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的产物计划之道读后感100字

苹果的产物计划之道读后感100字

2020-11-01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 读后感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是一本由John Edson著作,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页数:16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精选点评:

  ●正确的设计方向是将用户而不是技术或者公司的推动能力作为开发过程的中心。工程师思维变成用户思维。

  ●很值得看的一本书

  ●理论是完整的。 对苹果公司的夸赞太高了吧,即使现在这种追捧也是这样。

  ●文中夹杂了很多无用的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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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苹果为主要例子,以4A经验及案例说明设计。但是太宽泛,重点和精髓基本没说到。

  ●应该先看评分再看书的

  ●从产品设计角度,实际上却讲了公司文化和市场运营。好书。不过纸质书绝版了。

  ●某某公司又被黑。

  ●设计需要渗透到组织,成为DNA的一部分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读后感(一):还不错,挺有收获的一本书

  用了周六一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气呵成。不愧是美国知名设计公司老大写的,占的高度很高可是写的内容很踏实。不得不说,作者很实在啊,讲的都很透彻也很有用。我觉得只要是和设计沾边的都可以看,这里的设计是很宽泛的,反正也花不了太多时间。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读后感(二):该书还有很有可看性

  苹果公司及苹果产品线的各类产品都是值得深入分析和研究的。

  但是从表面分析是会得出很多错误观点,需要从传统文化着手来分析。

  就像中国国画一样,有若干名画大家出品了很多有质量的产品,各有各的精彩,数量也是非常繁多。

  个性 + 质量 + 品味 = 让人留恋的产品

  也许乔布斯的修禅造就了他的辉煌!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读后感(三):如何让产品变的卓越,很值得看的一本书

  “设计是一种尝试性的思维方式,一种不断创新,寻求新方法,新形式,追求极致的思考过程。”生活中无处不设计,一个水槽塞,一个晾衣架,一部用户满全球的手机...重要的不是设计什么,而是如何形成卓越的设计。

  看过很多讲苹果设计的书,看这本书首先是冲着作者去的,因为作者是一个很资深的设计师,也是美国一家著名设计公司的总裁,和苹果、惠普等大牌都打过交道,所以我觉得这个作者去谈苹果的设计,肯定不会跑偏。

  果然看完没有让我失望,对书里“设计”的观念很认同,内容也不错,理论结合现实的例子,看起来生动了许多,让人不知不觉中能看下去并且开阔思维。哦,原来卓越的设计是这样子的啊~·最关键的是它告诉了我们如何让产品变的卓越的方法,不只局限于设计本身,还打通了设计与营销、客户的任督二脉。“我也知道好的设计是什么样的,可是怎么做呢”--它给了我答案。

  不过多说一句,这个作者和译者,如果再加强一点文学修养的话,肯定写的会更好,哈哈

  《苹果的产品设计之道》读后感(四):比想象的要有用得多

  虽然作者是个资深果粉,但很高兴看到他并没有去无脑吹苹果(除了最后一章有一点),而是相对客观地分析了苹果一些成功的点和成功背后的原因。而且更重要的是,作者也没有一个劲的说苹果的事,而是在各个他认为对产品设计很重要的领域基于自己过往经历讨论了一些其他公司的做法。能看到很多其他大大小小的公司在各种产品上的成功与失败还是很开眼界而且很涨知识的,在这里随笔记下一些想法,以后肯定还要再读几遍的。

  看到摩托罗拉的“科学怪人式设计”,我想到了我一直以来的疑问,如果造型和技术之间有冲突,该怎么去平衡?产品设计上的革新能不能,或者说怎么样受到资金上的支持?之前看过的设计方面的书没有一个正面回答这个问题的,可能还是我看的书不够多吧,也可能是因为这一定程度上涉及风险投资的问题吧。这本书给出了一个我觉得还算靠谱的答案:需要对用户需求(或者说渴望)和市场趋势有非常敏锐的洞察,而且愿意在很贵但用户们想要的地方花大钱,这样才能回大本,就像书里说的:“正确的设计方式是将客户,而不是技术或者公司的推动能力,作为开发过程的中心。”

  在苹果和微软的对比中,作者几乎是一边倒地倾向于苹果的,看看书名就知道也难怪啦。不过我觉得有一点很重要,苹果的当初爆炸性成功一部分要归功于微软和它巨大的反差。比如极简这一点,是我认为苹果产品成功的一大要素,在手机电脑上苹果不是第一个做到极简的,但苹果是第一个做到由内到外彻彻底底全方位极简的,从系统到外观到包装到旗舰店。这一点可以说是苹果在设计和创新上的颠覆性成功,但设想一下,如果之前不存在微软,而苹果才是最先起家的,一开始就做到了极简,没有微软的“繁杂”和其对比,我觉得苹果产品一定不会有现在这么倍受人关注和效仿,反而是后来的微软更会。作者认为,产品的魅力是一个很重要的特质,来自于一个公司的产品和服务能够持续地显示出对客户的极高兴趣并满足他们的需要。但我觉得“标新立异”本身也是一种魅力的体现,它能表现出一个公司的信心和胆量。苹果正是大大利用了这种“我跟全世界都不一样”的特点,吸引了人们注意,满足了人们对个性的追求,甚至足以让人们忽视其价格的昂贵和性能的局限。现在的情况已经和10年前不一样了,现在苹果产品已经满天飞了,反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安卓和windows产品了。微软也开始在自己的surface产品外观上注重简约了,人们可以同时享受功能的多样和外观的高大上,这种组合也是一种“新东西”。人可能就是改不了这种感性的特质吧,一直都在追求“新东西”颠覆过去带来的刺激。

  最后一章作者贬低了其他品牌(谷歌,戴尔,GAP)以凸显苹果的卓越,并且大力赞扬了苹果的极简风格。但为什么谷歌的简约就是枯燥无聊的而苹果的简约就是赏心悦目的呢?至少谷歌的logo还会经常根据节日或者纪念日改成各种插画甚至小游戏。苹果呢?开机画面永远是是一个黑屏上的白苹果;笔记本,显示屏,iPad上背面也都是一个银色的背景上的深灰苹果。至少2013年的MacBook上的苹果logo是个会呼吸的LED,现在连那么经典那么动人的标志性设计都没了,键盘也改成了饱受诟病的蝴蝶式按键,接口更是开玩笑似的只留下了一个,就为了追求极简。我觉得作者没有说明,苹果在极简风格上做得成功的地方在于他们对于制造工艺细节上的极致追求,不仅做到了极简(这并不难),更是通过对每一个弧度角度和表面的极致处理做到了让人舒服甚至愉悦的极简(这很难)。但是啊,极简也会审美疲劳啊,也会影响性能啊,如果固守一成不变的简约,再贴合人心的设计也会变得陈旧。我自己就是体验了5年MacBook Pro的简约后永远爱上了Alienware的喧哗。还有很多其他产品(比如联想的Thinkpad 和Legion,ASUS的Zepherus,雷蛇的Razer Blade等等,包括新的Alienware)都做到了繁简合璧,也很有吸引力啊。苹果自己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呢,在手机上推出了几个不同的颜色…作者在前面提到过一个公司里飞轮效应的概念,可以理解为一种公司在设计思维和定位上的动势,不管好的坏的,一旦形成定式就很难改变。我想现在的苹果也许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不知道作者看到现在的苹果会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