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戶齊平易近》读后感锦集

《編戶齊平易近》读后感锦集

2020-11-24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編戶齊民 读后感 

  《編戶齊民》是一本由杜正胜著作,联经出版事业公司出版的Unknown Binding图书,本书定价:NT$480,页数:48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編戶齊民》精选点评:

  ●很难评价。主题宏大,细部也算用心做了,读来却索然无味。适合本科生入门,如果错误少一点的话。

  ●太牛逼,这个框架和问题意识。只可惜没什么人继承香火,老杜没有回答的问题是,编户齐民为什么会面对自我灭亡的死胡同

  ●行

  ●第一次写历史系读书报告,虽然是好书,学到了很多!但是真的好枯燥

  ●社会转型的视角切入古典社会到传统社会的变迁,「编户」与「齐民」分析横向与纵向社会结构的变革。但作者并不止于此,而是想用「编户齐民」来构建理解传统社会的政治框架。重在视角,不在机制的讨论。

  ●“三只小猪”与“罄竹难书”的杜部长成名之作。

  ●韭菜发生学

  ●可怜的打印版……

  ●古典封建时代,小国(城邦)寡民,国与国之间有大面积的沼泽、原始森林,自给自足的小共同体;待到国与国相接,鸡犬之声相闻,战争就不可避免了。 由古典封建时代的等级制到传统郡县时代的编户齐民,剧烈动荡中的数百年,战争是极重要的因素。因为战争需最广泛动员人力,遂促使国君不断集权,以军功受爵,耕战合一,编户齐民,庶民直接和国家发生关系,而经由贵族这个中介的间接统治遂成刍狗。 大争之世,国家与庶民是否发生直接联系,似是一大关键。郡县制下,国家与庶民如果疏离,土豪劣绅往往充斥其间,基层败坏,流民四起。 另外,更亲切体会到司马迁将老子和韩非子并传的深意。老子的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编户齐民时代,至尊君主下的小民,韩非子不也是希望他们如此吗?老子和韩非子达成了“深刻”的统一。

  ●这本书居然有122个评价者真是超乎想象,大量史料汇编翔实,眼光冷峻,不过此期材料分析空间似不太大,有些许局限。两友邻书评基本把想说的细节问题都说尽了。仍不失为经典作品。

  《編戶齊民》读后感(一):简单说一下

  一本精彩的书。

  本书是一本由多篇论文改编成的专著。所以首先本书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即考察从东周到秦汉这一个古今巨变,究竟是如何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变”的;有一个核心的思想,即探讨这一巨变中,有哪些是较为值得肯定的,哪些反而造成了严厉的专制;有一个核心的概念,即“编户齐民”。

  总而言之,本书就是通过描述周代的传统社会中依附贵族的人民,如何逐渐变为国君乃至皇帝统治下名义上平等且记录在籍的“编户齐民”这一过程,作为全书之基础,详细阐明了由东周到秦汉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巨变,从而在肯定历史变革之价值的同时,尖锐的批判了法家思想、社会控制对“传统”华夏(这个传统指周代)的宗法、礼制、人情关系等的摧毁和破坏。仅此一条,即对当时之宝岛,当下之大陆有思想之意义。

  所以,本书的各个章节,分别从军制、行政制度、土地制度、社会聚落、刑法、平民爵制这几个方面来说明以上观点。散而观之,每一章节皆可看做对某一问题的考证之作;统而观之,又紧紧围绕其核心思想。要知道,这几个问题每一个拎出来都能够写成一篇博士论文的,因为各个章节之间没有绝对的必然联系。所以,在处理各个章节时,既要全面准确,又要抓住要点,难度相当大。但杜正胜的确写的是又扎实又好,真不愧是中研院史语所出来的人,义理考据兼得之。

  在细节论述方面,杜正胜大量使用地下材料以及汉碑、考古发现等。其资料搜罗之详细,足以令许多同样处理秦汉问题的著作汗颜。

  最后简单说一下,杜正胜后弃学从政,官至宝岛教育部部长,现已去职。其在任事迹,诸君可外问维基,内问百度。

  《編戶齊民》读后感(二):编户齐民简介

  《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是台湾学者杜正胜在1990年发表的著作。“编户齐民”指作者认为的,春秋中期以来,中国逐渐形成的社会基础阶层。“编户”即按户登录人口,强调基层人民通过户籍接受国家的统治与管理;“齐民”则意味着他们是受国君统治的平等人民。

  全书主要从基层平民庶众的角度,刻画从春秋中晚期到秦朝灭亡期间,中国社会由古典封建制转变为传统郡县制的过程。并认为,在此一阶段中形成的“编户齐民”构成古代中国社会的基本成员。经历战国秦汉之变,“编户齐民”的最终形成与巩固标志着传统政治社会结构的基本奠定。这也是此书副标题的立意。

  作者的分析以制度史为框架展开,分九章从户籍、军队、地方行政、族群聚落、土地、法律和身份七个方面进行论述。各章基于相关制度细节的考辩,对编户齐民的产生原因、生活环境与生存状态等方面进行了不同角度的分析与描摹。以下,我们主要以章节为单位,对该书的主要观点作一简单介绍。

  “编户齐民”这一新社会阶层的诞生与巩固,根本上关涉春秋中晚期至秦汉时代社会整体结构与国家统治方式的大转型。期间,种种历史因素互为促进,相互激荡,共同塑成此古代中国几千年来统治之基础阶层。作者认为,当时的国际战争与兵制改革是这一转变的关键原因,我们不妨也从此谈起。

  兵制改革在第二章《全国皆兵的新军制》集中论述。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与战国时期规模与频率更为惊人的征伐活动,导致国家对赋役的需求的不断增加。兵丁的来源从国到都邑,由国人而野人,直至最后实现全民皆兵。随着战争人数的增加,兵制逐步变革。原本处于主力地位的贵族甲士、车兵,逐步被独立的平民步兵代替。由之,战国时期出现了以步兵为主,骑兵、车兵为辅的联合作战新战术。伴随这些变化,军人在战场上的身份逐步趋于齐等。

  为服务战争之需、巩固国力,各国必须加强对人力资源的控制。户籍制度应运而生。户籍不同于此前登记个人信息的名籍,包括所有家户成员的身份资料。此后,国家按时对户口清查核校,登记、更新百姓的年岁、身长,责成人民提供徭役。以之为标志,“编户民”登上历史舞台。对户籍制度的考辩集中于第一章《编户齐民的出现》。

  户籍制度真正得以落实、发挥作用有赖于区域管理与阶层隶属制度,即地方行政系统的建立。春秋中期之前,由于土地资源分属不同贵族,同一地区无法形成更高的行政单位。春秋中晚期以来,封建采邑由于种种原因逐步集中于国君或大贵族,乡、县等凌驾于邑上的阶层性行政系统得以推展开来。关于西周以来,地方聚落况的情况与乡、县等的行政单位之性质与功能的变迁,作者在第三章《地方行政系统的建立》进行了论述。

  第五章《聚落的人群结构》中,作者进一步细致刻画了以亲族、乡党为主体的基层聚落样态。认为传统的封建聚落由于封闭管理、共耕均赋、同祭合饮等因素塑成了以“联”为核心精神、休戚与共的人情“共同体”。此种地方聚落的有序不迁,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在一般以血缘主导的地方聚落中,“父老”对聚落的教化与治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带有宗族自治性质的聚落形态在郡县制国家建立之后仍然得到延续。

  春秋中期以后,对此一聚落“共同体”造成极大冲击的是各国变法推行的以军领政与什伍连坐的制度。尤其后者,使得原本“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闾里社会变为了相伺、相纠、相察的冷酷人间。其具体分析在第三章第三节《以军领政和闾里什伍》。

  聚落因城内城外之别分为里、邑,后者以农民为主体,他们是编户齐民的基础。对他们而言,土地问题是与其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方面。了解编户齐民的生活不得不对土地制度的变迁做出考察。作者在第四章《土地的权属问题》中,认为春秋中晚期以来,以鲁国“初税亩”为标志,各国对土地登记与税制的改革逐步承认了人民新垦土地私有的现实。时至战国,由于种种因素,国家掌握了大量土地。其中的大部分被授与齐民、向他们征税,百姓土地的私有逐渐落实。加之以军领政制度的施行,战国时期,各国普遍以编户齐民为基础,形成亦兵亦农、耕战一体的社会。

  法律地位的齐等是编户齐民形成的另一重要标志。第六章《传统法典之始原》中,作者在考察封建时期刑、法的基础之上,认为春秋晚期以子产铸刑书、晋国铸刑鼎为代表的相关事件,标志着具有公开、一致性的成文法典的诞生,它们构成了编户齐民社会的法律基础。此外,作者以睡虎地秦简为基础,对旧说李悝《法经》的情况做出辨析,说明其时以《盗》《贼》为核心的法典确为适用于编户齐民的律法。

  第七章《刑法的转变:从肉刑到徒刑》延续前章的法律主题。在对西周至秦汉时期肉刑、象刑与徒刑情况辨析的基础上,作者认为,从封建到郡县转变在刑法上体现为从肉刑到徒刑的大体趋势。刑法转变体现了编户齐民形成导致的政府与个人间关系的调整。

  最后的第八、九章与余论聚焦秦与山东六国的对比,以秦国军功爵制的改革为论述核心。在深入辨析的基础上,作者揭示出秦爵对人民社会生活的全面影响。并进而认为商鞅变法推行的这一全民参与的身份等级制度,配合相关的土地、兵役制度改革使得秦国得以塑造出坚韧而有活力的齐民阶层,建立了耕战合一之国家,为统一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相比之下,东方六国则以军功禄赏为传统,爵位并不向齐民阶层开放。加之连年战争与沉重的徭役,人民的耕战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最终造成齐民阶层破产,六国皆亡。

  耕战一体的编户齐民是战国时期各国立足的基础。秦的军功爵制是其巩固这一阶层,进而统一六国的关键因素。同样,也是因为秦统一后对百姓进行残酷剥削,造成齐民阶层的摧毁,最终导致其十五年国祚的草草结束。

  以上是对各章核心内容的粗疏介绍。作者于各章之中对相关的历史细节均有大量细致的考辩,难以穷言。但总结之,全书章章紧扣的主旨在于:以编户齐民阶层为关注之重点,通过对各种相关制度变迁的深入研究,探寻他们形成的原因,刻画他们的生存状态,说明他们在春秋中期以来,在封建至郡县的社会大转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編戶齊民》读后感(三):杜正胜《编户齐民》第一章《编户齐民的出现》读书报告

  杜正胜先生,1944年6月10日出生,台湾省高雄县人,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毕业,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硕士,英国伦敦大学政经学院研究员。 曾任中国台湾地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所长、人类学组主任、“院士”,台湾省新竹清华大学历史学研究所所长,中国台湾当局“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顾问室顾问、“部长”,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访问学人、台北故宫博物院院长等。

  “本书是一本由多篇论文改编成的专著。所以首先本书有一个核心的问题,即考察从东周到秦汉这一个古今巨变,究竟是如何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变’的;有一个核心的思想,即探讨这一巨变中,有哪些是较为值得肯定的,哪些反而造成了严厉的专制;有一个核心的概念,即‘编户齐民’。”

  现在,再让我们倒过来看看本章的主要内容。根据文章所列的小标题,从文章结构的角度来讲,本章显而易见是一种总-分结构。

  首先,作者先向读者解释了本章的核心,也即是本书的标题——“编户齐民”的含义。“故政府按户登录人口,谓之‘编户’。理论上,凡编户之民皆脱离封建时代各级贵族特权的束缚或压迫,是国君统治下的平等人民,故曰‘齐民’” ,以及本章的目的“说明户籍如何编录,众民身份如何齐等”。

  第一个小标题“名籍与户籍”,作者首先向读者分别介绍了名籍与户籍的含义:“单一个人的身份资料曰‘名籍’,合户多人的身份资料称作‘户籍’”。 然后,作者通过对秦汉抄家的<封守>公文格式、戍卒家属廪名簿和合家符传的分析考证,得出它们“与户籍关系非常密切” 的结论,然后再“以这三种数据作基础,配合汉代名籍,参考西凉、唐朝户籍的规格,得知秦汉户籍大概是户长名籍加上《封诊式?封守》家属数据的综合形式”。

  以下三个小标题“傅籍与课役”“户籍的出现及其意义”与“人民身份由不齐而齐”,也是类似这种首先向读者解释名词含义,然后分析论证,最后得出结论的论述结构,在此不再重复讲述。然而,某些名词解释以及结论还是需要提及的。

  关于“傅籍与课役”:首先向读者介绍“傅”的含义:“课征赋役的凭借就是户籍的课役类别记录,达到课役标准者,谓之‘傅’” ,然后通过对先秦史料的考察论证,最后得出“从汉以下,课役类别的划分厥以年岁为准,秦代的分法,根据现有资料,我们主张傅籍课役的标准是身长” 的结论。

  关于“户籍的出现及其意义”:首先作者开门见山,先向读者提出“户籍不会早于春秋时代,更精确地说,春秋中叶以前” 的结论,然后通过对春秋时期各个诸侯国的变法内容的考察,证实上述论点,最后由此推论出了户籍制度出现的意义为“国家更有效地掌握人力资源 ,统治者掌握人民的方式从血缘族群转为地着”。

  关于“人民身份由不齐而齐”:首先作者为读者“追溯‘编户’以前的封建城邦时代,政治社会结构的本质在于差别的阶级秩序,天下人的身份是不齐等的” ,然后根据先秦史料,向读者指出封建城邦时代贵族内部之间以及人民内部之间是存在身份差异的,最后又通过举出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的历史,得出“族内成员之贫富分化,国君公民与贵族领民区别之消失,国野界限之泯除” ,导致“齐民化”的结论。

  作者是如何论证他在本章中所提出来的这些结论的呢?

  首先,从引用的材料来看,本章引用了大量的文献材料与考古学材料。一手材料与二手材料相互结合,互相补充,使历史情境更加充实丰满。从文献材料来看,作者引用了包括《左传》《国语》《周礼》与《管子》等在内的多种中国古代传统典籍。从考古学材料来看,作者主要引用了上世纪20年代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居延汉简》与上世纪70年代发现于湖北省云梦的《睡虎地秦简》。

  总的来说,这些材料有如下特点。第一,它们大多数为文字材料。这与本章论述的内容有关。物质材料难以反映“编户齐民”这一制度的出现。第二,文献材料与考古学材料相结合。这与本章论述内容的时间有关。“编户齐民”这一制度开始于秦汉时期。这一时期,文献材料的记载普遍都拥有确切的纪年,可信度比上古三代大大提高。但是,另一方面,由于时间距现代还是显得过于久远,文献材料在流传的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信息流失与伪造的现象,仍需要考古学材料的补充。总之,本章引用材料之丰富,论证之完善,令其他论证秦汉时期的历史著作汗颜。

  其次,从论述得时间范围来看,虽然本章论述的主题“编户齐民”开始于秦汉时期,但是,作者的论述并没有囿于秦汉时期,而是上溯其源,追溯先秦,下及其影响,考察魏晋隋唐。作者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出发,考虑到历朝历代的制度的相互联系,既宏观地展现了“编户齐民”这一制度从先秦到隋唐的发展脉络,又微观地展示了“编户齐民”之一制度在秦汉时期开始之情境。

  诚然,正如文章一开头所提及到的,本章的作者杜正胜先生在个人的道德质量方面的表现并不是太好。我们都希望,所有的学者在个人的道德质量方面,能够如他们在学术领域方面美好,正如欧阳修一般。然而,这终归是一个美好的夙愿而已。学者也有像杜正胜先生明目张胆地大搞“台独”,大搞“去中国化”的“台独分子”、“深绿人士”之政客与跳梁小丑之流。然而,自从上个世纪初中国的新史学革命,中国的现代历史学建立,历史学向政治宣告了独立宣言以来,中国历史学就开始与政治分离了。我们可以说,杜正胜先生个人的道德质量的表现并不是太好,但是,也如清末的遗老罗振玉先生一般,这并不妨害他成为一个优秀的学者。通观全章,它还是值得一读的。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理性辩证地看待。一方面,我们要对杜正胜先生的政治立场作坚决斗争;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够因噎废食,要认识到杜正胜先生的历史著作的学术价值并且加以有效的利用。

  另外,结合本书的全体来看,本书详细阐明了由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汉时期整个社会各个层面的巨变,从而在肯定历史变革之价值的同时,尖锐的批判了法家思想与社会控制对周代“传统”华夏的宗法、礼制、人情关系等的摧毁和破坏。一方面,“编户齐民”制度有利于保证大一统国家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以及充足的兵员;另一方面,它又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妨害了人民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本书作于上世纪90年代初。其中的思想内涵,对当时的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对当下的中国内地,都是有借鉴意义的。当时,在中国台湾地区持续了三十多年的戒严令被解除还不到十年,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众充满了对过去社会控制制度的反思。本书即在如此的社会背景下写成。

  尽管本章为一经典之作,但是也有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作者在本章之中大量地引用了《周礼》的内容。但是,就连作者自己也在本章中指出,“《周礼》成书较晚,谨慎的学者不敢轻易用来论证周制”。 用一种尚存疑问的文献材料而得出结论,似乎欠妥。另外,本章指出“士卒名籍可能是应临时大批的征集而生,目前可以追溯到武丁时代” ,似乎也略显武断。

  《編戶齊民》读后感(四):《编户齐民》读书笔记

  杜正胜院士《编户齐民》从他所观察的从春秋到秦汉的的社会社会的基础由贵族转为法律身分平等的齐民社会为出发点,分析引起这一世变的政治社会因素、对政权结构、法律的影响、这一社会基础的状况如何影响各国国运。

  第一章先叙述“编户齐民的出现”,引证考古文献与史料,对比“名籍”与“户籍”区别,指出“国家设置户籍的主要目的在于更广泛,更有效地掌握人力资源”,被编入户籍的齐民主要从赋税与兵源上来支撑列国的扩张活动,而促使这一社会出现的主要因素为春秋两百余年内兼并战争造成贵族的扩张、沦亡、国野界限的消除,君主得以在没有贵族为障碍的条件下更直接地对人民进行控制,人民在法律上的身分渐趋平等。

  第二章 全国皆兵的新军制,作者主要从步兵成为主力这一做战方式的转变来佐证他的第一章的观点 “独立步兵是春秋晚期以下的新兵制,是“编户”以后的结果,也可说是“编户齐民”的军队,与车战以前之徒座的历史意义截然不同。如果附属于车乘的徒座比例增加表示人民身分逐渐齐等,独立步兵之形成则显示齐民已是历史的重心啦。”

  第三章 地方行政系统的建立,第四章 土地的权属问题, 第五章 聚落的人群结构,作者通过描述周到汉,地方行政系统的设置为保证赋税的基本力量--人口,而如何对基层社会人身进行控制、土地自周到秦的私有化过程而能成为征税基础(因国有的征税与此不同)、聚落由血缘到地著的变化、中央赋锐征收及保证农耕生产等权力如何在最基层的聚落“里”的人群行使,来证明编户齐民的社会基础之稳固。

  第六章 传统法典之始原 分析 从周、春秋、战国、秦、汉,刑典是如何从缺少法律最基本的精神—公开性和一致性的,而开始公开、平等地对待民众,P243页,作者引证“沈刚伯氏从古代礼与弄的运用指出子产铸刑书、晋铸刑鼎以及反对评论的历史意义,以为自此之后,法律於是产生公开性和一致性,人民可以据法而争其权益,贵族也不能获得宽宥,於是开启编户齐民社会的法律基础。” 因为“总之,到啦春秋晚期,各国的编户齐民逐渐完成,仗要靠他们来打,财税要靠他们来纳,政权要靠他们来支持,为政者亦不能不正视这个作为政权基础的新兴基础。所以当时有远见的政治家如子产者流便分布刑书,公开承认人民的法律地位,而不再像封建时代那样,将他们排除在外。”,接下来,他从李悝的《法经》到睡虎地秦简的内容变化及侧重点进行分析世变。

  第七章 刑法的转变:从肉刑到徒刑,令我想起福柯的《规训与惩罚》,在欧洲的古典时代到近代,也有从肉刑到徒型的转变,福柯提出的原因之一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是的,这章,杜先生分析在战国到秦汉时期,肉刑转为徒刑,是基于同样的劳动力的需要。无非,编户齐民的肉身变得对于社会更有用啦,因而更珍贵,切不可自做多情认为是文明的发展使然。

  第八章,平民爵制与泰国的新社会,作者重在分析秦国的“上首功”,以军功与农耕得力授爵,如何激发秦国的民众急于耕战,小农完全成为强国之工具;第九章 战乱中的编户齐民,作者分析山东(古代山东,即指华山以东,又指泰山以东,此处指华山以东)各国虽早实际编户齐民制度来保证赋税与后源,但却没有建立秦的按军功授爵制,平民之积极性得不到激发,再加入统治者内部生活奢侈,不爱惜民力,连年的战争造成的伤亡、耕作的荒芜与重赋造成的民力罢敝,百姓深受煎熬,以编户齐民为基础的社会崩溃,秦遂吞并六国。

  结语,作者概述秦在并吞他国的过程中,已经“周军之胜、华军之胜、长平之胜,秦所亡民者臣窃以为不可数矣”,一统天下后,“不但不与民生息,反而肆其雄才大略,成其虎狼贪婪,重蹈列国的覆辙,使包括秦国小农在内的所有编户齐民一起破产。终於天下鼎沸,草草结束秦王朝十五年的国祚。”而汉前三帝,从秦吸收教训,实行对编户齐民的休养生息政策,天下才恢复天气。

  这些章节可谓环环相扣,无论是分析土地制度的演变,或是军制、行政制度、法制的演变、列国兴衰都能紧扣与“编户齐民”的关联,或是促成齐民社会这一巨变的原因,或是因之而变,或是其后的影响,脉络清晰,互为佐证。另外作者对考古发现、对先秦典籍的解读上也颇见功力,不胜其烦,旁征博引。然而这些是成为史家的基本功底,无须过多溢美。

  然而此书带来的疑问也多:

  一、作者与自己互相矛盾处,他在《编户齐民》的前言中说“现在我们站在人民的立场来看,虽然角度不同,说法不一样,同样可以发现无名群众对历史的贡献”,此语颇与他的正文内容矛盾,难道无名群众的贡献在于被地承担赋税、被动地成为兵源去送死?无名群众主动对于历史的推动在此书并未得到呈现,倒是被动地厌战、流亡而促使六国的灭亡,唯一的主动处在于陈涉首义而天下响应。

  二、第一章与第二章有循环论证之嫌,究竟是做战方式的改变促进齐民社会,还是齐民社会的兵源促成作战方式的改变?作者语焉不详。春秋战国各国作战对象、作战距离、作战方式都有相当剧烈的演变,或是这些因素促成兵种的改变也未必,而杜先生只单一分析齐民社会,似乎不足以说服读者。

  三、作者谈到春秋战国参战人数时,基本采取信态度,当然他有列出秦国一些主要战争斩首数,但对于战国的参战人数,如长平之战,史学家多有存疑。做为如此严谨的史学家,杜先生似乎态度略为轻忽。

  四、春秋战国到秦汉的最大世变还是由铁器应用与推动对于农耕的影响,作者在提到促成编户齐民的社会因素时没有提到这一点,如果没有耕作能力的提高,何以商鞅何以提出成年男子需从大家庭中分室而居的政策,没有耕作带来的生产力提高、开荒能力提高,赋税从何而加?对于征收赋税的对象又何以照第一章所言从一家一男子扩至“馀夫”(其他成年男子)?

  五、作者在书中提到匈奴,当时北地各国,如赵、燕都筑有长城,秦一统后也广聚兵力对付匈奴,按竺可桢先生的《中国五千年气候变迁》所言,战国与秦汉是中国气候的温和期,是否有短暂的干冷期或其他原因从而北方民族在此时对汉民族形成干扰,这些原因也促成华夏各国内部的争斗,从而按赵鼎新先生在《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中所言“战争驱动下效率导致的工具理性主义成为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指导思想”,果真有这样的情形,那秦国一统后的无法休养生息的政策是否可得到合理的解释?我们不要忘记刘邦的白登城之围。

  六、另一小小疑问是杜先生对秦一统的原因也略为简化,秦所据有的华山之险、淆函之固,雍州之富,后方无强大民族干扰这些也是秦能一统的重要因素,虽然此书重点不是讨论秦何以得天下,但即有涉及,不可不述。他在前面的章节对“鬼薪、完城旦”都能说述其含义,为何在重大问题上却高高提起,轻轻放下,令读者意有不足。

  杜先生此书诚为力作,但可惜分析的角度纯从社会基础的改变,他追踪的原因纯从社会结构来找,同义反复,而没有深入从气候、技术等因素对社会的影响去发掘何以促进贵族社会到齐民社会的巨变,可谓极大的遗憾。

  我妄自猜测这原因也是杜先生在前言中表现出的太多的人文关怀,因而他的眼光主力着眼于“人”。而在公元1500年前,人更多地受制于环境。

  《編戶齊民》读后感(五):《编户齐民》读书笔记

  一.杜正胜其人、其书

  杜正胜是台湾的著名学者,师从许倬云,曾在伦敦大学攻读博士,并在美国哈佛大学做过访问学人,同时他还是台湾“中央研究院”院士。在政治方面杜正胜可以说是乏善可陈的,但在学术研究上杜正胜确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研究者。《编户齐民》是杜正胜写底层群众的历史的理念写出的。正如本书序言所说的那样,“这部书想勾勒出传统政治社会萌芽期的初型,从社会基层的平民庶众来分析先秦转变时期的现象,说明两千年传统政治格局的基础,陈述无名群众的贡献,归纳中国社会从古代封建转入传统郡县的要义,并显示出传统政治社会结构的特质”。这种理念与西方的新史学理念很相似。法国的年鉴学派曾宣称要写总体的社会史,不知道杜正胜是否受到了这种思想的影响。以杜正胜早年留学英国伦敦大学的经历来看,在英国受到这种观念的熏陶是完全有可能的。杜正胜先后花八年时间于1988年完成该书,这本书连同杜正胜另一代表作《周代城邦》在出版后引发巨大争议,甚至有人称杜正胜把中国当做外国来研究,数典忘宗。该书在同时期学术专著中实属异数,不过如果称之为研究中国早期社会史学专著中开拓性著作是完全不为过的。

  二.《编户齐民》概要

  “编户齐民”是一个偏正结构短语,最早见于汉人著作。“编户”是一个动词,指政府按户口登录人口,在这里活用做形容词;“齐民”是一个名词,指国君统治下的平等人民,就是“平民”。“编户齐民”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编了户口的国家平民”。编户齐民一般而言,是把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农作为主体,包括了在城中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个体户。

  编户齐民的身份证在汉代称为“名籍”,在先秦则称为“符传”;其家庭户口本称为“户籍”,或者“户版”。“名籍”制度在西周已有,不过那时与平民无关。编户齐民的出现与征兵息息相关。据记载,周宣王千亩丧南国之师后曾打算“料民太原”,即在太原调查人口,扩充军队。此举因遭到贵族激烈反对而作罢,不过可以看作编户齐民即将出现的前兆。在西周封建时代,征兵只在国人也就是城邑内的人中进行,被征之人称为“国之正卒”。到春秋时,由于战争形势的发展,有限制、有条件的征兵显然不能满足需要了,所以先进的国家开始扩大征兵,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的农民,扩大到全民皆兵。

  编户齐民的出现还与土地权属问题有密切关系。杜正胜援引许倬云观点认为,“从历史宏观的角度来看,耕者对其耕地之权属与‘编户齐民’的形成同步,逐渐确立对土地的私有权。以此法权为基础,中国传统精耕细作的农业技术才获得发展的温床”。据此,杜正胜与大陆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观点有相似之处。由于这三者都是铁犁牛耕发展的产物,且相互促进,所以因果关系似不明显。按杜正胜的研究,周代国家的土地所有制是国有制(“王有”),但已经出现私有制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时候的“私田”仍然是一种国有制,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到春秋时,井田制、易田制崩溃,农民开始获得土地实际上的所有权,自称“田主”。当时,诸侯国政府已掌握了大量土地,并能直接统治全国人民,所以开始授田于民。授田的目的在于扩大财源,也是为了打胜仗。不过由于授田后,田归民所有,且得以买卖,所以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编户齐民由此逐渐成为社会的基础。

  编户齐民的出现还与国野界限的取消,郡县里邑制度的形成互为表里。西周封建时代,人民身份是不平等的。当时统治的核心地区圈围着城墙,城内叫做“国”,城外叫做“野”。居于“国”内称为“国人”,居于“野”的称为“野人”。国与野是严格分界的。国人在兵役、徭役、复除条件、以及参与政治的权限上有着野人无可比拟的优势。到了东周时期,由于统治阶级人口膨胀,统治阶级内部大部分成员身份下移,沦为被统治者。再加上其他外部的压力,致使各种等级差别相继被淘汰。这包括三个方面:(1)列国封建秩序紊乱,旧贵族衰微;(2)国君公民与贵族领民区别消失;(3)国野界限泯除。这些是促成编户齐民产生的重要因素。而“齐民化”的过程又是一个封建制崩溃、郡县制建立的历程。

  西周时期中原境内实行的是封建城邦制,每个城邦又是一个独立的国野体系,城内为国,城外为野。在基层组织方面,郊野聚落多名作“邑”,城内的社区称为“里”(但西周时代的城外聚落,与邑相似,却也叫作里)。当时,大大小小的聚落对于统治者只是个别的封建城属,它们相互之间没有行政阶层的统隶关系。到了春秋时期,人口逐渐向城市集中,诸侯扩建外城。城的范围扩大,里的数目也增加,于是行政系统上就有必要增置一层中介,这就是“乡”。春秋以后,乡逐渐兼具政治和社会功能,既是行政区,又是社区。到了春秋战国之交,征服战争频繁,诸侯国占有新的城邑。由于这种城邑远离中央政府,为了保持战果,国君就派专人戍守,城邑名之为“县”。到了战国以后,“国”逐渐被“县”替代,“邑”都改成了“里”。县和里都是具体聚落,而乡只是一种行政区域而已。至于“郡”,据《释名》,“郡者群也,人所群落谓之郡”,郡起源于军事边区,到秦统一六国后才大规模设置。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至此,中国地方行政模型:郡——县——乡——里最终确立。这就是“郡县制”的形成过程,而统治者掌握人民的方式也由血缘族群转为地缘区划。在郡县制形成过程中,统治者为扩大兵源,实行了以军领政制和什伍连坐制。前者存在于新的地方制度形成初期,其时全民皆兵,地方行政长官兼任军事统帅,出将入相。后者贯穿中国古代社会始终,兼具查奸和稳定人口的功能,其目的也是为了财源和兵源。在封建时代,里邑是一个聚落共同体,休戚与共,实行“均赋”。但什伍连坐制却打破了这种传统,使之成为一个相互监视的基层组织。

  封建时代普通民众还没有姓,只有“族”。姓和氏是贵族的专利。平民姓的出现与编户齐民的形成有莫大关系。这一方面固然是等级制度的消失,另一方面也与政府加强对平民控制有密切关系。平民命姓在郡县制草创期就开始了,姓氏逐渐固定,成为血缘族群的象征。在西周时,邑里的领导人或为邑宰,或为邑人。里的长官称为里君,或与百姓同列。由于西周有尊老的传统,所以非官方的领导人物——父老中特别有权威的人就被政府委以教化居民的责任,称为“三老”。到了郡县制确立后,传统的领导角色依旧未变,只是地方领导阶层在整个官僚体系中显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时,乡有三老、有秩等领导者,乡吏地位高于里吏。由于国家以孝治天下,所以父老的地位一直很高。从基层领导者的角色来看,中国传统的阶层社会具有十分牢固的稳定性。

  编户齐民形成后,国家就需要用法律来约束之。于是封建时代的“法”、“刑”到此时就变成了刑罚之“法”,称为“法禁”。封建时代“刑不上大夫”,法律是秘不示人而且是不平等的。到此时齐民阶层已经形成,不平等和秘密的法律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了。所以子产等开明政治家纷纷铸刑书,公开承认人民的法律地位。人民可以据法力争,贵族也不得宽宥,于是奠定了编户齐民社会的法律基础。这有点类似罗马十二铜表法的颁布,看来各文明的有其共性。新时代的法律是严苛的,有“五刑”和各种劳役。但肉刑的地位却逐渐被徒刑所取代。这并非统治者实行“仁政“,而是徒刑更有利于榨取人的剩余价值,提供更多的无偿劳动。

  在编户齐民的新社会,国家要打胜仗,有两条途径,一条是奖励军功,提高普通士兵参战的积极性;一条是改革兵制,改进战略、战术。前者以秦国做得最成功,当时商鞅变法,实行了二十等军功爵制,其中一到四级爵是普通士兵可以争取得到的,这调动编户齐民参战的积极性,达到了全民皆兵的境界。而山东诸国只是采用钱财来奖励军功,所以效果不太明显。而兵制的改革是从春秋晚期到战国一个长期的过程。封建时代,军队的核心是贵族武士,战斗形式是车战,即是以车乘为中心,车兵步兵协同作战。到了战国时,由于野战和攻城战出现了新形势,车战已经不能与之相适应了。于是独立的步兵作战逐渐成为主角。同时骑兵也于此时出现,和步兵、车兵合称三军。

  编户齐民的负担是十分繁重的。他们既要服长达几十年的徭役,成年男子一生还要服2年的兵役。同时他们还要缴纳各种苛捐杂税,以满足统治者奢侈生活及发动战争的需要。除此之外,商人的巧取豪夺也是其沉重的负担。再加上连年战争对经济的摧残,编户齐民其实自产生不久久处于破产的边缘。后来编户齐民在秦朝的破产导致的秦的灭亡。但编户齐民并没有随着秦的灭亡退出历史舞台。相反,编户齐民借着王朝的每一次休养生息继续发展,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中流砥柱。

  三.关于杜正胜的研究方法

  杜正胜的研究与陈寅恪倡导的“剥茧抽丝”法有相似之处,都是注重从原有史料的细节处寻找新材料,得出异于以前人的认识,并开出一条新路径来。同时杜正胜似乎还借鉴了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借助出土汉简来佐证史书上的观点。杜正胜所在的机构叫“历史语言研究所”,史语所的理念是直接研究史料,领悟语言的思想,从而理解这个民族精神。杜正胜显然是这样做的,他的理论基于扎实的研究,以及对于历史语言的敏感捕捉。因而他能写出这部与众不同的史学论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