,流水帐没想到也能写这么多,贴出以慰码字之苦。

  本周读的是二十三至三十六篇,主要讨论了正规军、民兵和税收三个主题。

  第二十三篇至第二十八篇集中论述正规军的必要性,其中作为总起篇的二十三篇第二段勾勒了这部分内容所要讨论的三个重点问题,即联邦政府的目标、达到该目标所需要的权力或手段、该种权力将影响哪些人。

  正如前面各篇的论述思路,在阐释联邦政府的目标前联邦党人再次构建了几个假想敌,即英国、西班牙以及印第安部落。正是这些敌人的存在凸显了建立联邦政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这一篇中,汉密尔顿阐释了“手段必须与目的相称”的观点,并指出正是由于涉及国防安全的问题难以预测而且将耗资巨大,因此对联邦政府使用正规军进行事前的立法限制是不明智的,因为这将使联邦政府在面对国防危机时无法快速反应。

  在紧接着的二十四篇中汉密尔顿集中反驳了反对设置常备军的意见,首先他指出一项事实,即虽然常备军会威胁自由的论调看似有理,但事实上邦联各州中只有两个州的宪法规定了不应设置常备军,并且这些条款的语气更像是警告而非禁止。他进一步指出这些条款本身的设置是有问题的,因为军队的征募权本来就掌握在由民选产生的立法机构,而规定“非立法机构批准不得设定常备军”则是一种多余的表达。更为重要的是,更多的州对常备军的征募并未作出规定,这反映了常备军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需要。当然,汉密尔顿在这里对条款作了默示解释,在征募军队这么重大的事项中这种解释方式是否合理,笔者认为值得商榷。但联邦党人没有在法律条文的问题上花费太多笔墨,他们更大的优势在其他方面,例如在这篇中提到的维护贸易和国防的需要,这里主要指建立海军。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联邦党人反复强调海军也不过为了防卫的需要,但贸易航线的保护事实上将扩大一个国家武装力量影响的范围,由于海洋的流动和不可分割等本性决定了海军不可能是一支固定防守的武装力量,再加上有英国和西班牙这样的海洋殖民帝国作为先例,汉密尔顿他们肯定对海军的扩张性这一点心知肚明。况且在其随后描述西部政策的时候,作者明确指出那些作为防御的桥头堡将“有利于进入其他地区”(facilitate future invasions of the remainder)。联邦党人在这里明确预言了日后的美墨战争,并将这种扩张的本性刻在美国人的骨子里。

  第二十五篇指出目前的邦联没有办法完成其国防和保护贸易的使命,因而从反面论证了未来的联邦必须拥有常备军以履行其职能。汉密尔顿的论据是:防务工作的急迫程度因州的地理位置而异,所以邦联目前这种把防务摊派到各州的做法不可能奏效,有些利益不相关的州可能在关键时候不愿意出兵支援他州,因此,一个不以各州为中介,直接掌控军队的联邦政府成为必要。另外,针对有的观点认为各州的民兵已经足够代替正规军的作用,联邦党人也从军事的角度指出民兵不可能胜任职业军人的要求。

  第二十六至二十八篇论述了常备军可以产生的影响,主要包括积极和消极两方面,前者指针对内部叛乱的平定,后者指常备军并不会侵犯自由。针对国内的反叛,联邦党人认为一支由联邦政府掌控的常备军有助于帮助各州平叛而不足以施行专制。他们首先反驳了反联邦党人认为民兵已经足够一州维稳需要的观点,认为民兵只可以应付小规模的骚乱而无法平定涉及全州的叛乱,而在目前的邦联体制下,如果某州叛乱形势已经失控,其他州也未必愿意伸出援手。相反,一个强大的联邦政府则可以集中力量帮助该州平息叛乱。由于联邦党人肯定也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很可能被反联邦党人利用,即指控联邦可以借叛乱为名干涉他州内政而施行专制。他们随后立即指出由于国土过于广阔,联邦不可能同时控制所有的州,即使在某一两个州被专制的联邦所征服的情况下,一旦联邦军队开拔对付其他敌人,则曾经被控制的州也可以起而反叛。这是一个有力的论点,事实上它和前述论点——即各州无法独自平定波及全州的叛乱——是逻辑一致的,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全国都发生了反对联邦的叛乱,联邦当然也无法平定。

  至于有关常备军不会侵害自由,汉密尔顿还是诉诸于常备军的控制者,即民选的立法机构。与以往总是把人性作消极假设的论述基础不同,联邦党人在这里假设了人民可以并且应该信任这些由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他们在这里的反驳其实更理论化,即他们指出反联邦党人的理论是没有基础的。因为反联邦党人不支持常备军的设立,而控制常备军的无非是民选的立法机构代表,所以反联邦党人的立场是认为连这些代表也不值得信任。而据此继续推断,则会产生一个信任基础的危机,即无人可信。但国家的设立(至少按照当时流行的观点)在于众人同意并遵守的契约,而无信任则无契约,因此反联邦党人的逻辑终点必然是回归霍布斯所言的人人都处于战争的自然状态(联邦党人没有明确点出,但笔者觉得意思是这样的)。当然,我们也可以在这里只把其当成联邦党人的一种论述策略而不予深究,即反联邦的人支持的联邦党人都反对。但笔者更愿意认为这里反映了即使是持人性恶观点的联邦党人,在其理论基础中对人性的善意推测也是必要的,并且这样的推测不全然是一种辩论的策略。

  第二十九篇主要论述了民兵应该为联邦政府控制的观点,其论证线索也基本沿着目的——手段——影响而展开,论据和论述常备军的依据类似,在这里不再赘述。

  第三十到三十六篇是论税收。与之前的主题一样,作为开端的第三十篇是作为这个主题的总起篇,为我们勾勒了未来几篇的论证思路。汉密尔顿在第三十篇的开端给我们描述了邦联政府税收的现况,由此引出税收对于拟建立的联邦政府的重要性以及税收对象等几个问题。他基本上遵循了论证常备军时的思路,即以“手段必须和目标相称”作为基础,展开层层深入的论证策略。首先,由于邦联政府的现状是在只能采取向各州摊派的方式获得收入,而各州在现实中总是质疑邦联的决定,因此邦联在税收上的软弱无力必然决定了其将在国防上的失职。为了完成其目的,未来的联邦政府必须做到:1通过正常的征税筹集收入,2征税的数额必须能满足联邦的需要。正是在这两点的基础上,汉密尔顿进一步就反联邦党人的每一个论点进行反驳,首当其冲的是那些虽然承认联邦政府征税的权力但将其限制于商业关税的观点。因为商业关税只是税收的一部分,而联邦政府为了国防和保护贸易的需要所面临的开支远非仅仅关税可以解决的,这就违反了2里面提到原则。除此之外,在随后的第三十五篇中,汉密尔顿从经济学的观点出发论证了仅征收商业关税的联邦可能对某些特定行业造成危害。因此,针对反对派的观点,汉密尔顿得出恰恰相反的结论,即联邦的征税范围不但不限于商业关税,而且将利用全社会的财源。只有这样,联邦才有可能履行其职能,退一步言,即使征税不足以应付所有的开支,掌握着全社会财源的联邦在商业预期上将更有信用,更容易通过贷款补足支出。

  第三十一、三十二和三十五这三篇主要反驳了反联邦党人认为联邦征税最终会排挤地方税收的观点,可以归纳为论税收的一个子论集。在这三篇里第三十一篇又是一个总起篇,首先承接第三十篇得出的结论提到联邦须具备满足其需求的自主征税权,接着以呼吁的方式作了一个论证思路的预言:无论是联邦还是州都有可能侵蚀对方的税源,因此,真正重要的并非争论谁将侵犯谁的问题,而是把注意力集中到1政府的组织和结构以及2宪法勾画的权利的性质和范围这二者上。前者涉及将来选举的代表如何控制联邦的征税,后者则涉及联邦和州各自可以征收哪些税种以及征收多少。

  第三十二篇汉密尔顿通过澄清新宪法中拟定的三种不同的税收——即联邦专属的税收、联邦享有而州未被禁止同样享有的税收以及联邦和州矛盾的税收——反驳了认为联邦将排挤州的税收的观点。联邦不可能随意侵犯各州的税收:这是因为对第一种税收法律必须明文规定;第二种税在“否定含蓄”(negative pregnant)的解释框架下,“一切没有从各州明确转移到联邦的权力,仍由各州完全享有”;第三种税收也不意味着直接的权力冲突,更多只是由于全国和地方的税收政策偶然的不一致而发生,作为一种正常现象只需沟通解决即可。

  第三十五篇反驳了反联邦党人认为由于在联邦政府中被选举的代表不可能照顾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因此其征税不具备合法性的观点。汉密尔顿在这一篇里给我们精彩地描述了社会各阶层如何通过经济关系整合成利益团体,由此批驳反对派的一种对代议制的机械理解,即代议机关里应该拥有所有职业和阶级的代表才拥有足够的代表性。这是在立法组织和机构的层面上为未来的联邦正名。

  第三十四和三十六篇主要是技术性较强的两篇,主要假设在一些联邦和州征税权并列的时候,联邦和州按各自的需要在征税比例上的差别。联邦党人在这两篇里设想了未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职能范围,以此为基础为联邦的征税比例辩护,具体操作和论证在此不需赘述了。

  从这几篇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联邦党人决心构建一个强大的扩张性商业共和国。除了一些不得不遵循的论证策略外,笔者认为联邦党人在大部分情况下论证都是相当直接的,而且把各篇放在一起看也不难发现其内在逻辑性。让笔者十分佩服的一点是,联邦党人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角度出发的论证,他们都敢于运用断言的口吻。我相信联邦党人们平时都是推理严密、谨慎细致的学者,但通过报纸等媒体表达其政治主张时,他们马上抛弃了一个学者引以为豪的怀疑的品性,确信自己所言乃真理所在,并且用深入浅出的话语表达——联邦党人正是适时地做到了这一种从学者到政治家的角色转换,由此才成功构建了一个强大的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