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多克夫人》的读后感年夜全

《克拉多克夫人》的读后感年夜全

2020-10-24热度:作者:hchj5.com来源:好词好句网

话题:克拉多克夫人 读后感 

  《克拉多克夫人》是一本由[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6.50元,页数:2016-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克拉多克夫人》精选点评:

  ●栩栩如生的恋爱婚姻…虽然还有很多自己不理解的地方,但是仿佛处处都能有自己的影子。

  ●真实的人性描写。我相信世界上有坚定不移的爱情,但更多的爱情却是如火一般,燃烧得旺盛,熄灭得冷酷。看完想找个年轻的热切的人恋爱,享受热烈冲动的爱情之火,不管不顾,无论是否能结婚,拥有过才是最重要的。

  ●“我为你感到遗憾,我没有绝望的爱情。”

  ●毛爷爷系列打卡~~早期作品还是差那么点意思

  ●伯莎的悲哀在于所有人都认为她很幸福,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有多不幸。

  ●很有女性视觉的描写 略显啰嗦

  ●典型的毛姆,现实且嘲讽。

  ●“他唯一的过错是――她爱他,又不再爱他”于伯莎而言,爱高于一切

  ●敏感 脆弱 孤注一掷的祈求被爱 渴望被爱,全身心倾注在一个人身上,激情褪去后慢慢开始审视对方,折磨对方 歇斯底里。想要脱离,又想被挽留,其实无非是想证明被爱着。时过境迁 再回首 我心已不似初心,苛责 轻视 占据感情高位,操纵维系着一切。妥协 和解 为了别人的眼光和评价将就着余生,直至 他摔断了脖子 解脱。她爱过的 只是那个时期 那个皮囊那个状态下自己爱的他,与往后无关 与现实无关 甚至与这个当事人都无关。人生,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罢了…

  ●爱情,或者婚姻,都该是门当户对的。知识和眼界不对等,注定分歧越来越多。

  《克拉多克夫人》读后感(一):克拉多克夫人

  读完此书,觉得作者毛姆生活的挺现代,现实中爱情,有时候也会很盲目,冲动、激情,当一切归于平淡,才能直面真正的幸福,门第观念,价值观念,人生阅历,教育环境等等都是爱情杀手,在这些上面如果不一致,甚至差距悬殊,那么生活只剩下平淡和无味了,最终也会分崩离析。一个知识储备丰富,文艺小清新,一个山间田野莽夫,冲破不了现实种种障碍,所以当下年轻人爱情还是现实点更为稳固

  《克拉多克夫人》读后感(二):爱的徒劳

  如果在不知情的条件下阅读,我一定料想不到到这本书的作者居然是个男人。不过,若是知悉作者是毛姆的话倒也不足为奇,读过《面纱》,曾经领略过毛姆的深情与毒舌,他太懂人和女人了。以女人为主角的小说不胜枚举,我上一本读到的带给我如此巨大感想的是《包法利夫人》。其实《克拉多克夫人》倒说不上全程精彩,作为毛姆早期的作品也称不上纯熟,主角伯莎可能会让很多人觉得自私愚蠢不能理解我只觉得被它的心理描写打动了,并且每个人对爱情的理解和需求是完全不一样的,他人眼里的深情于你不一定亦然。哪怕彼此相爱,但感情没有同步和共鸣,也免不了一场悲剧。毛姆把血淋淋的真相呈现在人面前,在觉得残酷心痛的同时不得不认同还有种难以言说的快感:“自己孤零零的站在一边,世界的其他人站在另一边,他们之间隔着一道深渊,没有力量可以超越;丈夫和妻子互不了解,无论他们爱彼此爱得多么热烈,无论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他们永远不可能合二为一。他们之于彼此,并不比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好。” 永远不会让人失望的毛姆叔叔啊。

  《克拉多克夫人》读后感(三):爱与生活

  [从我公众号搬过来系列,看过滴不用看啦都是冷饭233]

  读完“英国张爱玲”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刀锋》《人性的枷锁》《面纱》后,进阶毛姆迷还该看些什么呢?今天推荐一部偏冷门的《克拉多克夫人》。 【她的皮肤包含着落日时分的所有色彩:太阳的边缘异彩流动,和天空交相辉映;它有上百种柔和的颜色------乳白色和象牙色、玫瑰花心最娇嫩的淡黄色、最为浅淡的绿色,一切都散发出绚丽的光芒。】 彷佛“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般的描写,在开头渲勒女主人公的美丽动人,也似乎奠定起颠簸与纠葛的基调。毛姆笔下的女人,多是这样的,美,读过一些书,有着一点品味,自命不凡又容易被蒙蔽的头脑,多情或自私,一番波折终得成长。 对于这本书前半部分伯莎的状态我无可多说,是爱让人盲目,让人卑微,让人看不见显而易见的那个结论。但也得亲身经历过才知可笑之处何在,若是正处于其中,怎么拉都拉不出心甘情愿的幻梦泥淖。 但当伯莎摆脱对爱德华靠一己之想象力撑起的爱,她觉得无比满足:回首往事,束缚她的枷锁沉重无比。尽管爱德华毫无察觉,但剥下偶像的白釉色长袍,取下皇冠和夺走权杖,让她感到报复的舒畅。赤身裸体以后,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凡人。爱德华对这一切毫不知情。他就像一个疯人院的精神病人,统治着一个虚构的王国。 但是,他发表愚昧的评论时看不到伯莎因不满撇起的嘴唇了,也不再有她眼神中的轻蔑。鉴于她远不像以前那样难以讨好,他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加幸福------伯莎开始讨厌爱德华的时候,他却开始享受婚姻。刻薄的哲学家可能会从中总结出说教性的结论。 渡边淳一在《失乐园》中写:从相识到互相爱慕,再发展到难以克制而结合,这一过程是那么一帆风顺,恋人们自己往往无所察觉,烈火般燃烧的恋情使他们忘却了这世间的种种不如意。然而,就在情爱逐步升级达到顶峰的一瞬间,他们突然发现前方出现了一条峡谷,便往往驻足不前了。当两人沉浸在快乐之中,以为这就是爱的伊甸园时,才意识到前面的荆棘丛生的荒野,于是变得紧张起来。 女主角说,“现在才发觉爱情这个很好听的字眼,其实是极端自私的,隐藏着破坏、毁灭这些剧毒的东西。”而我,一想到所有美的东西里都含有丑,暗的东西中蕴藏着光,一切在对比之中相合相生,还报更迭,就难以名状地激动起来。喜欢这样的强烈中极端的包容,决绝又温柔。 王朔:“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的人挖地下的财宝,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虽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种了树,栽了花,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事什么。看见树,看见花,想的却是地下那具骸骨。” 《人生五大问题》开篇论婚姻,中心思想与持有“非罗曼蒂克”观点的我也十分契合。朋友里有浪漫派的,必然是想和爱情本身结婚的,我却如文中所说,对于婚姻认为,起初是吸引但维持时靠的是友谊与爱情的融合,尊重有礼。接受和伴侣种种精神上、灵智上的异点,包容它而非“罗曼蒂克”式必要找到那个百分百匹配的命中注定。 关于爱,有太多的论断。这本书通篇也大体在讲爱,读者看一遍自有所捕。然后我想说说书里讲的生活。 很喜欢世事洞察的莱伊小姐,她便是在所有人“把邪恶藏在心里,却坚持把美德放在你面前晃荡”时,率性潇洒,不畏面目阴鸷的真相,的那一个。即使遇到表扬,也会说“女人天性阴毒偏狭。当你发现有人在实施仁爱的行为,那只是证明她自己迫切地需要”。对于伯莎的两次爱情,她也看得透彻却不说破,因为没有人可以教另一个人怎么活的。 她仍会及时地点醒:“伯莎,你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要明白怎么为人处世非常不容易。人们总想区分善恶,但它们往往像双生花。我总在想,那些坚定不移地遵守十大戒律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明确地知道如何自处和处世,他们一方面希望进入天堂,一方面害怕恶魔的鬼爪。 但是,我们这些对不容置喙的‘你不得’质疑‘为什么’的人,就像茫茫大海上没有指南针的水手:理智和本能这样说,传统和经验却意见不同。但最糟糕的是,一个人的良心驻扎在十大戒律之上,历尽地狱之火的磨炼,良心说的话拥有最终发言权。我敢说,将它考虑进来是懦弱的,但无疑是慎重的;这就像吃龙虾沙拉:吃它不代表道德败坏,但极有可能消化不良。要和普通人的看法背道而驰,一个人必须非常自信,否则,也许最好别去冒任何险,只需沿着世人走过的那条安全的道路一直走下去。它并不令人振奋,也没有壮观可言,反而相当乏味。但它安全可靠,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也许看起来是丧失个性的妥协,但如玛克·奥莱尔所说,明哲之道,并非是处于日常事务之外保守明哲,而是在固有的环境之下保守明哲。逃避家庭生活的容易的,可是徒然的;改造并提高家庭生活将更难而更美。 所谓人生飞扬的一面需要素朴的一面来打底。诱惑很多,但日常未臻完美之境的光芒,不会被刺到目眩,有某种动人的哀婉,微妙的魅力。 当伯莎发誓生活失去了所有乐趣,发誓她的厌倦没有尽头时,其实和平时一样在夸大其词;一旦发现生活远比她想象的容易忍受时,她差点儿要大动肝火了。 是的,我说,每一天都是劫后余生,只有文学和艺术是我唯一的起舞所在。也许,也是夸大其词而已。我说,没有追求的人生不值得一过,也许,颓唐有颓唐的美,空虚有空虚的动力,也能泽泽不竭。生活就是也可以骗你一天一天地活。世界和我们料想的总是不一样,也许它根本没有一副面孔。而幽深善变,天性利己的人类,是最配得上这份世界的。 人可以习惯所有的事情。只有高度厌世的人才会佯装他们不能同流于愚蠢的同类。一个人很快就会对最无望的无聊麻木不仁,单调也很快不成其为单调。适应环境以后,伯莎发现生活没那么空虚了。生活是一条没有波澜的河流,她很快得出结论:没有瀑布激流,没有漩涡、暗礁妨碍它的流动,它会更加顺畅。一个勇于自欺的人,前景还是不乏光明的。 当现实只不过是一个背景、一片古书中奇异事件生长的土壤时,能发现它还是可以忍受的。也许这是令人不快的真相,就像我更期待瀑布暗礁和漩涡,但其实,人怎么都能活,怎么都能剖解出一点儿意义来。架空现实,慰藉诉诸于书籍,对伯莎的这个处理也颇符合我的心意。 她说:“那就是我全部的生活,穿着舞会礼服,戴上所有钻石,来吃冷羊肉和土豆泥。” 这就是我们大多数人的生活。 要解释这句话,可以看后文爱德华死后伯莎的反应:【她自由了。她开始追忆她的初恋。她回忆起让她盲目扑入爱德华怀抱的那种激情,以及她意识到他不可能回应她的热情时受到的残酷羞辱。她的爱就像一团火,徒劳地烧炼着一块玄武石。她回忆起幻灭后的憎恨,和最终的冷漠。那种冷漠,与现在让她寒心的冷漠如出一辙。当她比照幸福的疯狂追求和实际忍受的悲苦时,她觉得生命似乎完全浪费了。伯莎的许多希望像幻影一样浮现,她绝望地凝视着它们。她的期待那么多,获得的却那么少。她想起自己经历的一切,心里便一阵剧痛。她的力量消失了,她被自怜的心情淹没了,她膝盖一软,跪在地上大哭起来。】 我和毛姆在“爱”这个领域,似乎都是淡漠派的支持者。又或者说,是对“人”的疏离感,相信孤独的永恒。自身和人类之间横亘着的壁垒无可消除,再亲密也是陌生人,怀抱的热望越强烈期待越多,结局越可笑而悲惨。一切的联系都令人乏味,所有的世俗眷恋都毫无必要,唯有归隐于自我。 黑塞在《彷徨少年时》里说,“我们能够互相了解,可我们每一个人却只能够向他自己解释他自己。” 毛姆真的很懂人,对女人更是不留情面地显摆出他细微深刻的了解。《克拉多克夫人》是最近才读的,其实在我心里的地位就像香港电影《十二夜》一样,是以过分真实的再现和精准到可怕的刻画取胜。说到布局的巧妙小说的构成,其实还更想写《面纱》,无奈《面纱》看过已太久了记忆有所磨灭,所以等有空重温后再执笔。 快到圣诞节,再推荐一本毛姆的《圣诞假日》,结尾是这样的。 【刚刚过去的一晚与他经历的无数其他夜晚并没有什么两样,但他却感到今夜特别温暖和亲切。一切都是那么熟悉、可爱,一切都是完完全全按照他所希望的那样在眼前流逝。似乎没有什么可以与这种丰富多彩而让人安心的生活相比的了。然而他无论如何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他总是焦虑不安地感觉到一种暗示,暗示这个夜晚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假象。就像一个大人们玩的哄孩子的室内游戏。他想起了那场噩梦。 查理很庆幸他从这场噩梦中醒过来了,但这场噩梦有一种很可怕的真实感,让其它的一切都变得虚幻。似乎有一种力量,一种模糊的含义,让他与家人一起分享的生活,以及更大范围内的,机遇已经为他安排好的舒适环境中那虽略乏味却体面的生活,都成了一出皮影戏。佩茜曾问他在巴黎期间是否有过冒险的经历,他老老实实地回答说没有。事实上他确实什么也没做,甚至一个女人也没碰过。在他的身上只发生了一件事情,这件事让人颇为费解,而他也不知该如何是好,那就是:他的生活完全失去了意义。】

  《克拉多克夫人》读后感(四):走在钢丝上的毛姆

  总是看不进一些经典的书,碎片化阅读多了,没办法沉下心来看名著,安慰自己说现代人都这样,看到很多人的书单觉得时间荒废了,《安娜卡列尼娜》,《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书放在电脑里,Kindle里很久,也实在提不起兴趣看一眼,我初中的时候倒能看得进《悲惨世界》《巴黎圣母院》这样的书,越长大越浮躁,但浮躁到一定程度,又觉得外在的东西多数没有意思,无论追求的过程还是得到后的乐趣都是令我不能满足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只有那些真正思考过人类社会本质问题的作家和作品可以满足我了,急迫想寻找一种新的思想,具有击打心灵作用的文字可以使人看到生命的荒漠中的一抹绿色。

克拉多克夫人8.6[英]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 2016 / 译林出版社

  像毛姆这样的小说家,就特别适合刚刚准备步入文学大门的人,他自称二流小说家,也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渣男,他不符合大多数人的道德规范,但也绝不至于沦落成那些生活窘迫的艺术家,他写的小说,大多以人物对话,心理描写为主,偶尔写到的景色也是为了铺展人物的心理,即使翻译成中文,也不失优美,但一开始并不会以惊心动魄的事件作为开头,我发现很多外国小说都是这样,用生活中看起来很无聊的琐事去铺垫,到你快看的疲倦了的时候给出一个拐点,如果在这之前就没有耐心而放弃,那么这条路上最终美丽的风景将与你无缘,但如果能熬过这样的无聊,最终呈现的将是丰盛的筵席,一开始我只想快进,因为语言习惯的问题,英文的简洁在翻译成中文后变成虚张声势,看过七八十年代那种译制片的人应该知道那种感受,就是中国人刻意模仿外国人声调但没有那种与其配套的语言,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大惊小怪,所以要熬过那个时间可不容易啊,光是伯莎和莱依小姐一边喝下午茶,一边在那儿焦急等待爱德华,看着门外是否有人这段就够无聊的了,大约因为外国小说技巧性非常强,有时很考验读者,什么时候开始触到我的呢,大概是他们的蜜月旅行,他们去看了戏剧,去了博物馆,他们一起讨论了音乐,从而有了一点看头,因为矛盾终于出现了,在此之前不过是伯莎所在的莱依家族的人不同意他们身份悬殊的婚姻而已,这种桥段实在太无聊了不是么,没有人会喜欢看的,伏笔一点点埋入,伯莎有着高等教育的经历,音乐品味优雅,而爱德华只喜欢英国乡村小调以及一些庸俗透顶的音乐,伯莎喜欢法国的戏剧和文学,认为自由浪漫,但爱德华讨厌法国,他喜欢那些《标准》一类的书,最渴望成为的就是一个英国的乡绅,拥有至高无上的道德和能力,他讨厌英国以外的一切,他热爱自己的国家,自己的责任感以及乡村生活胜过一切,从任何角度看来,爱德华都是完美的丈夫,优秀的农场主,道德的楷模,任何一开始反对他们的人最后都被爱德华折服,选择站在他的一方,他们都觉得伯莎应当感觉幸福,不幸的是全世界认为你很幸福除了你自己。

  一开始,伯莎热爱爱德华到了痴迷的程度,但他的克制与冷静令她失望,生活将她的热情熄灭,不论是其他人还是爱德华,都无法理解她,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的所有对立点在这对夫妻身上无处隐藏,如果不是夫妻,不生活在一起,这种矛盾无法激化,各人井水不犯河水也能生活下去,到最后伯莎终于明白,她想将自己的丈夫与自己的灵魂合二为一的想法是错误的,他们一次次辩论,试图说服对方承认自己的观点,从爱德华想砍掉庄园里的古树,认为他们影响庄稼生长,而伯莎认为古树是一种情怀不能砍掉这件事上看得出,现实主义者占尽优势,毕竟他确实把庄园打理得焕发了往日不曾有过的光彩,并扭亏为盈,所有村庄里的人和仆人都认为爱德华是对的,因为显而易见,他做的事情大家都能看到效果,连伯莎也不得不承认,她无法找出爱德华的缺点,但这更使她透不过气来,继续在莱依府呆下去,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听她述说内心的苦闷精神即将崩溃,可是爱德华却认为这不过是和母牛产后一样的抑郁情绪,或者因为失去孩子而导致的痛苦,甚至让拉塞姆医生给她开更多补铁的药,他无法理解除了吃饭睡觉干活挣钱之外的其他事情,并否认人与牛之间的区别,最后他变得像牛一样无知,且对自己的无知一无所知,身体也随之失去了年轻时的健美,当伯莎为了惩罚他离开莱依府时,他也觉得这样或许对她更好,他实在无法忍受伯莎的多愁善感和无理取闹,他需要一个温顺贤惠无知现实的妻子,很显然伯莎并不是。

  伯莎和莱依姑姑生活了一段时间,这个一生不婚不育的女人始终保持着贵族的矜持,从不多管闲事,管好自己的事就够麻烦了,还要去管别人的事简直是疯了,坚持这样信条,不断旅行,不参与他人生活,单身且有固定收入,莱依姑姑是一个冷峻的观察者,即使侄女要与和莱依家地位不符的人结婚也坚持不干涉,唯一一次干涉伯莎的生活就是伯莎即将与表弟杰拉尔德的乱伦,因为她受杰拉尔德父母的嘱托,让他在伦敦接受改造,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那会使她这样一个世外之人卷入不必要的家庭纠纷,之前,她总不愿意将内心真正的语言向外人吐露,她保持着高傲与疏离,但这次,她说了本书中她唯一真心倾吐的一段话:“在这个世界上,要明白怎么为人处事非常不容易。人们总想区分善恶,但它们往往像双生花。我总在想,那些坚定不移地遵守十大戒律的人是幸运的,因为他们明确地知道如何自处和处世,他们一方面希望进入天堂,一方面害怕恶魔的鬼爪。但是,我们这些对不容置喙的“你不得”质疑“为什么”的人,就像茫茫大海上没有指南针的水手:理智和本能这么说,传统和经验却意见不同。但最糟糕的是,一个人的良心驻扎在十大戒律之上,历尽地狱之火的磨练,良心说的话拥有最终发言权。我敢说,将它考虑进来是懦弱的,但无疑是慎重的;这就像龙虾沙拉:吃它不代表道德败坏,但极有可能会消化不良。要和普通人的看法背道而驰,一个人必须非常自信,否则,也许最好别去冒任何险,只需沿着世人走过的那条安全的道路一直走下去。它并不令人振奋,也没有壮观可言,反而相当乏味。但它安全可靠,完全没有后顾之忧。”

  这里的莱依姑姑就是隐藏在书本背后的作者,拿着平衡杆走钢丝的毛姆,之前在解读《月亮与六便士》时看到一句话,说毛姆终其一生都在走一根钢丝,我这里便引用了,所以毛姆的书可能需要全集来看,但我怕混起来,先写这本书吧,等把他写的其他书都看完,再回头看看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至少这本书中的毛姆是一直在走钢丝的,他既不批判也不赞扬,左手边是理想主义的深渊,右手边是现实主义的陷阱,我敢说自从原始人知道在岩石上作壁画,拿着骨笛吹简单的乐曲开始,人类就有了这样的烦忧,当然你可以说,等劳作完毕,再做那些闲事不就好了,如果都是这样,那伟大的作家和画家以及其他的艺术家都不会产生,我们可能还是停留在画壁画或者吹骨笛的阶段,现实主义者和理想主义者的互相轻视并不是一天两天,理想主义者之间也有鄙视链,文人相轻,现实主义者之间并不存在思想上的蔑视,他们本身就以具有奇怪的思想为耻,只是争夺现实的利益,而莱依姑姑这样的中立者,大约就是她自己说的,像我这样一个与世无争的中年女人,为什么也要遭遇这样事情,人在世上根本无法独善其身,哪怕与世无争,只要与人发生联系,必然要卷入是非。

  这世上没有一种完美的生活方式,即使作为丈夫的爱德华成为议员,身上挂着无数职位,作者用了一整段去描述他的职位,应当是很辛辣的讽刺手法,就像现实中那些挂着无数头衔然而无知到连语法都会错误,历史典故乱用,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的政客,无知者无畏,当爱德华自认为可以不打腹稿就上台演讲时,伯莎满以为他会出丑而连累她,她听着他大放厥词,简直在座位上无地自容,但他却成功了,这个反转很有趣,当他高喊大不列颠帝国万岁时,所有人都被感染了,没有人会在乎他究竟说了些什么错误的典故,是不是很熟悉,现实主义者看起来很理智,脑袋却空空如也,在伯莎第一次离开莱依府却回来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因为之前被爱情蒙蔽而自己描画出的英俊潇洒的男人的形象,轰然倒塌,此时,她之前对他的赞美简直是一种最无情的讽刺,他从头到脚,从思想到外表,没有一样不令人厌恶,尽管他代表着成功。

  “伯莎想起她的少女时代,那时,她随时准备向世界奉献自己。她对所有人类怀有手足之亲,希望投入他们的怀抱,以为他们会张开双臂迎接她。她的生命丰盈十足,将要溢入别人的生命,然后与之融为一体,就像江河汇入大海。但是驱使她做这一切的力量很快消失了。她认识到,自己和人类之间横亘着一道壁垒,好像他们都是陌生人。她几乎不明白自己渴求的东西是一种奢望,就把所有的爱、所有的才能倾注到一个人身上,那就是爱德华。可以说,她在做最后的尝试,尝试打破意识的障碍,将她的灵魂和爱德华的合二为一。她用尽全力把他拉近,拉近爱德华这个男人,探索他内心深处的奥秘,渴望沉醉在他的世界。但最终,她发现自己奋力追求的东西只是梦幻泡影。自己孤零零站在一边,世界的其他人站在另一边。他们之间隔着一道深渊,没有力量可以穿越;他们之间隔着一道奇特的壁垒,比一座火山还难以翻越。丈夫和妻子互不了解,无论他们彼此爱得多么热烈,无论他们的关系有多么亲密,他们永远不可能合二为一。他们之于彼此,并不比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好。

  当她领悟到这一点时,禁不住泪水涟涟,不可抑制。经历了剧烈的心痛后,伯莎归隐于自我之中。但是,她很快就找到了慰藉。在沉默中,她筑起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即使她明白无人能懂,她还是打算将她隐藏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于是,一切联系都令人乏味,所有的俗世眷恋都毫无必要。”

  最终她继续拿起那本因为听到爱德华死去而停止阅读的书,重新读了起来,这个世界消耗掉了她所有的热情,反反复复的煎熬与轮回,痛苦并不会使人强大,只会使人冷漠,除非这个世上还有她要努力争取的东西,经过对比就会发现,伯莎从那个张望着门外等待着心上人的少女,到遇到表弟杰拉尔德时欲拒还迎,不敢面对的犹豫,到最后彻底对这个世界,家庭,丈夫,情人,一切的一切心灰意冷的时候,她学会了自洽,她只有自己的灵魂终身相伴。